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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政府法制》2013,(33):17-17
光绪二年(1876年),17岁的袁世凯住老家河南成婚。以后,他陆续纳了9位如夫人,生了32个子女。袁世凯是如何管理他这些女人的呢?  相似文献   

2.
阅卷趣谈     
刘亮 《政府法制》2013,(20):31-31
梁启超在清华大学任教时,一个研究先秦文化的学生期未考试仅得了50分,该生郁闷不已,就前去询问.梁启超说:“你的试卷我根本没看,一来浪费时间。二来对我也没帮助。你回家复习一下吧,开学来补考就是。”开学后,梁启超在该生的补考卷上打了100分。该生又疑惑不解,梁说:“你的试卷我还是没看,经过一个假期的复习,相信你一定考得很好,我还看它干啥?”  相似文献   

3.
《法庭内外》2009,(6):59-59
法官:2009年2月16日,我姑父(56岁)一早起来穿过门前的公路欲到对面,这时,一辆桑塔纳小轿车一下把他撞倒在地致其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桑塔纳车主胡某应负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于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等赔偿问题,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我姑妈和姑父生有两个子女,现均已成家另过。姑父是家里的顶梁柱,平时家里生活主要靠其一人维持,  相似文献   

4.
A于1991年经XX公证处办理了一项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将其名下拥有全部产权的一处房产(注:已经核实上述房产属于A的个人财产,与配偶及其他人无关)遗留给其子女B、C各一半,由B、C照顾和赡养A(注:A除了B、C外还有两个子女D、E)。后A于1994年死亡.B于2005年死亡(注:B生前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B的另一个父母和配偶均先于B死亡.B有三个子女F、G、H。现C、F、G、H向上述XX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相似文献   

5.
原告:董翠英,女,七十七岁。委托代理人:余立刚(董翠英之外孙)。被告:汪华清,女,七十四岁。第三人:程贤姣(董翠英之女),五十六岁。第三人:程忠汉(汪华清长子),五十五岁。第三人:程征(汪华清之女),五十二岁。第三人:程忠侃(汪华清次子),五十岁。原告董翠英和被告汪华清系妯娌关系,其公爹程郎先与婆婆汪秀庭,生有四个子女。长子程子策,一九二七年与董翠英结婚,生一女程贤姣;次子程自强,一九二九年与童养媳汪华清结婚,生程忠汉、程征、程忠侃三个子女;其他两个子女从小送他人收养。程子策、程自强分别于一九二一年和一九二四年出外做事,收入均交父母支配。  相似文献   

6.
秦桧当宰相时,宪圣皇后有一天召秦桧夫人人宫赐宴,其中有一道菜是清蒸淮河青鱼。皇后问秦桧夫人:“你吃过这种鱼吗?”秦桧夫人说:“这种鱼我吃很久了,而且比这个更大、更多,臣妾明天就送一些进宫来。”夫人回家后,将经过告诉秦桧,秦桧听了,  相似文献   

7.
升官     
在午宴上。“嗅,您原来是监狱长。”海伦夫人同邻座大声交谈,“真R富思十慨您一开始只是个普通的囚犯,后来一步一步才升」农的.果吗?”升官  相似文献   

8.
《法治与社会》2005,(2):37-37
十年前,由于我的伯父婚后无子。于是,我父母将我过继给了伯父。后来,伯父去世。我也一直关心照顾生父母的生活。去年,生父母相继过世。请问:被送养的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相似文献   

9.
中国的文人把商的亡国帐算在妲己身上,周的亡国帐算在褒姒身上,李唐江山由盛转衰的帐算在杨玉环身上,这种陈词滥调,鲁迅先生早已斥责过。在大节问题上,无论如何,男人是难辞其咎的。然而,换一下思维角度,丈夫的失足落水,其中也有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夫人”难道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现实生活中,往往有这样一种情况:一个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背后,有一个“贤夫人”,一个贪官污吏背后,很可能有着一个“贪夫人”。 有些“夫人”财迷心窍,以有人走“夫人路线”为荣,枕边吹了不少歪风。综观许多落入法网的高官,有不…  相似文献   

