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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案情介绍:A(男方)和B(女方)为夫妻且均已死亡,他们生前在郑州市遗留有一处房产。A和B生前均无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也未立过遗赠或遗嘱;A和B各自的父母均先于他们死亡;A和B没有生育任何子女,但他们曾于上世纪60年代收养了A的哥哥家的一个孙子C(C当时年龄约为1岁).并办理了户口登记,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二是当事人本人亲自申办.但涉及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如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夫妻约定财产协议、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等公证事项(以下简称涉身份事项),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应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实践中。公证机构均将本人亲自申办理解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为原则.  相似文献   

3.
案情介绍 陈许氏于1976年1月19日死亡,遗留属于陈许氏个人所有的房屋三间.1990年3月陈许氏的次子陈良、三子陈旺、女儿陈美、长子陈柏(1979年11月死亡)的配偶柴珍及其子女陈才、陈风、陈丽、陈华、陈云共同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陈许氏的配偶、父母均先于其死亡).  相似文献   

4.
蒋轲 《中国公证》2007,(10):40-42
2007年5月中旬,一名当事人向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公证处申请办理一件涉及处分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的公证事项。她向公证员讲述了办理这件公证事项的原因:该公证当事人A的丈夫于2007年去世.遗留房产一处由其独生子B和A共同继承,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份额,母子二人现居住在该房屋。  相似文献   

5.
徐敏 《中国公证》2007,(8):29-29
前几日一位老人打来电话。在细数子女种种不孝行径后,咨询办理监护人公证、找个监护人帮助自己照料生活、管理财产的事宜。我接到电话后,不禁一愣。在现阶段我国还没有专门的老年人监护制度,公证处的业务范围里也没有这种公证事项。我只能告诉老人,她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或附条件遗赠的方式来处理去世后的财产分配,公证处目前没有为神智正常的老年人设立监护人的公证事项。听到我的回答,老人无奈地放下了电话,看来我说的两种方式都不符合老人的想法.  相似文献   

6.
蔡福曾于2003年8月在公证处立下遗嘱,指定在其去世后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由儿子蔡刚、女儿蔡欣二人共同继承.后蔡福因病需要进行手术,因儿子蔡刚不孝顺,蔡福于2008年4月30日向公证处请求撤销此前所立的公证遗嘱,并重新立遗嘱,内容为在其去世后将其名下的这处房产全部遗赠孙子蔡逊.公证处应蔡福的申请派出两名公证员到医院为蔡福办理公证书,声明撤销2003年8月所立公证遗嘱,并重新立下遗嘱.由于手术后病情突变,蔡福于5月2日死亡.蔡逊要求按蔡福于2008年4月30日所立遗嘱全部继承蔡福名下的房产.  相似文献   

7.
高天宝 《中国公证》2012,(10):45-46
2010年的一天.山西省阳泉市居民A到笔者所在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买卖提存公证。A称自己与外地两位客商.经与本市B协商。欲以人民币480万元购买B拥有的位于某商业街的商用房。为了确保合同履行。欲将购房款提存于公证处.待房产过户完毕后再行支付房款。另外,B尚欠A人民币135万元整.在购房款中予以顶抵。  相似文献   

8.
吕秀琴 《法制与社会》2013,(25):232-233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系着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生前对所属房产具有合法产权;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及遗赠的区别;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不同等。  相似文献   

9.
2006年7月1日实施的《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办理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相似文献   

10.
一、公证业的"法律援助"及其沿革公证处作为一个法律服务行业,多年以来就与"法律援助"存在相当紧密的联系。只是以前公证处对类似需要法律援助的公证的帮助形式大多以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公证费规定来表现的。从公证业恢复后的公证收费到上世纪90年代最后一次的公证收费调整,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对于弱势群体申办的公证收费都给予最大的倾斜。譬如:申办生存、计划生育协议、知青子女回城委托监护协议、赡养协议、抚养协议、变更抚养协议以及之后的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的公证收费均是按国内民事、经济类公证收费中最低标准来收取。  相似文献   

