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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虚假广告罪的构成和易混淆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广告,从广义上说,是以公开的书面。影像或口头等形式广而告之,为不特定人所知晓。《广告法》对广告规范为: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虚假广告是指对宣传的商品或服务内容故意捏造、歪曲和掩盖事实,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广告。对虚假广告罪,新《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界定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犯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虚假广告罪的犯罪构成:(一)本罪的主体名义上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广告…  相似文献   

2.
<正>2015年修订《广告法》时明确,受《广告法》监管的活动系“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广告监管范围,对知识介绍、经验分享、消费测评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广告发布形式纳入管理,并要求显著标明“广告”。2022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网络红人通过软文对品牌产品或服务的推介、  相似文献   

3.
[公布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令)号]第17号令[修订日期]2004.11.30[类别]经济法·工商管理[施行日期]2005.1.1[同时废止法规]2000年《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印刷品广告管理,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依照本办法管理的印刷品广告,是指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广告经营者利用单页、招贴、宣传册等形式发布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形式印刷品广告,以及广告经营者利用有固定名称、规格、样式的广告专集发布介绍他人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  相似文献   

4.
1995年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不简称《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王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讨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相似文献   

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  相似文献   

7.
广告是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一种商业宣传方式。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商品市场竞争机制已建  相似文献   

8.
《商务与法律》2006,(6):33-34
《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于2006年12月6日已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实施。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建立健全广告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监督管理。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的具体范围:(1)暂停广告主部分商品、服务的广告发布。(2)暂停广告经营者部分或者全部商品、服务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业务;取消广告经营者的广告经营资格。(3)暂停广告发布者部分或者全部商品、服务的广告发布业务;取消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资格。  相似文献   

9.
当今“明星广告”的现象不可渭不热.各类明星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对某项商品或服务进行介绍.获得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向其支付的费用。  相似文献   

10.
证明商标保护中的几个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证明商标的概念、类型及其特点 1994年国家工商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者眼务商标。 根据证明重点不同,证明商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即重点证明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地,其质量或者特征完全或者主要取决于该地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一类是特定品质证明商标,即证…  相似文献   

11.
比较广告之法律问题探微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英国的D.D.Raplael教授将权利分为两类,即行为权和接受权。他同时指出,主体享有的行为权就是该行为主体有资格去做某事或者用某种方式去做某事。①作为市场行为主体的广告主依法享有以广告形式推销其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权利。②市场经营者以广告形式推销自己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健康运作的“晴雨表”。市场经营者要在有限的市场中占领一席之地,争得自己的销售份额,获得自己的一部分利润,就必须对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广告宣传,以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青睐。同时要注意,在自…  相似文献   

12.
王瑶 《行政法制》2001,(2):23-24
广告,作为现代生活中的一种信息传播活动,强烈地冲击着我们的视觉。刺激着我们的购买欲。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十年一面”的老商品已不再成为可能,大量的新技术、新商品在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上角逐。相对而言广大消费者获得市场信息的渠道就狭窄而单一了,对市场上的产品或者服务(尤其是同类产品或者服务)所具有的特征、功能或者质量了解甚少。这时广告宣传正好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所需的市场信息。而市场经营者也正是以广告形式或直接地宣传其产品或劳务。  相似文献   

13.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军  卫聪玲 《知识产权》2001,11(6):26-27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  相似文献   

14.
周详 《知识产权》2002,12(6):14-18
一、商标与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服务者为了将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商品生产者、服务者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或者为了表明使用者属于某一组织,或者为了证明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而使用的可视性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在于前者被用来区别不同来源的商品,后者被用来区别不同来源的服务。所谓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是指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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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俗话说,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经营者都希望通过广告形式推销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宣传自己的企业形象,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有的经营者为了宣传自己商品的长处和优势,利用广告贬低他人的商品和服务,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6.
论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所称的广告,仅限于商业性广告,是指为了商业目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对商品所进行的公开宣传。 所谓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是指制作、代理、设计、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的刑事责任。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虚假广告罪”或“广告诈欺罪”,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追究虚假广告行为的刑事责任。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该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受立法权所限,不可能规定新的罪名,但它明确肯定了虚假广告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我认为,虚假广告行为大体上可能构成以下两种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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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关注1规定从事广告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单位,应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第2条)关注2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同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罚款;情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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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这种标记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商标权即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而商标争议则是指在先商标注册人发现商标局审定公告的商标与自己的同在一种商品(或服务)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在后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争议由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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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作为经营者宣传商品、服务,赢取消费者的有效手段,在市场运营中担当着中介作用,是现代商业活动的催化剂。广告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导向性;广告宣传是商品、服务在社会和消费者之中创立声誉的方式之一。其中,有些广告会选取某一个、某一类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用以说明商品、服务的优点或特征,谓之比较广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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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是指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社会公众所认可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公众人物在做商业广告时,应当坚持先行审查原则、亲自使用原则。鉴于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特殊食品等商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特质,其效果可能因人而异,故而应禁止公众人物为这些商品和服务做广告。公众人物违法从事商业广告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符合法律规定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应当承担警告、罚款和限制或者禁止其广告播放等行政责任;建议修改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众人物的商业广告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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