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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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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是我国刑法的创制,因此,在我国刑法中运用数学方法构建数量刑法学,对我国刑法学的现代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数量刑法学旨在借助数学方法量化罪刑关系,以促进司法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概言之,数量刑法学通过研究并科学化刑法数量关系,经由罪刑量化解析,以期达致罪刑均衡之正义境界。数量刑法学具有提升司法效率、精确刑罚配置、科学刑罚结构等功能。随着近代学派预防刑思想对刑法的影响,刑罚个别化思想在各国刑事立法和司法领域已被不同程度地接受,因此,很难找到某种绝对且各国通行的公式对刑罚配置进行数值化演算。但是,随着实证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运用,以及数量刑法学的发展,罪刑均衡可以通过科学精确的配刑模型得以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2.
浅谈刑罚的宽和化──兼评贝卡里亚的刑罚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罚宽和化是刑法谦抑性的重要表现。现代社会刑法中的刑罚应该是一种宽和的刑罚,这在刑法理论界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并成为现代刑法法制的重要标志之一。刑罚宽和化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程度,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主义原则之精义,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对刑罚个别化演进的考察 ,认为刑罚个别化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蕴涵不同 :在刑罚个别化的萌发时期 ,刑罚个别化在于弥补严格规则主义指导下的罪刑法定主义的不足 ,以促进刑罚的个别正义 ;在近代学派发展的鼎盛时期 ,刑罚个别化演进为以犯罪的个别预防为适用刑罚的出发点 ,以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为着眼点 ;在现代刑法中 ,刑罚个别化不仅要考虑预防犯罪的需要 ,而且要考虑报应的需要 ,既考虑犯罪的情状 ,也考虑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可能性。本文认为 ,刑罚个别化充满生机 ,不能否定。我国刑法学界对刑罚个别化的研究仍比较薄弱 ,亟待加强  相似文献   

4.
马荣春 《河北法学》2008,26(5):87-96
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国内刑法理论中早就提了出来,并在现行的刑法条文中有所表述。但对该原则的已有理论研究高度不够,视野狭窄。立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之于刑罚个别化、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刑法人道主义原则的关系较为全面而深入地揭示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刑法核心原则地位,从而为宏观把握和整体领悟刑法开启一扇窗口。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冲突及其解决高一飞我国刑法是“倾向于罪刑法定主义”的 ̄①,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刑法把罪与刑限制...  相似文献   

6.
修改后刑法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刑法,现在我谈几个应当注意的问题。(一)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刑法确立的几项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根据这一原则,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适用什么样的刑罚都必须严格依法确定。凡刑法分则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不能再比照、参照有关条文定罪处罚;凡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必须依照刑法对该犯罪所规定的具体刑罚作出正确裁判。任何脱离刑法条文规定,任何不严格按照法定条件适用刑罚的裁判,都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  相似文献   

7.
罪刑相当原则是当代各国刑法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明确提出和阐明罪刑相当原则并奠定其理论基础的是刑事古典学派的贝卡里亚、边沁、康德和黑格尔。我国有的学者认为以龙勃罗梭、菲利等为代表的近代学派也主张罪刑相当原则,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根据我国新刑法的规定,罪刑相当原则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二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一规定丰富和发展了传统的罪刑相当原则  相似文献   

8.
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在刑法适用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却同样重要.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保障人权、限制刑罚权的内在要求.刑法司法适用的过程是规范与事实磨合的过程,它离不开刑法司法解释,从而有必要对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的张力予以调节,即从刑法目的和价值的高度寻求二者的共通性,以社会实践的基本需求为基点分析二者统合的可能性,对罪刑法定原则之"法"与"定"重新认识,通过各种角度、方式对刑法司法解释进行合法规制,将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在总体的抽象性包客关系中的压力与张力控制在一个合理的维度,最终达到良性互动与相对平衡的状态.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赵守敬王光龙经过多年的争论和酝酿,罪刑法定原则终于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被明确规定在修订后的刑法之中,这对于保证刑事司法活动的正确进行、减少和避免刑罚权滥用现象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将使我国刑法的人权保障功...  相似文献   

10.
关于刑法改革的几点思考费贵廉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对犯罪分子如何适用刑罚的最具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此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判多重的刑,其基本要求是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刑相称,罚当其罪。笔者认为,在这一刑罚基本原则指导下,还必须...  相似文献   

11.
魏震 《山东审判》2006,22(6):83-84
一国刑法的价值取向如何,标志着该国的司法水平与进步程度,现代各国刑法的立法趋势大多都向注重人权保障发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明文表述,可以说是这种趋势的明显表现。如德国刑法第1条规定“:行为之处罚,以其可罚性于行为前明定于法律者为限。”第2条规定“:刑罚及其伴随后果,依行为时有效之法律决定。”美国刑法虽“无罪刑法定”的提法“,然其法律‘中正当程序’条款‘、平等保护’条款等,均体现了该原则。”①早在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第4条就明确规定“:任何违警罪、轻罪或者重罪,不得被处以犯罪前之法律未规定之刑罚。”现行法国刑法仍保…  相似文献   

