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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家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准则,是关系公职人员如何正确对待摆在他面前的利益,以维护政府声誉的规范。它们刻意切断公职人员任何因职务地位关系与非份利益之间的联系,对廉政制度建设有着深刻的意义。在国外,关于廉政建设的立法已不限于规定对那些公然占有公共财产和公然索要接受他人钱财的贪污贿赂行为的处罚,还包括对公职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提出明确的规范,对公职人员的不廉行为起着预防、教育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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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从政道德立法的趋势和内容薛木铎,崔扬腐败是国家权力的伴生物,迄今为止世界各国都程度不同地受到它的困扰。近些年来,世界许多国家对腐败现象的治理明显加强。治理措施涉及到对腐败的预防与惩治的各个环节,而加强廉政立法,特别是制定和健全国家公职人员从政道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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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能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实现廉政建设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对公共权权力的授予、行使和监督、制约、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以及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种措施,都要以国家法律为最终保证.通过完善立法,形成过完善立法,形成一整套内容评实、形式科学、门类齐全、体系严谨的廉政建设法律体系,使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一直是我国社会主义廉政法制建设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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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被透明国际组织列为世界上最清廉的国家之一,其廉政措施值得借鉴。 注重廉政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公职人员行为。澳大利亚为联邦制国家,各州都有立法权。为了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了严密细致、操作性强的制度。如联邦政府颁布的《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准则》、《财产申报法》等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可能损害或影响职务廉洁性的第二职业;在经济活动中广泛使用电子银行卡交易,以方便监管;不得利用职权范围掌握的情报牟取利益,不得私自接受馈赠;如发现个人资金变动异常,有关机关将介入调查,要求其作出解释,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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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加强和完善廉政建设,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一致共识。目前,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努力下,以肃贪治腐为核心的廉政建设已初见成效。但是,要促使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和解决。其中,如何使公职人员廉政行为规范化,就是廉政建设深层环节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廉政建设的现有成果,就必须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使公职人员的廉政行为规范化。这里所说的公职人员,是指所有在国家机关(权力机关、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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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以胜!中纪委法规室副主任 《中国监察》1994,(12)
《财产收入申报法》已列入经中共中央转发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这说明,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已经提上我国法制建设的日程。建立这项重要廉政制度,首先要明确为什么要建立和怎样建立这项制度。一、建立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财产申报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对其拥有财产的状况,包括财产的数量、来源、增减等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指定的监督机关递交书面报告,以接受审查和监督的制度。自本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建立了这项制度,目的在于将公职人员拥有财产的状况置于“阳光”之下,防止某些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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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党员干部个体差异化、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新形势和公职人员岗位差异性的特点,如何创新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浙江省杭州市借鉴国外针对不同岗位公职人员开展不同内容行为规范教育的做法,积极探索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的新途径,初步走出一种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对象开展廉政教育的新型教育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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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战以后,西方国家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重视用法律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廉政建设,形成了一些制度和法律。批判借鉴其中有益的成分,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廉政建设将是很有帮助的。这些经验大致包括: 一、通过宪政立法,保证国家公职人员的素质。在西方,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分为政务公务员和事务公务员两种。前者主要指由选举产生的高级官员如国会议员、部长、总理、总统等。各国的宪法、选举法、国会法等对政务公务员选举的程序、监督、弹劾、罢免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从而使他们处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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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治理腐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加强了从政道德方面的立法活动,通过“律之以严”,以达到“求之以廉”的目的。从政道德法律不仅对在职的国家公职人员确定了一系列行为标准,为公职人员保持廉洁奉公提出了具体的行为规范,而且对他们离职后有损于政府形象和公众利益的行为也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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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财产申报制度存在先天缺陷和不足,财产申报制度流于形式,建立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是完善我国行政监督的重要环节。国外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本文对此加以分析,以对我国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借鉴,敦促中国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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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法制建设是我国廉政建设中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当前,加强我国廉政法制建设需要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弥补法律空白,加快立法步伐。目前我国廉政法律法规在内容上尚需加强国家公务人员的基本行为、容易引起权钱交易等廉政热点问题的明确法律规范。反对腐败,厉行廉政,取信于民,维护稳定,迫切要求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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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中央同意并转发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为国家立法项目。监察部就财产收入申报法调研起草工作已经开始进行。这是进一步加强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继续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进行的重大举措,它标志着我国廉政勤政法制建设将步入新的阶段。财产收入申报法是通过公开公职人员个人财产收入,预防、处置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的一种有力手段。此项法律被人们称为“阳光法”,现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迄今,英国、美国、匈牙利、俄罗斯、波兰、罗马尼亚、阿根廷、智利、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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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广泛地了解世界其他国家反腐败的情况,便于我们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汲取别国的教训,为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借鉴,本刊特开设“国外肃贪反腐扫描专题系列”,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许道敏同志撰写文章,系统介绍当前一些国家的反贪情况及其廉政立法情况,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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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腐败的发展动向及抑制策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圣平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是世界各国普遍密切关注的社会问题,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行为的惩治,并不断加强打击力度,取得了瞩目的成就,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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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因而公职人员的名誉实际上综合了人们对公权力机关和对公职人员个人的评价。公职人员的名誉权既与公民的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相联系,又容易与所谓的政府名誉权混淆,也与作为普通民事主体的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等交织在一起。它具有受保护程度有限、受损后的自我救济能力较强等特点。基于对国外公职人员名誉权纠纷处理原则的考察,我国在处理公职人员名誉权纠纷时,应注意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特别是对公务行为发表评论的自由。但同时也应保障公职人员作为民事主体享有的名誉权,其中需要证明侵害名誉行为的主观恶意和名誉的实际损害。当然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更需要纠正和防止一些片面或极端的观念和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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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韩国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费京润闫萍现代国家为推行廉政,惩治腐败而制定的财产申报和公开方面的法规,通常被人们誉为《阳光法》。韩国自八十年代初制定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韩国公职人员道德法》以来,执行比较得力。该法1981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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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法制是成功治理职务犯罪的必然要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加强反腐败方面的立法,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的法律法规,并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廉政立法,只有加强法制,才能使治理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充分发挥法制在反腐倡廉中的保障作用,有效地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世界上治理腐败和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取得明显成效的国家和地区,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加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