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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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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乐芸 《法制与社会》2013,(31):157-157,161
2012年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进一步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公诉部门在将来的工作中势必面对大量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如何更好的履行职能,让公诉工作及时的与修改后刑诉法相衔接,保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和诉讼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是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迫在眉睫的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2.
一、检察机关适用简易程序的现状分析——以上海市P区检察院为样本 自2013年起,我国《刑事诉讼法》从修改到实施已经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修改后刑诉法的适用工作已经基本从探索阶段逐步迈向完善阶段.本次修法对公诉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进行了修改,在适用范围、审判组织、公诉人出庭、被告人诉讼权利等多方面都做了大量的改动.其中,根据修改后刑诉法对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规定,以往实践中大量的两简案件都将适用修改后的简易程序加以处理,使得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简易程序工作机制的调整涉及面广,影响大,相应困难较多.为适应新法带来的变化,各地检察机关都进行了一系列机制探索,目前已初见成效.下面笔者将以上海市P区检察院为样本,分析简易程序的适用现状.  相似文献   

3.
朱斌  吕礼华 《中国检察官》2004,(4):40-40,43
1997年刑诉法修改后,新增设了简易程序,这一程序的增设,使适用该程序的案件在审判组织、审理程序得到简化,使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得到简化,使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得到简化,从而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省了办案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实践证明,简易程序的增设是非常必要的。随着简易程序的普遍适用,由于适用简易程序工作的特殊性,其相对于普通程序,给公诉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如何做好公诉案件简易程序监督是公诉机关面临的又一课题。现结合司法工作实践,谈点粗浅认识:一、简易程序适用的监督第一,对简易…  相似文献   

4.
原刑诉法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新刑诉法第210条将原刑诉法175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检察员出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其刑事立法依据是基于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三机关相互关系、司法公正等因素的考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通知》,要求新刑诉法正式实施前,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法院,增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出庭率。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其存在争议的真正原因是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价值协调与矛盾,应对基层司法处境现状保持应有的关注;在该刑事法条在司法适用中,要对司法公正和效率之间存在问题给予正确的理解和协调,方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又能提高司法活动的效率。  相似文献   

5.
ONTHEAPPLICATIONOFCRIMINALSUMMARYPROCEDURE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公诉案件中增设了适用简易程序这一新的规定。通过刑诉法实施以来的实践,我们认为,检察机关适当地建议或同意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有利于减轻公诉机关的工作压力,提高诉讼效果。所以,应正确大胆地采用简易程序。在具体适用时,应掌握以下几点:一、注重庭前审查.严格把握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根据刑诉法第17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实质要件有两个:一是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二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可能判处三年…  相似文献   

6.
2012年修改后刑诉法对简易程序做出了两点重要修改,一是扩大了简易程序的范围,二是规定对简易程序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据统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淀院)以简易程序(全部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提起公诉的案件约占60%.对这部分案件检察机关过去一般不派员出庭.刑诉法修改使出庭工作乃至整个公诉工作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成功破解这一难题已经成为当前公诉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7.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做了重大修改,不仅扩大了简易程序的范围,而且明确了公诉人出庭等。为了适应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新要求,我院超前谋划,创新举措,完善机制,积极探索公诉人出庭简易程序案件新模式,规范高效地推进简易程序的出庭工作,实现了与新刑诉法的无缝对接。2012年4月,我院被自治区检察院确定为开展简易程序出庭工作试点单位后,自6月1日起简易程序案件就实现了100%的出庭率,提前半年达到了最高检  相似文献   

8.
2007年4月1日起实施的《诉讼费交纳办法》对原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其中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标准也做了较大调整,《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并没有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诉讼费进行区分,而《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那么,《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这种区分究竟会给本身就不甚完善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会带来什么影响呢?下面就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刑诉法对简易程序的修改给基层检察机关的公诉工作带来了压力和挑战,如何在实践中高效审查案件、简化诉讼程序、规范工作模式,各地检察机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修改后刑诉法的有效实施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本文从大连开发区检察院开展简易程序出庭工作的视角出发,通过对简易程序出庭模式现状的分析,在整合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强化审判监督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推动简易程序出庭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相似文献   

10.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不仅扩大了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范围,还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这既是支持起诉,指控犯罪的需要,也是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保障人权,确保审判公正的需要。本文从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探寻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解决问题的对策。一、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没有形成合力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中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将宝贵的司法资源配置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3月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从组织领导、效率提升和经费支持等方面为简易程序全面实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安排,还明确要求在2012年底全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要做到全部有检察官出庭。  相似文献   

12.
正修改后刑诉法对简易程序做了重大调整。一是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理论上可以扩大至基层法院管辖的全部公诉案件。二是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支持简易程序公诉。扩大适用范围实现繁简分流,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向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倾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加强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简易程序修改的立法精神是审判阶段强化简  相似文献   

13.
如何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实现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是司法机关不断深化刑事庭审方式改革所重点关注的问题。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方式的改革以及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做法,就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而做的努力之一。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审理认罪案件的意见》)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公…  相似文献   

14.
为了平衡司法公正与效率两种价值,解决困扰司法效率提高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庭审方式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①,2003年3月14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以保障公诉案件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时的诉讼权利为切入点,用司法公正来平衡和激活司法效率,主要是针对目前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辩方(被告人)诉讼权利被忽视的立法和司法现状,而作出的补充性规定。一方面,防止检察院和法院为了摆脱实践中的案件积压问题而片面追求诉…  相似文献   

15.
简易程序修改:检察公诉工作如何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14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刑事诉讼法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等多方面都有创新,其中关于简易程序的修改更是一大亮点,修改后的简易程序在关注诉讼公正与效率的同时,对检察资源的科学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方向,把握重点环节,切实做好适用简易程序公诉工作,本刊特邀请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新刑诉法中有关简易程序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在提起公诉时,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笔者认为,公诉机关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提起公诉时应制作量刑建议书、《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理由是:一、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不可或缺部分,是公诉权的延伸。公诉权是一种代表国家主动追诉犯罪,并将犯罪诉至审判机关,请求予以定罪处罚的诉讼请求权能。公…  相似文献   

17.
刘卉 《人民检察》2012,(14):38-40
如何应对以刑讯逼供为由的当庭翻供?如何解决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派员出庭案多人少的矛盾?如何从公诉环节防止各地出现量刑差异?为确保修改后刑诉法顺利实施,有效解决公诉实践中的上述问题与困惑,2012年5月27日,在湖南召开的第三届全国公诉论坛将主题确定为"刑诉法再修改与公诉工作",来自理论和实务界的60余位专家学者从"证据制度完善与公诉工作"、"简易程序与出  相似文献   

18.
新《刑事诉讼法》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完善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并根据不同情况对审判组织、出庭公诉、审判期限作出了区别规定,同时规定了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刑事简易程序的修改。充分考虑了我国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尊重被告人的选择权,兼顾了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对于我国刑事诉讼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9.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颁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此,普通程序简易审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改革方案中的一项内容,全国各地展开  相似文献   

20.
正刑事和解是刑诉法修改后新增设的制度。在西方刑事和解也被称为"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加害人以认罪、道歉、赔偿等形式与被害人和解后,国家专门机关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制度。一、新《刑诉法》中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的确立在《刑诉法》修订之前,对自诉案件的刑事和解已有相关法律规定,新《刑诉法》增设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从立法上明确了刑事和解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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