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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文典 《今日广西》2014,(7):22-22
台湾传记作家王丰《蒋介石的最后岁月与真假遗嘱问题》一文讲到,蒋逝世后公布的最后遗嘱是“补写”,是台湾官方版“政治遗嘱”,不是真正的遗嘱。事实上,王丰等人所不了解的是,蒋介石有在预计将有不测之时留遗嘱的习惯,他在晚年曾数次留遗嘱,这在其日记中有迹可寻。  相似文献   

2.
母亲去世十年后,父亲也撒手人寰,摆在三子女面前的,是一道继承难题。原来.母亲去世时,父亲邀请亲朋作证,在子女面前立下遗嘱,他们的房屋在其死后变卖,所得财产由三子女平分。哪料,父亲去世后,女儿突然拿出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父母的遗产由她一人继承。秘密遗嘱突然曝光,锋芒直指前一份遗嘱,一场遗产继承风波由此上演。  相似文献   

3.
一位重症病人在进手术室前立下了一份口头遗嘱,对他的房产进行分配,最后注明生效条件是“因本次手术不成功而亡故后本遗嘱立即生效,本次手术成功后此遗嘱无效”。面对相对复杂的家庭关系,病人本指望立了遗嘱可以摆平身后事避免家庭矛盾,却不料正是这份带生效条件的遗嘱在家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相似文献   

4.
遗嘱是人们对自己身后事的预先安排,亦是表达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丝眷顾。有的人通过遗嘱来表达自己对亲人、朋友的热爱和感激,有的人则用遗嘱实现未了的夙愿。形形色色的人必然造就形形色色的遗嘱,而历史上那些知名人士的遗嘱更是引人瞩目,他们的遗言成为了人们透视他们精彩、神秘人生的新视角。让我们通过他们的“最后独白”,去领略和体味他们的独特人生.  相似文献   

5.
张芳 《民主与法制》2011,(32):17-18
据北京市法院统计,在法院所受理的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中,有超过60%的遗嘱被法院宣告无效。 这一数据无疑是惊人的。但根据笔者的执业经验,这一数据却又是可信的。究竟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情况,被西方人称为“家庭宪法”的遗嘱为什么在中国遭遇如此尴尬的处境?笔者试图跳出“就事论事”的窠臼,不具体讨论某一遗嘱无效的原因,  相似文献   

6.
《民主与法制》2013,(27):31-33
生活中,当遗嘱受益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凭死者生前遗嘱前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均被告知,要对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进行公证。公证是继承房产、办理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没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房产登记部门一律拒绝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然而,这份执行了几十年的“铁规”,却被江苏省南京市一位年过五句的打工女扳倒,她认为房产管理部门的这一规定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遂将其告上了法庭。今年7月29日,她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其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相似文献   

7.
刘瑜 《民主与法制》2013,(21):32-33
自2013年6月28日起。北京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只要拨打“(010)96156社区服务热线”就可以免费办理遗嘱预约登记。中华遗嘱库网络预约平台www.will.org.cn也同步正式开通。与此同时,为解决“遗嘱下落”难题。中华遗嘱库在北京推出我国首个《遗嘱证》。凡成功办理遗嘱登记的老人,均可免费领取。  相似文献   

8.
最近洪某去世,留下两份遗嘱,一份是1992年所立,明确将遗产中的八间房屋由他的两个儿子各继承四间,并办理了公证;另一份是2000年所立,指定八间房子全部由次子继案例:承。洪某的两个儿子为此发生争执。次子认为遗嘱应以最后一份为准,应由他一人继承八间房屋;长子认为第一份遗嘱进行了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八间房屋应由兄弟两人共同继承。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故诉至法院。该案涉及的是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不同的遗嘱,应该以哪份为准的问题。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  相似文献   

9.
正张某去世前的口头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基金会追要这笔捐款合理合法,毋庸置疑。从法律的角度看,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张某有权变更遗嘱。同时,张某的口头遗嘱具备继承法关于法定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遗  相似文献   

