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律师具有保守职业秘密的义务是世界各国对律师的普遍要求。我国《律师法》对律师保密义务也有规定,但严格地说,我国还没有真正确立律师保守职业秘密义务的规则①。对其学理的探讨与立法的研究均流于表象而有待于深入。 我国《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此条反映出我国的律师的职业秘密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作为个人秘密的隐私三种。 此种划分是否穷尽了律师职业秘密的范围?换话说,是否律师只需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三种秘密…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受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件,这些法定的构成要件是商业秘密的质的规定性,使其与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其他秘密信息相区别开来,也使其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相区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认定问题是商业秘密所有人获得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前提,也是认定商业秘密使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本文试图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角度,分别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三个方面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具体的商业秘密认定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对商业秘密须具有实用性的限定并无必要 ,因实用性是应用技术与基础理论的根本区别 ;而“经行为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规定将商业秘密的外延限制得相对狭窄 ,逻辑上也不够严谨 ,改为行为人具有保密意思更加合理。刑法对不同类型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没有确定统一的划分标准 ,致使有不同程度社会危害性的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在量刑上未显出差别 ,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为结果犯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实质上只能构成中止犯或未遂犯 ,导致此条文形同虚设 ;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规定混淆了泄漏商业秘密与使他人利用商业秘密的界限  相似文献   

4.
商业秘密虽然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具有排他性,但这种排他性具有相对性,其他主体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商业秘密。因此,应注意区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与合法获得商业秘密二者之间的界限,自行构思、独立开发、反向工程、合法受让或被许可等均属侵犯商业秘密之例外。司法实践中,以窃取方法非法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理,窃取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其他财产的,则应视情况按照盗窃罪处理。另外,以企业重大经济、技术秘密为犯罪对象的,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但如果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已经由国家经由一定的程序提升为国家秘密,则应按关于国家秘密犯罪的规定处理。  相似文献   

5.
广义的商业秘密应理解为经营秘密与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是一种财产权 ,但将经营信息归于知识产权似有些牵强 ,技术秘密无疑属于知识产权。经营者、自然人、公民或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以成为商业秘密的主体。特定的价格表、合法的折扣 ,特定的顾客名单 ,薄记方法、内部管理方法等 ,也属于商业秘密的客体。  相似文献   

6.
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是法定的公开例外种类之一。与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属于强制例外不同,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具有部分自由裁量权。然而,由于缺乏对“商业秘密”、“公共利益”等要件的界定,同时也没有明确行政机关对此类政府信息的审查程序,因此,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有必要对政府信息公开语境下的商业秘密界定、公开程序的操作设想以及此类信息中的可分割性原则的适用等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7.
美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属于普通法系国家,其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的发展是从判例法开始的。一般认为美国地方法院最早审理的有关商业秘密案为1837年巧克力生产技术和秘密方法转让案①。此后,随着社会对商业秘密重要性认识的日益深入,商业秘密诉讼不断增多,判例法也随之发展。1939年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首次规定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对象的范围及其新颖性、秘密性等要求及侵权方式和责任,对统一各州法院审判标准起了重要作用。此后尽管判例法给予商业秘密以越来越广泛的法律保护,但却无法克服其本身的内在混乱性,这种状况促使美国逐渐走上商业秘密的成文…  相似文献   

8.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有价值的商业财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立法者的注意力转向制定一个更适当的普遍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体制。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继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作出规定以来,1997年刑法也对商业秘密犯罪作出规定,基本上形成了以民法保护为主、刑法保护为辅的法律保护格局。但是我国对商业秘密的立法保护仅仅是初具框架,大量具体问题依然存在,尚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仍然是一个较薄弱的环节,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制度,要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科学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并且要进一步拓展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与司法实践相契合,从立法的角度科学分配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尽量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制度,尤其是民事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0.
林喜庆在《网络发展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一文(载《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1期)中指出,网络恐怖主义是“网络”与“恐怖主义”的结合。互联网在发展的同时,也成了恐怖分子新的武器和新的攻击对象。“网络恐怖主义”,也有人称之为“虚拟恐怖主义’’或“信息恐怖主义”。目前对网络恐怖主义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定义。  相似文献   

