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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社会利益”与“社会法域”是当今社会法理论研究中的共识性范畴,但社会是什么、社会利益是什么、“公法——私法——社会法”的法域结构可靠吗?现有社会法理论研究成果对这些基本问题的回答是苍白和模糊的。本文认为,对社会的认识正趋于“唯实论”与“唯名论”两种传统的融合,社会是一个抽象化的实体,个人是这个实体的活的载体;社会利益就是公益,是社会大众所能普遍享受的一种福利,即机会与秩序;“公法——私法——社会法”的法域结构是不可靠的,还需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2.
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按照传统的公私法划分,很难确定其归属。社会法作为一个全新法域,有着特殊的社会基础、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其法域地位已经确立。经济法的法律本位、调整方式和价值追求无不体现社会法精神。因此,经济法应当归属社会法。  相似文献   

3.
社会法的产生源于社会的结构性矛盾,是伴随着国家力图通过干预私人经济以解决市场化和工业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应对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需求逐渐发展起来的.其发展经历了工厂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环境法和国际法阶段.社会法的价值追求可分为外延不断扩展的三个层次:对社会弱者利益的保护、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社会法的调整原则有二:限制国家干预原则和社会本位原则.  相似文献   

4.
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它确立了我国合同法以社会为本位,追求衡平正义的目标,要求人们在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自己的利益;它丰富了我国合同关系的内容,体现了现代合同法对当事人保护周密化、精致化的趋向,是我国合同法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它使我国合同法成为一个科学的规范体系,为合同法生命之树常青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  相似文献   

5.
"三农问题"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但从法治社会角度而言,"三农问题"同时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法问题.私法仅就农民利益问题寻求救济,而国家行为对市民社会亦难以作为,故"三农问题"由于牵涉到社会整体利益,应归于第三法域--社会法调整范畴.以社会法视角,可从降低农业人口、农村城市化和农民教育三方面,审视我国当前"三农问题".  相似文献   

6.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和谐社会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利益协调的社会,利益协调涉及到:利益主体与利益客体之间;利益主体的观念和行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在行政合法性、合目的性以及有利于节约各方当事人成本等要求支配下,并借鉴发达行政法治国家相关经验,在学理上明确行政主体对自身所作有瑕疵行政行为予以撤销是妥当的,在立法上进一步规范化是可行的;由于受信赖保护、法秩序稳定性原则的限制,行政主体在行使撤销权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认为利益衡量的方法是解决因行使撤销权而产生的社会公益与个体私益矛盾的有效途径,并具体分析了三种典型的行政行为撤销权行使情况。  相似文献   

8.
刑法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罪责有无的法律,具有双重的保护机能──社会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社会保护机能是通过惩罚犯罪而实现的,既体现了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保护,也体现了对个人利益保护,它是刑法存在的根基。刑法的人权保护机能体现的是刑法对公民个人(包括被告人和其他公民)的权利的有力保障。但刑法中人权的保障,首先就意味着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日本著名刑法学家西原春夫对刑法所具有的被告人人权保障机能作了精辟的论述:“刑法还有保障机能,即行使保护犯罪行为者的权利及利益,避免因国家权力的滥用而使其受侵害的机…  相似文献   

9.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法治为保障基础的理性文化社会,它需要和谐的法律理念予以引导、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特别是社会法体系的支撑。社会法体系作为调整民生等社会问题的一个重要法域,从性质上讲,具有社会保障性,这使其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性特征相吻合。与公法体系和私法体系相比,当下的社会法体系还很不完善,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必须以社会法为着力点,需要转换立法重心,加快社会法体系的构建,重视社会法的刚性执法。  相似文献   

10.
在"法律的社会化背景"之下,社会法兴起并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成为了独立于公法和私法之外的第三法域。经济法和社会法在社会本位、调节手段等多方面有着契合之处,针对中国经济法发展中所存在的国家本位倾向和权力干预扩张的特性,社会法的社会本位思想及社会自治的调整手段等众多特点,对经济的发展无疑有着指导和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1.
姓名权是最早被确立的人格权,与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等其他“人格权”有着本质区别。姓名权是权利,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等其他“人格权”本质上仍属于法律上的利益。姓名是人身外之事物,为权利客体;也只有借助“权利”这个技术工具才能建立起其与特定主体之间的勾连。生命等人格利益是人之本身的必要要素,作为权利客体会造成主体与客体的混淆,而且不通过“权利”这个技术工具,也能实现其与特定主体之间的连结,并通过对“人本体的保护”而获得法律救济。姓名权具有自我决定姓名、使用姓名、变更姓名、请求他人以正确方式称呼自己等积极权能,以上积极权能决定了其必须在侵权法保护之外,独立构成一种权利。生命等人格利益并不具有积极权能,仅消极被动地受侵权法之救济,故其没有成立权利的必要。相反,若承认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等人格利益为权利,反而会为其添加有害的处分权能,从而带来贬损人格尊严的危险。以上反思,亦有益于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立法之完善。  相似文献   

