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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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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在本市的传播,防止“非典”的蔓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控制“非典”传播期间,作如下应急决定: 一、本市预防和控制“非典”工作,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严格  相似文献   

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了在我国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法律制度,国务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总结前一阶段全国防非典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2003年5月12日正式公布施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条例的紧急出台,可以说是因非典而起,为抗击非典而量身定做,它从酝酿之日起便备受世人瞩目。一、《应急条例》的指导思想和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3.
2003年5月12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进一步深化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法制化管理,也标志着我国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依法防治“非典”等突发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目前,全国各地都在贯彻实施《应急条例》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笔者结合学习《应急条例》和参与起草本市(上海市)的《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  相似文献   

4.
朴爱圣 《中国律师》2003,(10):51-52
2002年底起几乎在全国范围内肆虐的“非典”如今已“威风不再”,渐渐为人类所控制。“非典”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更是打破了正常的民商事活动秩序,因“非典”冲击而引发的各类经济纠纷呈增多趋势,给“非典”界定法律性质势在必行。对于“非典”性质,起初有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两种不同的观点,渐渐形成的一种主流观点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笔者认为笼统地界定“非典”系可构成情势变更的事由有所不妥,应针对“非典”的不同影响作出不同的法律性质界定。一、从“非典”说起笔者认为,根据“非典”本身的特性及“非典”对相关合同、行…  相似文献   

5.
抗击非典是一场硬仗。打赢这场硬仗,关键是要坚持依法防治。5月12日,卫生部发布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这标志着非典防治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下称《传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下称《条例》)是非典防治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为非典防治工作奠  相似文献   

6.
“急事”呼唤“急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紧急出台是因非典危机而起。本文通过研究这部非常时期的非常立法的背景、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论述了我国建立应急法律制度的现实价值与深远意义。特别强调,非典既是一种呼吸综合症,它所引发的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法律正是通过对社会病的疗治而对付自然病;有了急事,就要有急的意识、急的行为、急的规范,就要依法应急。  相似文献   

7.
“非典”专利大战,引发社会各界对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极度关注。而“非典”专利的源头,是科学家对该传染性疾病的认知了解。据有关媒体报道,我国是“非典”发病人数最多的国家,因此给科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非典”病例。但由于我国科研体制的原因,数家科研机构各自为战,治疗“非典”的临床医院忙于救治“非典”病人,无暇顾及科研,使我们与快速获得科学前沿研究成果的机会失之交臂。“非典”专利涉及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面对几千人患“非典”,面对一些地区的人民生活和生产受到“非典”影响,我们需要反思人类的行为和社会预警机制。“非典”考验了我们的社会公共管理和应急能力,也让人们对知识产权与国计民生的关系增加了一些新认识。“非典”专利体现的是未来商业利益的争夺,以至于我们一些科学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拒绝申请专利。但是,我们迫不得已地说“但是”,“非典”病原体的一些基础专利一旦被发达国家控制,将来某一天如果疫情再次爆发,他们的商人会携带有效治疗的药物,以高出常规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让我们的老百姓承受是治病还是破产的选择痛苦。这不是危言耸听。尽管“非典”大敌当前,应当及时治病救人,但长远的国家利益和安全不能不考虑。商业竞争从来都不是温良恭俭让。可怕的“非典  相似文献   

8.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防治“非典”指挥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本市防治“非典”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社会经济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为使本市防范“非典”工作进入常态长效管理,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9.
4月19日 星期六大街上白口罩越来越多,空气中消毒液的味道越来越浓,转眼间“非典”的阴影已经笼罩了整个北京。这两天配发口罩、手套、体温计、喷壶、紫外线杀毒灯,印发有关预防非典常识的手册,开展对民警及家属情况的统计调查……天安门分局采取了各种防范措施来确保民警的安全。下午,处里又召开了紧急会议,为了有效地防控“非典”疫情,及时妥善地处置“非典”突发事件,保证游客安全和天安门地区的稳定,分局成立了“非典”疫情处置小组,统一负责对天安门地区“非典”病人或疑似患者及“非典”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由…  相似文献   

