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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论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原在审判阶段参加刑事辩护提前到侦查阶段介入诉讼和在提起公诉阶段参加辩护,这是我国辩护制度和律师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时间上日益与国际接轨,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有利于强化律师辩护功能,促进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是我国刑事诉讼民主化、科学化的一大进展,获得国内外法学界的普遍好评。但也毋庸讳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近两年的情况表明,律师在提起公诉阶段的辩护功能几乎是零,不仅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2.
新刑诉法明文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刑事案件,是我国法制文明的又一进步。自今年1月1日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不少分歧和争议,尤其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中反映更为强烈。下面一组文章集中反映了律师在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中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相信这些观点对律师真正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和对新刑诉法的正确实施将有所帮助。──编者今年以来,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开始实施,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提高,业务领域拓展,诉讼权利进一步扩大,任务更加艰巨。广大律师以此为契机,以…  相似文献   

3.
律师辩护有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律师辩护有待解决的几个问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静村刑事诉讼法经1996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修正,在诉讼民主化方面前进了很大一步。犯罪嫌疑人得以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聘请律师作辩护人,在审判阶段被告人及其...  相似文献   

4.
就指定辩护而言,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判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作了“厚此薄彼”的规定,即被告人在审判阶段享有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而在此前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确有经济困难、年龄未满18周岁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则不享有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笔者认为,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样应确立指定辩护制度。首先,是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的需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把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在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也说明获得律师帮助对犯罪嫌疑人人…  相似文献   

5.
ONTHEINTERVENTIONBEFOREHANDOFTHELAWYERINTOCRIMINALCASES刑事诉讼法已对我国律师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它不仅较原来的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辩护介入,由审判程序提前到提起公诉程序,而且还增加了律师对侦查程序的介入,本文称之为律师对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鉴于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不久,为有益于律师此方面的执业操作,本文对其进行如下探讨和研究。一、关于提前介入的概念和目的所谓提前介入,是指律师在侦查和提起公诉程序中,接受聘请或者委托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担任咨助或者辩护律师,介入刑事案…  相似文献   

6.
编者按:田文昌先生不仅是理论学界建树颇丰的刑法教授,也是诉讼领域名闻通途的执业律师。本文是他的法庭论辩艺术精华所在、为业内人士备加推崇。编辑部应广大律师要求,分期编发此文,以飨读者。第一个问题首先谈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夫于刑事辩护和刑事案件代理当中律师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工作内容和阶段有了比较大的变化。可以分为三项内容和两个阶段(或三个阶段)。三项内容:一个是被告辩护人,这是和原来的规定一致的。再一个是被害人代理,这点在原刑诉法中没有规定,后来逐步地开始了这…  相似文献   

7.
正我国2013年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只承认律师从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开始作为辩护人参与到诉讼程序中。为适应刑事诉讼审前阶段律师辩护普遍性的世界发展趋势,新《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委托辩护人",将律师审前阶段的辩护人身份往前延伸至侦查阶段。随着我国律师审前阶段辩护人身份的确立与完善,其在该阶段的重要价值和  相似文献   

8.
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权因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至今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对于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阅卷权的规定,因为与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发生冲突而产生新的矛盾。因此,完善辩护律师阅卷制度对于健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程序,进一步保障律师辩护权,以及促进修订后的律师法得以贯彻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由于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律师可以提前介入刑事诉讼活动、在侦查阶段可以受聘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一定的法律服务、在提起公诉阶段即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受托辩护均作出了诸多新规定,致使律师在执行这些新规定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问题、新难点,常常影响、困扰律师的职务活动。对于这些新问题、新难点,如何合法合理地解决,实为广大律师同仁所关切。现仅就刑事公诉案件在提起公诉前律师受聘受托进行法律服务中所遇到的问题、难点作一探求世浅议。一、对于侦查阶段法律服务的难点探解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公诉案件,受聘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  相似文献   

10.
关于律师参加辩护与代理问题李宝岳(副教授)在邓小平同志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为适应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革稿”对原第四章辩护作了若干重要的修改与完善,主要是:一、刑事诉讼法原第四章只有辩护问题的规定,没有代理问题的规...  相似文献   