12.
关注生命,敬畏生命,促进生命的成长,是教育本质的回归,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生命伦理精神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要体现为主体对待生命所应该信仰的伦理理想和必须遵守的基本价值原则。生命伦理视阈中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创新主要体现在:将生命伦理教育渗透到思想政治课程内容中;积极营建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为塑造大学生生命伦理精神提供良好的载体;利用现代媒介,培养大学生应对信息的能力;同时要大力加强社会实践。  相似文献   

13.
一般认为,法域是根据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来划分的,但实际上不同的法得以整合成一个法域,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它们人性假设的相同。作为一个新兴的第四法域,生态法域上的人是“大我”、利他和有限理性的生态人,这就决定了生态法的价值取向与其他法域必然有所不同。生态法域侧重生态安全、种际平等以及各物种在地球上生存繁衍的自由。在处理生态法域与其他法域价值冲突时,必须遵循追求人与自然共同利益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一、合理性原则的内涵界定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在行政执法中的直接体现,对此我国行政法学界已形成共识。但对合理性原则的内涵表述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主要有以下不同的界说:(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个人)的执法行为要客观、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基本精神和社会道德准则已;(2)行政合理性原则指行政执法内容客观、适度、符合理性②;()合理性原则是合法性的必要补充,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扩大③。以上三种不同的观点从不同的角度揭示合理性原则的属性,第一…  相似文献   

15.
弱者利益保护原则是国际私法追求实质正义和人文关怀的体现,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突破和延伸,保护弱者利益原则已被各国国际私法所接受,并在立法中有所体现。文章从保护弱者利益原则的法理学基础入手,分析在具体的国际私法制度中,公共秩序保留、干涉性规则、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适当限制在弱者利益保护方面发挥的特殊作用,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国际私法对弱者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现代劳动法的法域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世界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中 ,都不同程度的出现过“私法公法化”或“公法私法化”的现象 ,其实质是公法与私法相互交融渗透的表现 ,同时也为第三法域———社会法的出现提供了一个契机。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复杂化与多元化 ,也促使社会法的发展与完善成为必要。劳动法因其兼具公法和私法性质特征而归属于社会法 ,并且以其独特的部门法特点而区别于经济法 ,确立了其独立的法域地位  相似文献   

17.
在社会现实复杂多变、利益关系日趋多元的情况下,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有能力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关系趋于均衡的社会,但仅仅依靠民选代表已经越来越难以充分反映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因此,还需要设置相应的更为直接的民主参与制度来反映各种利益主体的意愿和要求。本文分析了法运行中公民参与的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表明了参与制民主制度化的可行性和紧迫性,并以立法参与、行政执法参与、诉讼参与为重点,提出了建立健全我国公民参与制度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18.
生态补偿的法理基础与概念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生态利益上升为法定权利,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一定障碍。借鉴其他部门法正在发展中的法益理论,将生态利益上升为受法律保护和救济的生态法益,对其进行较为充分的保护,是环境法对生态利益保护和调整的有效路径。生态法益的确立,为生态补偿提供了法理依据,生态补偿是对生态法益保护和救济的基本制度之一,其概念界定应当体现制度的基本要素,包括明确的权利义务主体、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及行使方式,具有可操作性并在实践中诞生效果等。科学地界定生态补偿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有助于实践中有效指导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9.
以棚户区改造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民生建设构筑了中国后单位社会国家责任表现形式,构成了民生工程研究的“中国寓意”。单位社会中政府对社会空间的长期高度控制、民众的单位倚赖心理长期浸淫和资源国家独控等赋予国家提供保护的责任。相对于单位社会,后单位社会至少有三个方面的特征:(1)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则逐渐成为社会关系的协调机制,功利化原则成为个人利益关系协调的经济文化基础;(2)单位人的社会理性正在增加,功利化的个人利益关系网络形成改变了单位社会的社会基础;(3)随着单位制的逐渐消解,以社会或社区为主要生活场域时代的来临。而与此相关的是整个社会的生存方式和发展逻辑也会随之发生根本性的改变,集团收益效应正在公共事务管理和棚户区居民利益自我维护上发挥作用。在实然意义上棚户区居民的社会地位底层化、个体化和社会关系网络构建的功利化是后单位社会民众利益寻求国家保护的社会基础。后单位社会是市场转型的直接后果。市场转型直接导致中国社会资源配置逻辑的变换。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社会资源的国家主导配置而言,它实际上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国家保护的动力、能力、合力和激励功能,其机制从棚户区改造本身的意义来看体现为国家的回归,从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20.
人文素质泛指人们在人文方面所具有的综合品质或达到的发展程度。其核心就是要求人在后天教育的过程中学会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文化的关系时,突出人是主体的原则;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以人各种需要的满足为最终诉求,强调人是目的的原则;在人与物的比较中,突出人高于物、贵于物的特殊地位,强调精神重于物质,人的价值重于物的价值,生命价值优先的人道主义原则和人本主义原则;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强调相互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突出人人平等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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