10.
关于隔离措施的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隔离措施范围过窄 ,不符合实际需要。应急条例对“非典”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规定强制措施 ,虽符合实际需要 ,但却违背了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建立医学性强制措施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 ,通过立法 ,建立符合我国疾病防治需要的医学性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11.
江苏省金湖县的爱特福有限公司是卫生部定点生产消毒剂企业,也是全国最大的消毒剂生产企业。我国部分省市发现“非典”疫情以来,该公司已分别向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等地高校捐赠84消毒液150万瓶,价值400余万元人民币,为打赢防治“非典”这场攻坚战献上了“84”人的一份爱心。图为该县县委书记成迎初(右二)看望该公司员工并了解生产情况。为防治“非典”助一臂之力@赵化  相似文献   

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公 布施行,标志着我国进一步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对解决目前防治非典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和今后及时有效地处理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制度。当前,我们要 按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传染病 防治法》和这一《条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法律 意识,夺取防治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  相似文献   

13.
突如其来的“非典”让人们措手不及,“非典”的肆虐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它不仅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同时也给正党的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 由于“非典”的影响,导致很多合同在此期间不能履行 如很多在酒店订了酒席准备结婚的新人纷纷以健康安全  相似文献   

14.
突如其来的“非典”给当事人的诉讼和法院的审判工作造成了困难。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与“非典”相关的案件将诉至法院。其中,当事人把“非典”作为不可抗力抗辩事由请求法院免除债务责任的案件将会在涉及“非典”的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重。有鉴于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雨绸缪,围绕着非典型肺炎疫情可能会给案件审理带来的新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希望本文能对广大法官处理相关案件时适用法律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15.
日前,据西北内陆一家媒体报道,陕西宝鸡市在尚未发现“非典”病例的情况下,紧急召开全市农村防治“非典”工作会议,要求齐心协力,群防群控,确保“非典”病例“零指标”,如果出现一例“非典”患者,该市各辖区分管领导将无条件就地免职。(见5月7日《华商报》)看过报道,笔者对该市  相似文献   

16.
谁也没想到,2003年的北京会与“非典”撞个正着。因为“非典”,北京市长、卫生部长被免职;因为“非典”,娱乐场所、酒楼茶馆一片萧条;因为“非典”,学校停课、单位轮班……一时间,喧闹的北京顿失了活力,让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工作在北京的人们,只能用“太可怕了”,来形容当时的情景。突如其来的疫情考验着国家,考验着政府,考验着各个行业的管理部门,也考验着北京律师。二个多月过去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全市律师没有让社会失望,他们不仅支持并自觉遵守市政府的各项决定,还主动为第一线的医务人员捐款、捐物、送去慰问金;他们在完成自己本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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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人民齐心抗击“非典”的时候,一场无声的战斗同时在全国劳教系统悄然展开。4月中旬以来,在司法部统一安排部署下,全国300个劳教场所果断采取措施,严防疫情流入场所。全体干警日夜奋战在自己的岗位上,恪尽职守、沉着应对,共同为26万劳教人员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将“非典”拒于场所之外“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是关乎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来不得半点马虎”,在抗击“非典”的战斗展开伊始,司法部即要求全国劳教系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非典”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从贯彻“三个代表”的高度,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  相似文献   

18.
法〔2003〕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近期,一些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防治工作相关的案件,已经或者可能起诉到人民法院。为依法对防治“非典”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防治“非典”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做到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妥善做好各项与“非典”防治有关的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相似文献   

19.
为了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在本市蔓延,控制和阻断“非典”病源,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通告如下: 第一条 本通告适用于从境内外发生“非典”病例地区返沪的本市市民以及长期在沪工作、居住的人员(以下简称返沪人员)和从境内外发生“非典”病例地区来沪的人员(以下简称来沪人员)。 境内发生“非典”病例地区以卫生部的公告为准;境外发生“非典”病例地区以世界卫生组  相似文献   

20.
姜树政 《山东审判》2003,19(3):24-26
当前,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出现了与之相关的违法犯罪及法律应对问题。对于预防和控制“非典”期间发生的各种犯罪活动,必须严格依法惩处,根据不同情况,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刑事责任。省法院刑一庭结合当前抗击“非典”的形势,根据我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涉“非典”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司法原则、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对司法实践中及时、准确地处理这类案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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