10.
来信我先要了一个孩子,以后又生了一个孩子,这两个孩子在法律上是否一样看待? 王小文复信你所问的是亲生子女和养子女的法律地位问题。我国法律是允许公民收养他人子女的。被收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虽在血缘关系上有所区别,但在法律地位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遗弃。”第二款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相互间的关系,适用前项规定。”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  相似文献   

11.
佚名 《政府法制》2014,(35):30-30
汉武帝时,大将军李广利派人给太史令司马迁送来一块晶莹剔透的美玉。司马迁赞不绝口。欣喜万分,夫人见状探问道:“莫非大人想收下此玉?”司马迁笑道:“收下又如何?如今受贿已成风,两袖清风者能有几人?”夫人听罢愤然作色道:“送礼受贿,乃小人所为,大人一贯深恶痛绝,今日为何自食其言?”司马迁笑道:“我只是故意考考夫人罢了。”随即将美玉退还来人。面对夫人的批评.司马迁以笑应对,并欣然接受。善待批评,成就了“司马迁考妻”的佳话。  相似文献   

12.
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女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必须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这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二是必须生父母再婚,这是产生继子女的直接条件。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的配偶与非婚生子女也是一种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它的产生并不是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另一方再婚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李力 《法庭内外》2006,(1):34-35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是存在着天然血缘关系的、最近的商系血亲关系,他们的关系具有不可改变性,即使父母离婚,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仍然存在。然而,就足因为父母的离婚,一个个不幸的孩子才会卷入到各类抚养纠纷的漩涡,懵懂之中成了原告或者被告。  相似文献   

14.
《四川审判》2002,(4):57-57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第27条第2款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5.
如此大的一个题目对于一个年纪还不大的人来说,显然是勉为其难的。好在自梁启超之少年中国说以来,中国已经逐渐成熟。梁任公说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将来。唯思既往也,故生留恋心;唯思将来也,故生希望心。由年纪不大的人谈论律师和宪政,也是因年轻人尚存希望,故也斗胆下笔。严格的学者写文字,必先界定概念,笔者并不属于此类,故不欲界定概念。然宪政的内涵一直有变化。中国古代有宪有政,但无宪政。宪者,法令也,《汉书·萧望之传》:作宪垂法,为无穷之规。政者,端正也,《论语·颜渊》: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本条实质上是用列举方式对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作出的规定。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现定,笔者认为本条关于代位继承人范围的规定存在遗漏。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相似文献   

17.
主持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也就是说,只要不在国家规定的允许生第二胎的范围之内,就是违背国家法律。那么,什么人可以生第二胎呢?法律有相应的明确规定,比如独生子女因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而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富人超生并不符合这些条件。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敢于践踏法律?  相似文献   

18.
云用昆明市张云间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3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而(收养法)第17条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访问:以上两条规定是否矛盾?答: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对同一个问题,前后两个法律都有规定的,接后法优于前法适用的原则处理…  相似文献   

19.
人世间"不知足"的人,古已有之。正如古民谣《不知足诗》所说的那样:终日奔波只为饥,方才一饱便思衣。衣食两般皆具足,又想娇容美貌妻。要得美妻生子女,恨无田地少根基。买到田园多广阔,出入无车少马骑……  相似文献   

20.
警惕献珥者     
珥(er耳)是古代女子的珠玉耳饰。《战国策.齐策三》载:薛公田婴为了固宠取媚,总是投齐王之好。周显王四十六年,齐王夫人死了,有七个年轻的美妾都受到他的宠幸。田婴知道齐王想立哪一个为夫人,献上了七只珥,其中,有一只最漂亮,这便是“试金石”。第二天,他即劝齐王立得到最漂亮珥的那个妾为夫人。这当然合齐王的意,于是,齐王对田婴恩宠有加。象田婴这样的献珥者当今并不鲜见。你向他征求意见,他总是先问:“您老人家是怎么想的呢?”当你谈了自己的看法,他便马上拍手称赞:“恰到好处,是最佳方案。”如果征求意见的场合是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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