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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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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认为:隶臣妾基本上是刑徒,但保留有某些宫奴婢的残余属性。它是由奴隶社会的"罪隶"演化而来的,具有很大的过渡性。  相似文献   

2.
(二)作为刑徒的隶臣妾与其他刑徒一样,作为刑徒的隶臣妾的本质特征,就是因社会犯罪而被判处徒刑隶臣妾的人。试看秦简《法律答问》的有关规定:“士伍甲盗,赃值百一十,当耐为隶臣。”“司寇盗百一十钱,先自告,当耐为隶臣,或日资二甲。”“公祠未(?),盗其具,当资以下耐为隶臣。”“有收当耐未断,以当刑隶臣罪诬告人,是谓当刑隶臣。”  相似文献   

3.
李力 《法学研究》1993,(3):72-74
在云梦秦简中,“小隶臣妾”直接或间接地出现了8处。从简文来看,它是具有某种特定身份者。学者们在讨论时,或认为“小隶臣妾”是未成年的官奴隶;或认为是未成年的刑徒。通观秦简有关简文,这两种观点都有可商榷之处。下面专就“小隶臣妾”的身份与来源作进一步的探讨。所谓“小隶臣妾”,即身“高不盈六尺五寸”的“隶臣”和身“高不盈六尺二寸”的“隶妾”。“小隶臣妾”就是专指未成年的“隶臣妾”,成年之后或称为“大隶臣妾”。《仓律》规定,“小隶臣妾”成年,在八月登记为“大隶臣妾”,从十月开始加发口粮。  相似文献   

4.
隶臣妾问题在秦简的研究中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同秦代社会的性质密切相关。历史学界特别是法律史学界对隶臣妾的性质及其作为一种刑罚的探讨和研究,目的在于研究秦代社会的奴隶制残余,及秦朝怎样以法律作武器来维护残余的奴隶制。  相似文献   

5.
高恒 《法学研究》1983,(6):73-79
秦时,因犯罪而定为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的,身份如何?有无刑期?这是云梦秦简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重要问题。秦律中的刑徒所谓“刑徒”,即因犯罪而被剥夺自由,强制服劳役者。  相似文献   

6.
岁刑,即年刑,亦即通常说的有期徒刑。中国历史上岁刑始于何时?史书中仅有某些零星记载和盖然说法。云梦秦简发现之后,从秦刑徒的刑期问题提起,一些学者相继著文对中国的岁刑起源问题展开了讨论。但是,无论对秦刑徒的刑期还是对中国岁刑的起源,均是各抒己见。从几年来发表的文章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第一,中国的“有期徒刑始自汉文帝改制”。持这种意见的同志认为,“秦的徒刑是无期刑”,“真正实行有期徒刑,还是从汉文帝十三年的刑法改革开始的”,“东汉初年的卫宏把有期刑追溯到秦始皇以前,从而歪曲了历史的本来面目”。第二,汉文帝减刑诏中的“有年而免”,改革的只是废除在此之前的隶臣妾、鬼薪白粲、城旦春等刑满之后的奴隶身分,而不是指服苦役的期限。  相似文献   

7.
<正> 其三,对刑徒劳动实行质量和数量监督。秦简《工人程》:“隶臣、下隶、城旦与工从事者冬作,为矢程,赋之三日当夏二日。”矢,《尔雅·释诂》:“弛也。”矢程,即放宽生产规定的标准。意思是说,刑徒与工匠一起生产的,冬季三天收取相当夏季两天的产品。由此可知,秦刑徒的劳动每天是有定额的。不仅有定额,还要经常评比检验:“城旦为工殿者,笞人百。”所谓殿,就是落后。秦对刑徒的劳动产品实行检验,除秦简记载的法律有明确规定外,解放后发现的“秦上郡戈”上均刻有监造者、制造者的姓名,在制造者中,除有丞和工师的姓名,还有“工鬼薪戠”、“工程旦□”、工隶臣(竹贵)”、工隶臣而庚等。之所以刻上这些工师和刑徒的姓名,不是要他们名扬天下,流芳百世,而是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自首,开端于二千多年前的秦律,当时称之为“自出”.据云梦秦简记载,“把其假以亡,得及自出,当为盗不当?自出,以亡论”.就是指携带官家物品逃亡,如果自首,不以盗窃罪处罚,而以逃亡罪论处.还有一个案例是,“隶臣妾系城旦春,去亡,已奔,未论而自出,当笞五十,备系日”.指被判处四年城旦刑的隶臣妾,在服刑期间逃亡后又自首,应当笞五十,补足残余刑期.这应是减轻后的惩罚.如果逃亡后是经官府或他人抓获,刑罚当会加重.  相似文献   

9.
李力 《法学研究》1984,(3):78-80
《法学研究》一九八三年第五期《谈"隶臣妾"与秦代的刑罚制度》(下称《钱文》),主要提出三个观点:一、"隶臣妾"是"因犯罪而被判为奴隶,同时还有一定期限的徒刑",二、"隶臣妾"以上的徒刑一般都有无期限的罪隶身份;三、肉刑犯人都有终身罪隶身份。下面分別就这三个观点,谈些看法。  相似文献   