11.
美国"页岩气革命"的成功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了页岩气开发的行列,我国的页岩气开发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随着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压裂液的使用逐渐变成公众关注的焦点。由于人们担心混有化学物质的压裂液会对环境及人类健康造成损害,所以迫切希望了解压裂液使用的相关信息。但压裂液的信息作为油气公司的机密,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不会轻易被公开。要在这两者之间寻得平衡,可以从制定披露压裂液商业秘密的前置条件、制定压裂液商业秘密保护的标准、明确企业申请的压裂液商业秘密必须披露给监管机构、制定统一的压裂液相关信息的披露标准和明确紧急情况下压裂液商业秘密的披露对象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2.
商业秘密民刑案件管辖错位、民刑诉讼证明标准差异和诉讼目的区别,以及商业秘密的特性,致使商业秘密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规则备受关注。现有“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和“民刑独立”模式各有利弊,均无法有效弥合商业秘密民刑交叉案件处理规则间的鸿沟。与其在单一模式中寻求一条可能不存在的解决进路,不如综合刑事和民事诉讼的优势,实行“民刑并举”模式,真正发挥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审判集中化、专业化优势。具体可从建立商业秘密案件归一化管辖制度、组建民刑交融的审判庭、案件基本事实由刑事和民事法官统一认定,以及侵权与犯罪分别认定等方面推进“民刑并举”模式的落实。  相似文献   

13.
“商业秘密”作为法律术语,在我国最早出现在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第66条第120条中,对商业秘密“概念比较清楚的界定是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竟争法。综观我国现行有关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有几大弊端:一是法律法规比较分散,中间缺乏联系;二是规定不够全面,许多重要的关系未作规范;三是保护措施软弱。笔者认为,应建立以《商业秘密保护法》为中心的,以其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商业秘密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形成的法律制度体系。这样,将有利于对商业秘密切实全面的保护,也有利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一商…  相似文献   

14.
全球化背景下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必须在保留我国现行的商业秘密法律界定的基础上 ,着力修改完善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犯罪的刑法规定。为此 ,首先应当完善商业秘密犯罪的罪名体系 ;其次 ,严格限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 ,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主观罪过全部限定为故意 ;再次 ,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定刑增设多个量刑档次 ,以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定刑设置宽严相济 ;最后 ,规定对于一般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须“告诉才处理” ,但是 ,侵犯商业秘密危及国家利益或者情节严重的则除外。当然 ,关于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 ,关键还在于《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制定。  相似文献   

15.
主权在民共识是建构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理论起点。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具有矫正权力、遏制腐败、提升公务员职业伦理的现实意义。公务员隐私权应予克减,这是对该职业群体的正当伦理要求,一旦个体与该职业分离,对其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即应回归常态。基于身份的联系也应对公务员家庭成员的基本权利予以适当克减,但这种身份关系的辐射半径要作控制。公务员从事事关国家秘密之特殊职务,其财产公开问题当以国家秘密优先,但“国家利益”、“国家秘密”等的界定应慎重。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侵犯商业秘密则是一个伪问题。  相似文献   

16.
犯罪现场重建概念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犯罪现场重建研究已成为侦查学界的热点话题。但时至今日,学者对犯罪现场重建概念的认识尚不统一,有称之为“犯罪现场重建”“犯罪现场再现”的,也有称之为“犯罪现场模拟”的,而且对这一概念本质特征的认识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这已影响了对此课题的深入研究。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讲,“犯罪现场重建”一词更为科学、准确地体现这一概念的本质特征,犯罪现场重建的内涵应从其主体、内容、依据及本质四个方面界定。  相似文献   

17.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从保护“未披露信息”和防止滥用商业秘密权两个方面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作出了规定。从整体上来讲,我国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规则还不是非常完善,尤其是防止滥用商业秘密权限制竞争方面,立法比较零散,应当从强化商业秘密权的保护和防止商业秘密权滥用两个方面加以改善。  相似文献   

18.
工作秘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它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概念是有所不同的。尽管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工作秘密进行了规定,但现已颁布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却没有将工作秘密纳入信息公开保护的范围内,从而给工作秘密的保护带来诸多难题。我们要大胆借鉴国外法律对工作秘密实施保护的成功经验,加紧修订我国与工作秘密有关的法律法规,将工作秘密纳入信息保护范围内,提高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获取能力,确保各级政府机关依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9.
对银行保密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通过对我国银行保密法律制度的分析,指出对其立法中的优越之处应予继承,即对个人与单位分别运用不同的保密规定,从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三方面对银行客户的秘密进行全面的保护,同时结合保密制度发展趋势,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陈辰 《工会论坛》2010,16(1):100-101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分析出我国现行法律保护中存在立法过于分散,缺乏统一性;保护不充分、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在现有立法模式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改进审理程序,确保审理方式的统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