11.
一、案情介绍遗嘱继承公证近来多被投诉,现将几例案子的投诉点简介如下:案例一:一美籍华人在美国立有公证遗嘱,将其在京房产遗留给其诸子女中的一人继承。遗嘱继承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持该遗嘱到公证处办理了相关房产的继承公证。不久遗嘱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提出投诉,认为上述遗嘱没有先在美国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进行生效确认,不能引做办理遗嘱继承的依据,要求撤证。经查当事人投诉属实,故公证处按照规定要求遗嘱继承人在美国补办了确认遗嘱生效的法律文件。案例二:一当事人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遗嘱申办继承,公证员以发函方式将正在办理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12.
王瑶 《中国公证》2014,(12):45-48
正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父母有权继承其遗产(作为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父母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又没有立遗嘱的,一旦分割子女的遗产,就会出现转继承中是否适用代位继承的问题。如A于2010年去世,与配偶D共有房产一套,A父B于2012年去世,A母E于2009年去世,A、B均未立有遗嘱,A有子C,2014年C申请继承A的房产。根据继承规则,  相似文献   

13.
一、办理抵押房产归属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可行性分析 在公证实践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男方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贷款购房).并以婚前财产支付了首付款.房产登记部门已经登记该套房屋属于男方单独所有,但是,夫妻双方约定,这套房屋归女方单独所有。对于此类夫妻财产约定能否办理公证。业内是有争议的。  相似文献   

14.
A从其母处遗嘱继承了一套房产.该遗嘱中已经明确指明该房产作为A的个人财产.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A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了继承权公证。拿到公证书的同时又想在办理过户登记前订立公证遗嘱,将该房产遗留给儿子B。那么对于该遗嘱公证申请该如何处理呢?  相似文献   

15.
《中国公证》2011,(7):64-64
近日.济源市公证处办理了一起老年人继承权公证。公证员上门服务。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申请人张某、赵某夫妇都是80多岁的老人.张某卧病在床,两人早年与其子共有房产一处.其子5年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张某、赵某夫妇为生活方便欲购新房售旧房.到市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  相似文献   

16.
贾鹏 《中国公证》2011,(12):41-42
在办理涉及房地产的继承、赠与、买卖等公证业务的过程中.常常听到当事人抱怨办理房地产事务太麻烦了.材料多、手续多、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多.往往要在公证、房产、国土部门来回跑很多次才能办好.既耽误时间.又耗费精力。鉴于此.笔者所在公证处有了延伸公证服务的设想.即代理当事人收集材料、办完公证后,代理当事人办理房地产登记等事务.实现当事人来一次公证处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涉房事务的希望。为此公证处专门成立了公证代办业务研究小组进行调研。调研小组成员进行了反复研究,开展了市场调查、走访了房地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中介机构及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等单位.取得了一定成果。  相似文献   

17.
陈某、汪某夫妇听说夫妻财产协议可办理公证后,照着网上搜到的模板起草了《财产协议书》,到笔者所在公证处申办公证。协议约定A房和B车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C房和D车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别所有,各自债务各自清偿。他们使用的这份模板很可能是律师上传到网上的,因为其中还  相似文献   

18.
正第一,为虚拟财产办理与继承相关的公证。我认为公证行业应呼应这一社会需求,先于法律做出了尝试,具体做法为:一是为网络用户办理虚拟财产的保管公证,公证的主要内容是提供虚拟财产的保管,即由用户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将账号密码等数据告知公证处,由公证处将其进行存储,若用户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公证处可以将账号或者密码告知用户的家人或者朋友。二是办理遗嘱公证。淘宝网规定,因继承造成店铺过户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或者提供遗产分割协议  相似文献   

19.
2013年7月8日法制网 “对不起.您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法定条件不完备.我们不予办理。”2013年7月5日.唐河县公证处拒办了一起为霸占财产谎称其亲娘已亡的继承权公证..7月1日.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来到唐河县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声称其父母双亡,父母生前在唐河县新春街有一处房产.他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并拿出了房产证、户口本及所在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公证处受理了此项公证.并指派二名公证人员前去申请人所在的居委会进行调查核实。  相似文献   

20.
杜红梅 《中国司法》2010,(10):103-105
2008年8月,某公证处办理了一件声明书公证,大体案情如下:24周岁的张A声明同意将其享有的一套回迁安置房(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产权证登记存其父亲张B名下,日后该房屋产权归张B所有。办证时张A提供了声明书中涉及的财产权利凭证——回迁房移交证书,证书的户主名称系张A。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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