1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法律监督地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同时也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任务以及工作程序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正。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带来刑事检察机制的变化 ,并要求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机制适应这种变化。现行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分立、制约为特征 ,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部门在不同阶段分别受理 ,各自作出是否批准逮捕、起诉的决定。这种工作机制在检察机关建立之初就已确立 ,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沿革至今。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  相似文献   

12.
目次一、审查起诉的程序地位——公诉案件的一个独立诉讼阶段二、我国的审查起诉阶段是一个独具特色的诉讼阶段三、我国审查起诉阶段的基本功能四、审查起诉的法律价值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是将审查起诉作为提起公诉程序的具体内容加以规定的。这样,就很容易使人理解为审查起诉的目的就是为了提起公诉,从而忽略审查起诉的丰富内涵及其独立的诉讼价值。有的教材将审查起诉放在提起公诉的程序中加以介绍,有的在起诉章内独立设一节加以介绍,有的是在公诉章内将审查起诉与提起公诉并列设节,这些教材的体例虽有不同,但是在内容上都偏重阐述审查起诉的具体内容,而并未对其诉讼功能和法律价值加  相似文献   

13.
笔者最近调阅了月份刑事诉讼案卷,这是1997年1月至1999年3月间律师办结的。阅卷发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法实施以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确实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进步与不足同有,而一些问题尤其需要引起关注。兹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这月份刑事案卷的基本情况,大体是:(-)公诉18件,自诉3件。(二)在18件公诉案件中,侦查阶段受聘提供法律帮助2件,审查起诉阶段受托辩护2件,一审辩护12件(其中委托11件,指定1件),二审辩护2件(中院、省院二审各1件人自诉的3件,受托代理自诉人。(三)18件公诉案中,故意…  相似文献   

14.
试析《律师法》中的“正当理由”周玉文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委托人有权随时拒绝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而受托律师则无权无故拒绝辩护或代理,须有正当理由才能拒绝辩护或代理(第29条)。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或者无正当理由不...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律师法》的出台使律师在刑事案件介入阶段大大提前,刑事诉讼法立法制度的改进和突破,不仅改变了多年来的纠问式为主的审判方式,充分行使了被告的辩护权,抵制克服了过去存在的先定后审,控审不分,刑事辩护流于形式的弊端,也充分发挥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提高了律师诉讼中的地位。1996年8月14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中国长江以北18个省、市、自治区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及最高院有关庭负责人员一千余人观摩审判活动。这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几十年来第一次以新的审判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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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行使调查取证的权利。相对于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律师只能在庭审准备阶段进行有限调查的规定而言,这种修改显然是对律师调查权的更加完善的保障,属于刑事辩护制度的重大进步。然而,几乎所有律师都认为现行法律对律师渊查权的规定属于义一“严重退步”。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没有拘留权。但是根据诉讼理论和司法实践的需要,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应有拘留权。其理由为: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有采取刑拘的必要为了使检察机关更好履行自己的审查起诉职责,根据职权相一致原则,应赋予检察机关行使拘留权的权力,从检警关系及其改革发展看,赋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拘留权符合世界发展潮流,符合我国检察制度与世界接轨的发展方向。二、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刑拘权符合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1、检…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有权立案侦查和决定提起公诉,同时,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移送审查的案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自行侦查。这两个方面的结合,就是法律关于检察机关侦查任务的规定。但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下简称自侦案件)侦查终结后,是由侦查部门提起公诉还是移送起诉部门审查起诉,我国刑诉法未作具体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行)》也未作具体规定。因此,目前各地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做法很不一致:一种是,负责案件侦查的部门侦查终结后直接提起公诉或  相似文献   

19.
焦鹏 《中国律师》2012,(10):13-14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虽然涉及到审查起诉阶段修改的条文不多,但结合辩护制度等相关内容,就律师辩护工作而言,还是有了重大的变化。需要律师对辩护工作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一、阅卷工作(一)新《刑事诉讼法》的变化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阅卷范围,限制在"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了该部分内容,将阅卷范围扩大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从条文  相似文献   

20.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于1996年3月17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经过这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将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刑事诉讼法是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操作规程。目前,全国公、检、法机关正在深入学习新刑诉法,为新刑诉法的实施进行各项准备。作为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律师,对新刑诉法的全部条文都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尤其应该把有关辩护与代理条款的内容作为学习重点。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履行法律赋予律师的职责。笔者经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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