10.
<正> (二)看管秦的刑徒数量很多,看管人员的数量和机构也会相应庞大。秦对刑徒是如何看管的?史料不全。目前我们只能了解如下几点: 其一,各县令、丞对刑徒管理负有责任。秦简《司空律》:刑徒管理不善,“大啬夫、丞及官啬夫有罪。”这里说的大啬夫,即县令、长;丞,即作为县令、长之副的县丞;官啬夫,即县之属曹,也就是县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从材料看,秦的刑徒应是分散管理集中使用,即平时分散在各县从事劳役,如兴建大型工程则由各县输送集中。县令(长)、  相似文献   

11.
秦桧当宰相时,宪圣皇后有一天召秦桧夫人人宫赐宴,其中有一道菜是清蒸淮河青鱼。皇后问秦桧夫人:“你吃过这种鱼吗?”秦桧夫人说:“这种鱼我吃很久了,而且比这个更大、更多,臣妾明天就送一些进宫来。”夫人回家后,将经过告诉秦桧,秦桧听了,  相似文献   

12.
刑法中“国有公司”及“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之认定,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均颇具争议。本文经过多角度考察后认为,“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委派”须具备以下条件:委派主体特定、委派方式有效、委派内容合法、委派目的特定、委派关系具有隶属性。  相似文献   

13.
赣榆初县考     
关于赣榆的初县,自《宋书州邵志》以降,均云汉代始置,今查《汉书地理志》所载,确有赣榆之名,乃琅邪郡属县。然《汉志》明言琅邪郡为秦代所置,则其所属五十一县是否均为汉县,就大有可疑之处。1979年秦始皇陵西侧发现的秦刑徒墓中出土了一批瓦片,其中有两件分别刻有“赣揄得”和“赣揄炬”字样。众所周知,秦刑徒  相似文献   

14.
黄翀 《法制与社会》2011,(18):180-180
重庆打黑案的爆发,使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和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滋生发展,腐蚀党政司法干部,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腐蚀干扰基层政权组织。《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称不再要求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属性,没有“保护伞”也可以构成。那么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需要“保护伞”呢,本文正是对此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5.
释“”     
释“”施谢捷甲骨文里有一个“从幸从支”的字,写作下揭数形:《甲骨文编》把它隶定为(下文用“△”代替这个字形),当作未识字附在“支部”之末”[1];后来学者引用到有“△”字的刻辞时,多只作隶定而不加说明,或释为“执”字”’;近年有学者撰文考释此字,把...  相似文献   

16.
黄洪波 《法学杂志》2004,25(6):34-36
关于行政刑法的性质,历来存在“行政法说”和“刑法说”的争论,近年来又出现了“双重属性说”,即认为行政刑法兼具有行政法和刑法的性质,应成为一门独立的交叉学科。但是,从行政刑法的概念界定上,我国行政刑法不属于行政法,双重属性说也就无成立的前提;从逻辑上,不能得出行政刑法具有双重性质的结论,相反,行政刑法具有刑法的性质;从学科上,行政刑法也不足以成为一门独立的交叉学科,应该是刑法的一个分支学科。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古代历来有兵刑不分之说。军事制度与法律制度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表现在兵役制度上,秦汉时代的谪发兵制度和刑徒兵制度,就是刑罚制度和兵役制度相结合的典型形式。本文从刑罚制度和兵役制度的角度,详细分析了秦汉时代谪发兵制度和刑徒兵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及其历史评价。  相似文献   

18.
关于当前检察改革的若干理性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对检察机关性质的定位问题,不能套用西方“三权分立”的理论,而应从我国“四权分设”、“一权带三权”的格局来考察,并应当注意把检察机关的性质与其行使职权的方式区别开来。在认识检察机关双重属性问题上,应注意“检察一体化”与“行政一体化”的区别、检察机关的部分司法属性与审判机关司法性质的区别。在把握检察改革和“三个效果”的关系时,必须坚持以法律效果为基础,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必须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进行。  相似文献   

19.
寿步 《美中法律评论》2006,3(1):17-22,46
本文首先给出包括“虚拟物”在内的若干术语的使用说明,接着讨论了虚拟物的范围、形式、分类和一般虚拟物的特征,说明了虚拟物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和保护延及的范围,阐述了可受法律保护的虚拟物的特征,探讨了可受保护虚拟物的财产权性质,认为虚拟物不宜采用物权保护,虚拟物具有着作权属性和债权属性,最后给出了虚拟物法律保护的制度设计方案。  相似文献   

20.
论律师的职业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各国《律师法》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对律师性质的立法界定,经历了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到“依法取得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认识过程。在《律师法》中准确界定律师的职业属性,是科学安排律师制度、合理设计律师行业发展的前提。值此《律师法》修改之际,本刊特邀请几位专家学者就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进行了一次笔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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