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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24日在中国广西南宁落幕,博览会成果颇丰.除签订可观的经贸合作协议外,对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后,在新形势、新机遇面前,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各国间合作,特别是经贸合作达成了广泛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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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连续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在欧洲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今年10月20日-24日在南宁举办,博览会除了继续邀请东盟国家领导人出席,将以中国政府名义有重点地向欧洲国家领导人发出邀请,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赴欧洲推介招商也取得良好成效.这充分表叫,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国际元素越来越多,开放性也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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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架金桥第七载,水润珠华享成果.10月24日,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广西南宁圆满落下帷幕.
自2004年起,在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搭建起了互利共赢、合作发展的平台,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加速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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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02年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在内的基本架构,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纲领性文件.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如期建成,是按框架协议的要求进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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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连续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在欧洲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今年10月20日-24日在南宁举办,博览会除了继续邀请东盟国家领导人出席,将以中国政府名义有重点地向欧洲国家领导人发出邀请,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赴欧洲推介招商也取得良好成效。这充分表明,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国际元素越来越多,开放性也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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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6月,美国文摘类杂志<美国评论之评论>以"中国的首届世博会"为题,介绍了在中国举办的一次博览会,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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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在上海设立中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区”)。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拉开了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序幕。国务院2013年9月27日公布的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明确指出,上海自贸区的设立是为了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探索新途径。是国家的战略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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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加快,作为自贸区重要组成部分的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也在飞速发展.据了解,目前中国和东盟多国正在努力打造南新经济带,使南新走廊真正成为自贸区的重要支撑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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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地点:新虹桥中心花园(伊犁路97号,虹桥路1437号,延安西路2338号)展览日期:2012年5月10日-14日2012上海春季艺术沙龙·虹桥嘉年华将选择在长宁区新虹桥中心花园举办,是亚洲首个在户外举办的艺术博览会,展期定于5月10日-14日在新虹桥中心花园举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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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正式揭牌,在万众瞩目中扬帆起步,短短五个月内,上海自贸区交出了亮丽的成绩单。2014年1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在上海两会上通报称:"自去年9月底挂牌以来,上海自贸区运作顺畅,各项试点稳步推进,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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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本质上是一种自由贸易园区,在特殊的国际和国内背景下应运而生。围绕着"境内关外"、国际新规则、贴牌加工贸易中的商标侵权、过境货物的知识产权保护、自贸区中的平行进口行为规制、监管与执法等,探讨上海自贸区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概述为了顺应全球经贸发展,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原则上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自此,自贸区一直成为各方面研究者和媒体关注的焦点。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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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中国与东盟新签署的《关于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具体承诺的议定书》已经生效.自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后,这是双方第二次就服务贸易相互开放作出具体承诺,成为中国与东盟在自贸区建成后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此举将有效提升自贸区的自由化水平,推动双方服务贸易的互利共赢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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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各项措施的推进,中国与东盟的投资合作有了迅猛发展,然而,投资合作的发展速度与投资冲突的产生成正比。当前中国与东盟签订的一系列协定虽为双方投资争端的解决指明了方向,但这些解决投资争端的方式在实践中存在着制定脱离于实践、适用范围受限等不足,其已不足以充分解决新增投资领域的诸多争端。对此,应立足于中国-东盟自贸区自身的特征,结合投资争端的特殊性,从适用主体、适用范围、解决程序等方面对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争端解决规则进行优化,以期适应自贸区的长足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