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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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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理 《科技与法律》2006,3(2):57-62
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利用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来论证知识产权的正当性。其实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自身就存在模糊性和矛盾,这种模糊性和矛盾使得其无法有力的证明财产权的正当性,因此也难以运用到知识产权正当性的证明中。即使勉强把财产权劳动学说运用于知识产权,这种学说对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困难和危险也使得我们望而却步。对知识产权的正当性证明只能另寻他途。  相似文献   

2.
在智力创造中,既包含了人类公有的思想,也包含了创造者本人的独创的思想。知识产权中涉及到与思想有关的财产或者财产权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涉及智力产品的保护,其保护的客体就是负载思想的知识产品。这一特性决定了知识共有物在协调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虽然是以有形财产为对象的,知识共有物的存在由于可以满足劳动学说中的获得财产权的“先决条件”——智力创造者对其智力创造物的知识产权以不伤害其他人的同等的创造力为前提,以及以不妨碍从已有的文化和科学遗产中吸收涵养为前提——洛克的劳动学说也可以佐证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3.
评财产权劳动学说   总被引:35,自引:0,他引:3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易继明 《法学研究》2000,(3):95-107
本文首先介绍了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并略作评价。接着作者就知识产品作为财产权客体的新情况 ,指出财产权劳动理论也为知识产权的权利确定与保护提供了合法性基础。稍后 ,文章讨论了财产权的私有性质。最后 ,作者“重申自由主义 ,认为财产权劳动说本身以人为中心 ,过分强调法律社会化将会损害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基础的‘自由主义’”。  相似文献   

4.
从为财产权提供正当性的几个代表性学说人手,重点选取洛克的自然法理论的劳动学说和黑格尔的财产权自由意志理论作为讨论的依据,在分析两大学说的内涵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它们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性和有限性,从哲学层面上思考知识产权制度这种存在了几百年历史的法律制度的理性与正当性.以此为依据,指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学的存在是客观事实.如何通过理论上的完善使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知识产权体系化问题得以统一,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其中的逻辑联系点.  相似文献   

5.
布莱克斯通在其《英国法释义》中充分阐述了他的自然法学说,并在继承洛克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绝对财产权观念。且认为这种绝对财产权来源于"占有",进而提出劳动—占有理论。布莱克斯通的这种基于融入劳动的占有即产生个人绝对自然财产权的理论,对美国财产法自然权利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并直接培植了美国财产法理念中的个人绝对财产权观。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自然权利亦或法定之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就财产权的正当性而言,以洛克财产权劳动学说为代表的自然权利论和源于休谟并经边沁等人发扬光大的功利主义影响最为深远.两种理论看似难以调和的两极,实则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财产权的正当性基础.在这个意义上,知识产权既是源于创造性活动的自然权利,又是国家基于功利原则授予的法定之权.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至其诞生之初就充斥着对其合理性的质疑,而在知识产权非理性扩张的今天,面对对知识产权的正当性的批判,我们有必要从哲学的角度重新审视知识产权。本文试图从洛克劳动财产权理论及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对洛克理论的修正出发,探析知识产权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洛克的知识产权正义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才然  高伟 《电子知识产权》2008,24(1):12-15,22
洛克的财产权理论为知识产权的正当性提供了初步和表面的理由。可是,只要我们深究下去,就会发现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并非无懈可击。首先,由自我的所有权无法推导出对身外之物的所有权。其次,所谓的价值增加理论无法使劳动成为劳动者对劳动产品享有所有权的依据。最后,知识产权不能完全满足足够多并同样好条件与非浪费条件。因此,洛克的理论难以证明知识产权制度的正义性,或者,知识产权制度的正义性需要运用其他理论来加以论证。  相似文献   

9.
李扬 《现代法学》2004,26(1):171-177
尽管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给作为一种私权的知识产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个哲理化的解释 ,但由于未界定劳动的内涵与外延 ,未准确处理劳动与资本等生产要素在配置财产权时的关系、劳动与劳动成果异化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以及时代限制等原因 ,因此在解释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性时 ,还存在种种缺陷。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及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取决于劳动、人格、经济学上的效率以及法理学上的公平等各种因素  相似文献   

