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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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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律规定,如果"一律内,犯无罪名",则"类举以明出入轻重",即可以运用类举来定罪量刑。八十年代以来出版的法制史、刑法史著作,在谈及唐律的类举制度时,都认为是现代意义上的类推。但从唐律及其疏文来看,其对于性质相同但情节不同的事例所作的类举并非现代刑法的类推,而应属于一种当然的解释;其对性质、情节不同,但损害程度相近的事例的类举,是一种立法上的类推,应属于法律拟制。唐律中有关比附的规定,事实上都属于律有明文规定的,而非律条之外相似行为的比照适用,亦非扩大了罪行适用范围的类推制度。学界目前所主张的类推的观念是对唐律中相关规定的误解,其可以称之为形式意义上的类推,但绝非刑法意义上的类推。  相似文献   

2.
刑法司法解释应坚持反对类推解释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刑法虽然在立法上废除了类推制度、将罪刑法定原则予以立法化,但并未遏制住在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实践中类推解释较为普遍地长期存在的现象。类推制度借类推解释还魂的现象,使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司法解释领域的贯彻面临困境。  相似文献   

3.
基于扩大解释不违背罪刑法定、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能够区分、扩大解释具有必要性的认识,我国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认为,扩大解释具有正当性。但这一观点值得质疑。认真审视通说关于扩大解释是正当的具体论证,可以发现: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无法实现罪刑法定要求的罪刑预告功能、相对的罪刑法定只允许保障人权的刑法解释、兜底条款与罪刑法定存在距离而无法为扩大解释"正名",扩大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通说提出的区分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标准不能有效区分二者,事实上,扩大解释的内在结构也决定了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根本无法区分;罪刑法定时代规范供给不足、刑事立法需要保持稳定性、扩大解释可以便利及时地保障个案正义,并不能推导出扩大解释具有必要性。扩大解释并不正当,应当禁止一切不利于被告人的扩大解释。  相似文献   

4.
我国类推制度重建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类推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主要包括弥补法律漏洞和维护国家、社会利益。我国1997年《刑法》取消了有关类推制度的规定,其原因主要是对司法擅断的恐惧及认为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在我国重建类推制度是基于完善我国罪刑法定原则内容的必要和规制类推实践的必要。在重建类推制度时,应注意处理好其同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和其价值取向的调和,重建的类推制度的内容涉及适用主体、条件和程序。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在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上,实行有严格控制的类推。几年来,司法机关运用类推打击了一批法无明文规定的犯罪,及时有力地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但是,对类推的理解和适用,理论界的认识并不完全统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本文拟就类推中的几个问题作此初步探讨。一、实行罪刑法定是否绝对排斥类推对这个问题,理论界大致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罪刑法定是资产阶级提出来的,有它特定的含义,它与类推是互相排斥的,我国刑法既有类推规定,就不能说是实行了罪刑法  相似文献   

6.
类比推理是一种有效的逻辑推理形式,和刑法上禁止的类推是两个不同概念,对刑事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在推理结构上,只有在两个事物之间的相关相似性压倒差异性时,类比推理才能进行。法官通过争议焦点在合适的案件范围中选择和待决案件关键事实具有相似性的案例进行类比。在相似性的判断上,不可避免的要进行价值考量,但必须限制在形式解释范围之内。最终,法官根据案情和社会条件变化决定是否适用先例的规则。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类比推理在刑事司法中的大规模适用将迎来重要契机。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作出的第四号司法解释(即1997年11月4日颁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突破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增加了盗窃罪构成的选择性条件,而且第四号司法解释基本上是1992年同一名称司法解释的翻版。类推制度施行时对刑法进行类推解释是允许的,而当罪刑法定原则确定后仍将以前的类推解释搬来照用不误,或者继续进行类推解释,那就难以理解了。  相似文献   

8.
毋庸讳言,滥觞于最小犯罪常数之争的二元论与结果无价值是违法性论域的两种截然对立的刑法观,其争锋已衍生至林林总总的意域而彰显深远意蕴.通过历史论、本体论及语境论这三面向度的理论蓄势来勘破这一决定刑法基本立场的元命题:结果无价值具有优选性,其应顶替社会危害性理论而作为实质违法性甄别的根基.二元论徒具修辞意义.  相似文献   

9.
文章在对我国刑法中的资格刑制度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反思,主张放弃学界通说所认可资格刑的概念和内容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资格刑新的概念及三要素,并对资格刑重新进行了建构.对自然人的资格刑应当适用"禁止行使特定的权利"和"禁止从事特定的职业"两种,对法人的资格刑仅适用"禁止从事特定业务活动",同时建议资格刑适用复权制度,前科消灭制度等.  相似文献   