10.
民国时期的公案纷纷扰扰,多不胜数。汪精卫为孙中山起草的《总理遗嘱》是否有违背中山先生本意之处,就是其中一件。美藉华人学者唐德刚先生在谈中山先生的《民权初步》时,则毫不含糊地认为,《总理遗嘱》“漏列”《民权初步》,就是由于汪氏认为这种“小道”不能与《总理遗嘱》的经典并列所致。其实,视《民权初步》为“小道”者,又  相似文献   

11.
一位精神病老人立下一份遗嘱,对于这份遗嘱的效力,遗产继承人争执不下,并将官司打到了法院。那么,精神病人立下的遗嘱有效吗?  相似文献   

12.
遗嘱自由是继承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并为现代各国私法立法所普遍采用。在坚持遗嘱自由原则的同时,加强对这一原则的监督和限制,以完善继承法体系。建立专门机构管理有关继承和遗嘱事项,同时学习外国先进的特留份制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留份制度。对破坏家庭和谐且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的人,禁止遗嘱人遗赠财产给这些人。从而使遗嘱自由原则在限制中发展。做到遗嘱自由与限制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正市民张某在弥留之际,通过口头遗嘱方式改变公证遗嘱的行为,无法律效力,基金会也不能追要这笔捐款。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  相似文献   

14.
李春 《民主与法制》2011,(32):13-14
日前,中央电视台播报的一则新闻《遗嘱趋向年轻化》,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据记者调查,在某公证处立遗嘱的45岁以下人群已经达到了50%之多.而记者随后采访的一位年轻老板更表示,随着现代社会工作节奏的加快,各种风险也随时存在,为了妥善安置好家人,所以自己早早地就立下了遗嘱。  相似文献   

15.
正市民张某在弥留之际改变遗嘱,把遗产中的10万元捐赠给基金会,以资助贫困大学生,其行为值得提倡、称赞,但张某的遗愿却不能实现。因为张某立有公证遗嘱,不能说变就变。依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非公证遗嘱。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  相似文献   

16.
私法领域的具体制度或理论离不开罗马法。罗马法中遗嘱行为被认为近代私法自治原则的渊源。意思表示是私法领域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罗马法遗嘱行为的发展过程具有严格的形式要求逐渐宽松和遗嘱人决定遗嘱内容的意思表示自由从绝对自由衍变到有限自由的特征。  相似文献   

17.
外历史上皇帝留下的遗嘱,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有的是指定继承人,有的是嘱托大事,有的是分配财产,也有的是忏悔一生……其中的上乘之作,实在是屈指可数,三国时期蜀汉皇帝刘备的遗嘱,可算得上是一篇脍炙人口的佳作,现录如下:“朕初得疾,但下痢耳;后转生杂病,殆不自济。朕闻‘人年五十’不夭寿;今朕年六十有余,死复何怀?但与卿兄弟为念耳。勉之!勉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为德,可以服人;卿父德薄,不足效也。卿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勿怠!勿忘!卿兄弟要求闻达。至嘱,至嘱!”这篇遗嘱仅百字左右,言简…  相似文献   

18.
明确公证遗嘱的独立属性非常必要,明确公证遗嘱的独立性有助于确保遗嘱人意志的真实性,并更能彰显效率原则。应当完善遗嘱公证程序,发挥公证的顾问、咨询职能,以明确公证遗嘱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9.
木木 《民主与法制》2014,(36):62-63
郭光辉和郭光华是一对同母异父、相差21岁的兄弟。面对5间老宅,哥儿俩在舅舅主持下立了字据,父亲也留有遗嘱。但是,当字据与遗嘱内容相撞,是按字据将老宅判给弟弟。还是按遗嘱让哥哥继承? 老宅主人是位抗日英雄 郭德利老人家住河北省广宗县北塘疃乡。1937年2月,年仅15岁的郭德利和大一岁的刘凤花喜结良缘。“七七”事变后,郭德利告别新婚的妻子,毅然加入冀鲁豫游击队。炮火连天的岁月,这对新婚夫妇很快因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而失联。多方打听都没有丈夫的任何音讯,刘凤花默认为丈夫已血洒战场,她不得不远嫁他乡。  相似文献   

20.
正当事人意思表示应受法律约束。笔者认为,张某病危以口头遗嘱方式更改其公证遗嘱的行为无效,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基金会不能讨要这笔捐赠款。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不及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不同形式订立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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