12.
罪刑法定与中国古代刑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罪刑法定作为一项基于限制国家的刑罚权而保障国民人权的刑法基本原则 ,首先是作为一种思想或主义登上历史舞台的 ,在东方和西方都有一个渐次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在西方 ,罪刑法定主义是针对法国大革命前封建专制国家的罪刑擅断主义而倡行的 ,旨在限制国家刑罚权的恣意枉行 ,而保护个人的权利 ,因而具有自由保障的机能 ,之后 ,伴随人权保障思想的展开 ,罪刑法定主义在欧洲大地得以广泛传播 ,并最终在1810年《法国刑法典》中被作为一项刑法的基本原则得以体认 ,其第4条规定 :“不论违警罪、轻罪或重罪 ,均不得以实施犯罪前未规定之刑罚处…  相似文献   

13.
作为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以强制性刑罚限制或剥夺公民的某种权益,如其滥用则后果不堪设想,故必须辅以宪法性界限加以制约,以保障人权不被肆意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和酒驾入罪,是对刑法的宪法性界限的突破,破坏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也与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相悖。而这种行为也仅是简单地将社会矛盾转化为法律矛盾,妄图转移视线,并未注重分析其本质着力于解决问题,故于实际未有补救之效用,于立法却是严重之倒退。  相似文献   

14.
刑法第3条与罪刑法定原则之具体关系存在不同解读.唯一正确的理解可能是刑法第3条前半段是基于刑法条文的罪刑法定,后半段则是基于刑法典的罪刑法定.中国刑法较少从刑法条款尤其是分则条文之视角来讨论罪刑法定;刑法条文既是定罪的规范,也是决定刑罚的规则;总则诸条款的适用无不以分则条款之适用为前提,分则条文几乎都实践并反映着罪刑法定.第3条反映了以条文式罪刑法定为基础的法典武罪刑法定,进而记载并反映着支撑中国刑法根基的罪刑法定.因此,第3条文本正确的表述顺序可能是“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根据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劳改机关较为一致地提出了在我国刑法中增设妨害监管秩序罪的建议.这一建议得到了立法机关的重视并正在立法研讨中.笔者认为,在设置刑罚的具体方法上,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罪刑法定、刑罚个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自1997年全面修订以来,又进行了九次修订,犯罪化和刑罚攀比化仍然是修订的主要内容,其中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是刑罚修订的亮点。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发生重要变化,我国刑罚结构需做出根本性的调整,罪刑均衡原则不应仅体现于总论刑种的设置上,更应体现在刑法分则具体罪名、罪刑结构的设置上。在下一步的刑法修订中,应着力解决经济犯罪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刑罚设置倒挂的现象,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刑法观。  相似文献   

17.
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应由刑法目的与任务决定,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则应由罪刑法定原则赋予.<刑法>第3条"中国特色"的双向表述,使刑法目的、任务与罪刑法定原则各自应承栽的刑法机能被混同和单一化为社会保护,并由此注定了刑法人权保障机能的先天缺失.针对体现入罪机能的我国罪刑法定原则,要通过犯罪论的实质化对刑罚规范和构成要件从实质上进行解释,将刑法虽有明文规定但尚未达到可罚程度的行为排除在处罚范围之外,以建立"有罪不一定罚"的出罪机制,从而实现经典罪刑法定原则以及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并区分刑法目的、任务与原则各自不同的机能使命.  相似文献   

18.
罗猛 《时代法学》2010,8(1):59-65
不起诉从表面看是刑事诉讼机制,但其背后的依据却不仅仅是诉讼原理,更多的是实体法内容。刑罚个别化、刑法“并合主义”刑罚论、相对罪刑法定原则、刑事政策四个方面均与酌定不起诉关系密切,这也是“刑事一体化”的最好体现。  相似文献   

19.
毕莹 《法制与社会》2014,(18):27-28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这一著作对罪刑相适应原则作出了非常深刻的论述。罪刑相适应原则不仅是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同时也是保护犯罪人免受国家刑罚权侵犯的工具。本文试从《论犯罪与刑罚》的一些内容出发,探讨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历史沿革、内涵和意义、以及我国的司法实践情况,并尝试提出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20.
贵刊一九八二年十月号罗平同志写的《同名数罪、毋须并罚》一文中有一段话:“所谓罪刑相适应、相均衡,也就是根据其罪行所判处的刑罚,恰好是足以把他改造过来,使之重新做人。因此,对某犯罪分子如果判处一年便可以把他改造教育好,就不必判处更长时间的刑罚。反之,对另一犯罪分子,如果不判处无期徒刑就不能避免其对社会的危险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判处了有期徒刑,也是罪刑不相适应。”上述观点,与我国刑法“罪刑适应”的基本原则是不一致的。我国刑法所讲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对犯罪分子处以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其罪行的大小相适应(相均衡)。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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