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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通过观察决策者的有关讲话、行动以及各级法院的实践,我们发现,当下中国能动司法的内涵主要有三层:能动司法是一项司法政策,它以解决当下司法突出问题为直接目的;能动司法是一种司法理念,它树立了"能动"和"服务"的司法新理念;能动司法是一项司法战略,它以谋求中国司法的自主道路为最终目标。这些内涵表明,中国与西方的能动司法没有直接联系。能动司法提出后,决策者的使命已经完成。接下来的关键是,法律人如何把充满政策性、理念性和战略性的能动司法转换成法律性、实在性和现实性的能动司法。法律方法可能是实现这种转换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
能动司法与大调解不仅是具有我国特色的创新理念,更是符合国情的当务之急。有必要在认识其内涵的基础上,明确其现实意义,并通过相关主体的努力予以有效落实,同时运用法治理念对其加以限制以免其偏离正确的发展轨迹。  相似文献   

3.
为回应社会形势需要,由最高司法机关主导的能动司法正在全面推进。由于中国相对缺乏西方国家所具备的司法环境,能动司法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针对可能存在的权力滥用、司法权威受损等问题,对能动司法进行程序规制,保持适度能动并与司法职业化相结合是可行的路径选择,这有利于促进能动司法的规范化,保障司法的权威,推动法治的进程。  相似文献   

4.
司法能动主义首先是从美国兴起的一场司法运动。在历史上司法能动主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含义。在美国历史上就司法克制还是司法能动的争论非常激烈,而司法姿态也是在这两种审判哲学之间呈现出"来回摆动"的情形。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这种争论也渗透到我国的司法界和理论界。目前我国提出能动司法的审判哲学,这与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存在交集,同时也有区别。对此,我们应该予以辩证地看待。  相似文献   

5.
虽然中国法院系统自上而下的能动司法宣传与西方语境的司法能动主义有着很大的不同,但二者在通过法律手段的灵活运用促进和维护社会发展的目标上是一致的。检察机关作为司法程序中的必要主体,也存在能动司法的空间和必要,同时这种能动司法应当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妥当性的运行规则。附条件逮捕制度的发端和运行就是检察机关运用能动司法理念适时而为的一个例证。  相似文献   

6.
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本质之间存在着深刻的悖论,具体表现在反程序性、去权威性和弱公正性三个方面。司法能动主义之所以能盛行于西方各国而无多大危害,其原因在于成熟法治国内部存在着对其若干"毒性"的"解毒机制"。但是中国尚属于法治国家的初级阶段,故应构建中国式司法能动主义内在悖论的消解机制。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司法能动作为一种与司法克制相对的司法意识形态,引起国内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很多学者和法官倡导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充分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实行"能动的司法"。但是,能动司法的实现需要多方面条件和因素来支持,否则实行能动司法于法治是不利的。通过比较中美两国在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美国能动司法的实现条件,发现中国的不足,有利于推动中国实行有限的"能动司法",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  相似文献   

8.
当下中国的能动司法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并同时避免不利的实践与后果,就必须要恪守能动司法的限度;也即要处理好“能动”地司法与“依法”司法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之上型构起能动司法的边界。因而,这不仅意味着,当下中国司法场域里的能动司法,必须要认真对待法治的基本原则,甚至是“法条主义”;而且也意味着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必须要摆脱长期以来西方二元对立的司法知识观对中国司法裁判与司法发展的宰制,以一种新的、当然也是适合于中国社会的司法知识观来引领中国的司法发展。  相似文献   

9.
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预示着在经历30多年历程之后,国家法制建设的重心悄悄地由立法转向了司法建设。恰逢此时,“能动司法”这个源于西方的话语来到中国,与当下社会需求恰如其分”地契合起来。司法能动主义在实务界开展之后,批判者有之,赞赏者有之。拉德布鲁赫曾经说过,“法不只是评价性的规范,它也将是有实效的力量。而从理念王国进入现实王国的门径,则是谙熟世俗生活的法官。正是在法官那里,法才道成肉身”。②无疑,在中国,法官队伍是司法能动主义的运作机体和肉身。那么,司法能动主义运作如何呢?笔者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展评选的20位中国优秀法官为标本展开分析,试图探寻能动司法时代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和内涵。  相似文献   