10.
王铁雄 《法学杂志》2013,34(2):59-68
近代财产所有权观是建立在对古代和中世纪财产所有权社会义务观的批判中产生的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基础之上的,强调个人财产绝对权利;现代财产所有权观则作为对近代个人自然财产权利理论的反作用,强调个人财产权的社会责任.而科学的财产所有权观表明:财产所有权具有两个方面:个人方面与社会方面,个人与社会两方面的利益是共存的.虽然对个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强调,在历史每个时期各有所重,但其基本趋势则是走向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平衡, 其根本目标是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1.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法有关问题简介如下:一、《物权法》的制定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  相似文献   

12.
论"物权属于绝对权"与"物权具有绝对性"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民法学界,人们往往将绝对性与绝对权,相对性与相对权相等同,将"物权属于绝对权"与"物权具有绝对性"相混淆,导致了逻辑上的混乱,造成了理论上的错误.实际上,"物权属于绝对权"与"物权具有绝对性"是不同的两个命题,不能混淆.  相似文献   

13.
论知识产权制度的“恶”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们对知识产权制度“恶”名的看法包括伦理上的和非伦理上的两个层面。事实上,知识产权制度并非必然是恶的,它具有伦理上的合理性和经济上的效用性;在知识产权全球化进程中,后发展国家可从中分享利益。不过,知识产权制度在其演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定的负面效应。知识产权制度应注意平衡各方利益冲突,完善激励机制和保障公众对知识和技术正当利用的权利。后发展国家应尽可能利用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成员的身份和权利,通过国际磋商和协调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为本国科技、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争取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14.
《中国司法》2007,(4):29-29
1、“物”在民法上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不可移动的物,比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比如汽车、电视机等。2、“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指权利人依法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所有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4、“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5、“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  相似文献   

15.
“知识产权优势”理论探析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郭民生  郭铮 《知识产权》2006,16(2):16-23
本文结合我国经济转型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地分析了知识产权优势理论的内涵、特征、分类、作用、定位及其应用,提出了一种适应我国现阶段发展的新型创新模式--以"五新"(即知识产权优势、知识产权经济、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人才和知识产权文化)为核心要素的自主创新模型,并对新型工业化道路赋予了新的内涵.  相似文献   

16.
私法中“物”的概念的扩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科技的进步,传统的有体物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了扩张的趋势。各国立法在把电、气以及空间均纳入有体物的范围之后,又面临解决自然人的物化、动物道德地位和法律地位提升以及无形财产价值急剧增大等新型课题。本文认为,物在内涵和外延上的扩张在当代是一个不容抗拒的潮流,为了避免立法与社会发生脱节和对“物”这一概念在立法上界定时出现疏漏,应当考虑对物进行重新定义或者给予扩大性解释。  相似文献   

17.
《政法学刊》2015,(3):45-51
我国现行调整保障房领域的法律仅关注产权型保障房的分配,而忽视其退出机制,此种立法现状导致的"结构性缺失"是制约产权型保障房制度顺利实施的症结所在。鉴此,构建公平、合理的退出机制是使产权型保障房回归"公共产品"的价值属性之保障。通过分析有限产权理论和共有产权理论下不同的退出模式,可以看出共有产权理论对于解决当前产权型保障房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应予以肯定并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冉昊 《中国法学》2005,4(6):68-79
大陆法系财产法先后经历了萌芽、对物权与对人权分野、依对象标准划分物权债权、依效力标准划分物权债权和批判发展五个阶段,形成了相对凝固的物债二元结构。但在现阶段的反思中,不具有物债典型性的“中间型权利”日益增多,使我们不能再停留于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的含混概括中,故本文做出原初的整理,将中间型权利分为历史形成的类型、法典确立时即存在的混合类型以及现代的转化类型三大类别。这些中间型权利的存在强烈冲击了财产法的二元架构,使我们在认识论意义上保留此分类的同时,必须在实证意义上将其弱化:设定一切权利都具有剩余性,因此权利应该“反向认定”,分别按具体标准考察权利的权能,并改变传统意思自治标准,以“当事人的知晓”为标准决定交往秩序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20.
张鹤 《河北法学》2005,23(5):57-61
让与担保为非典型担保方式。近年,其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较大的作用。但是否将其规定在物权法中争议较大。通过将让与担保与动产抵押和质押比较,再从让与担保的功能、特点、性质以及我国的担保物权的发展趋势出发,论述了让与担保在物权法中有着较大的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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