10.
宪法与刑法的关系集中体现在罪刑法定原则上。目前,民族习惯法对我国民族地区的刑法适用形成了重大影响,成为该地区刑事法治建设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问题。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表明,各民族文化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作为民族文化之重要体现的民族习惯法应当得到尊重,刑法的适用亦不例外。事实上,依据罪刑法定原则的下位原则——法律主义和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当民族习惯法有利于被告人时,可以得到适用,这不仅符合宪法的基本要求,也有利于刑法与民族习惯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1.
刑法解释的时间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人权保障的考虑,现代法治国家无不将"罪刑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加以规定,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时,也将该原则作为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之首在刑法典中作了规定(第3条),并废止了与该原则相悖的类推制度.作为"罪刑法定"原则的一个重要派生原则,刑事立法在时间效力上坚持"从旧兼从轻",即法不溯及既住,除非依照新法对被告人更有利,这也是没有疑义的,我国刑法第12条对此也作了明文规定.本文要探讨的是刑法解释的时间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2.
在冒名处分不动产行为的处理上,若认定合同无效则混淆了民法与刑法的界限,也不利于善意相对人利益的保护。该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也不存在登记错误,不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也不应直接适用表见代理制度;为维护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更不宜类推适用善意取得。采用类推适用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制解决这一类纠纷,是较为适宜的方法。  相似文献   

13.
适用刑法的定罪功能主要表现在罪刑法定原则支配下解决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问题。然而,现代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已经呈现出从静态发展为动态、从绝对转化为相对、从封闭走向开放发展的态势。具体表现在认定犯罪的思路和方法方面,摆脱了教条、僵化、孤立和冷漠刑事司法的束缚。在追求刑法原则性与能动性、谦抑性与公正性、法律性与社会性统一的理念支撑下着重探讨了适用刑法定罪的五种基本模式:即禁止法外入罪、允许法内出罪;禁止疑罪从有、坚持无罪推定;禁止法内疑罪从重、允许法内疑罪从轻;禁止此罪定彼罪、允许重罪入轻罪;禁止法内一罪从数罪、允许法内数罪从一罪。  相似文献   

14.
文章主要从法哲学和法律实践出发探讨法律类推的一些基本问题.首先从法哲学的角度分析法律类推为什么会在演绎推理占主导地位的大陆法系中存在.进而根据法律实践分析法律类推的逻辑推理形式,指出法律类推的逻辑形式有其自己的独特之处.最后分析法律类推的适用范围极其原因.  相似文献   

15.
现代汉语中动词和宾语之间的语义关系非常复杂。目前语法界对动宾语义关系的分类,还存在着不少的分歧。从中文信息处理的角度来看,动宾语义关系的分类应该遵循目标驱动的原则。根据动词对宾语的语义选择限制,以类推性标准,将宾语分为自由类推宾语和不可自由类推宾语。自由类推宾语可以建立规则,为计算机提供可执行的条件,不可自由类推宾语则可以放入词库。  相似文献   

16.
邹国正 《前沿》2012,(13):80-82
我国刑法的规定导致了对盗窃犯罪罚金刑的高适用率,这与我国盗窃犯罪群体普遍贫困的特征不符,使司法实践中出现"刑罚不公""株连无罪""以钱赎刑"等弊端,背离了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对犯罪主体的矫正和对盗窃犯罪的整体预防。盗窃犯罪罚金刑的适用应充分考虑犯罪主体的经济状况,增加得并制罚金刑、规范量刑程序、强化对犯罪主体的财产控制,禁止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罚金,以实现罚金刑的基本价值和功能。  相似文献   

17.
体系解释是刑法解释学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我国刑法条文对聚众淫乱罪的表述比较简单,导致其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还有一些尚待明确的问题。体系解释下聚众淫乱罪之客观行为应当兼具侵害法益的"涉他性"和"情节严重"两个要素。这一解释结论既是基于刑法体系协调性的考虑,也是刑法处罚合理性的实质要求。通过体系解释,有助于消除该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的疑问,准确界定聚众淫乱罪的客观行为,从而合理确定聚众淫乱罪的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18.
论清代判例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秋红 《理论月刊》2005,(2):120-121
清代判例适用的方法主要有遵循先例、类推适用和实质推理。其判例适用具有泛伦理化、反形式思维的特征,其原因在于以情理作为司法价值取向、法律教育的缺失和人口激增这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9.
刑事职业禁止性质上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保安处分,本质上是一种刑事强制隔离措施,以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为适用基础。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职业禁止应当由人民法院以刑事决定的形式,在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前作出并实施,应当允许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参与到刑事职业禁止决定的作出过程中,并给予当事人复议和申诉的法律救济。行为人违反刑事职业禁止决定,应当承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罚处罚。  相似文献   

20.
许霆恶意取款行为应属于刑法调整范围,构成盗窃罪。按严格解释原则和禁止类推解释的要求,ATM机不宜认定为金融机构,这样原判刑罚就不会重至公众无法接受的无期徒刑。此案法院经重审仍认定为盗窃金融机构,但认为具有特殊情况,故根据刑法第63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许霆减轻处罚,判处5年徒刑,减轻幅度过大。认为许霆是因受诱惑而犯罪以及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因而不具备可罚性的观点难以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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