10.
司法能动是发端于美国的一种重要的司法哲学。美国司法能动的代表性时期为马歇尔法院、沃伦法院和伯格法院时期。美国的司法能动并非源于宪法的明确规定,而是联邦最高法院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罗伊诉韦德案等众多案件中通过"立法性司法"确立下来的。美国司法能动的成功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法治背景。  相似文献   

11.
当下的中国法治遇到了新的问题,主要是司法理念含有太多政治因素,而司法过程中包含着太多的人情等因素,法律效果反而变得不重要了,以至于法律不能以自身独立的方式调整社会关系。我们不反对法律工具主义,也不反对法律与政治之间的正常关系,但法律应该有自己的独立性,司法活动不能违背自身的规律和逻辑。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无疑对司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要想使其更好地发挥理念的指导作用,我们就必须认真探寻其实现的方法和途径。法律的政治化和政治的法律化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命题,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法治不等于政治,与政治有密切关系,法治对政治有约束作用,法治离不开政治的指导。然而我们必须清楚,法治服务于政治不能抛开法律的规则和程序来片面地追求社会效果。如果离开法律方法——这一基本的司法规律办案,将会彻底断送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2.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但要想发挥法律体系的规范功能,就必须理性地对待它。现在法律体系面临着两个方面的夹击,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固有的轻视形式逻辑的实质思维倾向阻碍了规范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在司法政策中过度强调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能动司法的统一,使得法律的权威性难以树立,法治之路更加艰难。因而,强化形式法治的观念对我国法治建设有特别的意义,要想实现限权意义上的法治,必须充分发挥法律及其体系的规范作用。过早地批判、放弃形式法治将会使法律失信于民,成为法律白条;过多地讲政治、讲大局等是对政治资源的过度消费。  相似文献   

13.
主持人: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一个热点问题处在热炒之中或之后,一个严肃的学者既不应当盲目地追捧,也不应当随意地否定,他最需要做的也许是客观地对待,冷静地反思,并在反思中实现超越。以下四位法学博士正是基于这种学术态度和追求,对于“能动司法”这个当下中国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独到的研讨。  相似文献   

14.
当下的中国法治遇到了新的问题,主要是司法理念含有太多政治因素,而司法过程中包含着太多的人情等因素,法律效果反而变得不重要了,以至于法律不能以自身独立的方式调整社会关系。我们不反对法律工具主义,也不反对法律与政治之间的正常关系,但法律应该有自己的独立性,司法活动不能违背自身的规律和逻辑。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无疑对司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要想使其更好地发挥理念的指导作用,我们就必须认真探寻其实现的方法和途径。法律的政治化和政治的法律化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命题,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法治不等于政治,与政治有密切关系,法治对政治有约束作用,法治离不开政治的指导。然而我们必须清楚,法治服务于政治不能抛开法律的规则和程序来片面地追求社会效果。如果离开法律方法———这一基本的司法规律办案,将会彻底断送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5.
中国法制现代化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制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中国的封建法律文化、中国革命中形成的革命法律思想与司法体制、新中国成立后长期的计划经济都是法制现代化的障碍。要完成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必须首先树立现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作为法制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推进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的法津运行机制,形成以民商法为重心的反映现代化的法律体系,并吸收和借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制文明,加快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步伐,使法制现代化的变革运动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源动力之一。  相似文献   

16.
论司法能动     
司法能动赋予法官在法律存在漏洞或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创制规则的权力。当代中国的法官应当发挥司法能动性,在裁决过程中充分考虑法律、道德、政策、经济等多种因素,使司法裁决等司法活动,更加符合理性,更加符合法律精神。司法能动的发挥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限制,而不是纯粹的极端司法能动主义。  相似文献   

1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确立的一项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监护和儿童特别保护的特殊理念.实践中各地司法机关也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内容、程序以及配套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诸多经验,但各地的探索也因实施条件、方法等因素不同而使得实践结果呈现出多种模式 由于法律规定的概括性以及司法实践的多样性,有必要在对比各种模式做法的基础上,提出系统的法律规制思路与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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