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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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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农村一些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权矛盾主要围绕职权来源、职权认识和支书兼职变化等不同 层面的问题展开。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权矛盾是在村民自治进程中产生的,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制度规范冲突,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村党组织对支 部权力消长缺乏认识和支部领导方式的问题造成。解决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职权矛盾应主要从规范性文件 中寻找共性,同时也要在实践中尝试制定两委工作规范、采取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两委交叉兼职和建立 "二选联动"机制。  相似文献   

2.
1999年3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幕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第九条第三款明确指出,村党组织要“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这一规定明确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从理论和制度来看,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各自地位是明确的,相互关系是协调的。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并没有真正摆正自己的位置,理顺好关系,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严重影响着村民自治的运作。因此,如何处理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对于继续推进村民自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实施村民自治以后 ,我国农村的权力格局发生了变化 ,村党支部和村民自治委员会 (简称“两委”)成为农村基层的领导组织。从目前情况来看 ,在实际工作中 ,“两委”关系不够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安排有缺陷。因此 ,必须进行制度创新 ,通过完善工作制度 ,理顺村党支部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党建》2002,(1)
2000年初,河北武安市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了《农村“两委”一制三化规范管理办法》。一制,就是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三化,就是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1.积极推进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市委重点建立并狠抓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里的“一把手”。对村内的重大问题,未经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  相似文献   

5.
村民自治立法缺失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史锋 《唯实》2004,(Z1)
村民自治是《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创立的一项法律制度 ,它对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但是 ,这一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一些缺陷 ,现行法律对村民、自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界定不明确 ;自治组织的设置及其权力配置欠合理 ;村民自治的运作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在实践中出现的村民参选资格问题 ;村民会议名存实亡问题 ;村“两委”相互矛盾问题和对侵犯村民自治权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问题等。因此 ,制定一部完善的《村民自治法》 ,来切实保障村民的自治权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6.
姚巧华 《学习论坛》2004,(11):75-77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村支"两委"关系是影响村民自治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村支"两委"关系比较紧张,这已成为村民自治的核心难题."两委"之间的冲突,从根本上说是因体制转轨期间利益关系调整和现有明确权力边界与范围的制度供给短缺而产生的.解决"两委"矛盾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最终实现村支双强这样一种双赢博弈的结果.  相似文献   

7.
史锋 《唯实》2004,(9):90-94
村民自治是《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创立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对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但是,这一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一些缺陷,现行法律对村民、自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界定不明确;自治组织的设置及其权力配置欠合理;村民自治的运作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在实践中出现的村民参选资格问题;村民会议名存实亡问题;村“两委“相互矛盾问题和对侵犯村民自治权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问题等.因此,制定一部完善的《村民自治法》,来切实保障村民的自治权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我国广大农村在实行村民自治后,需要切实把这一精神落到实处,因为这是一个关系到党能否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村民自治能否健康顺利发展的重大问题。但是,目前却遇到了一个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如何处理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关于村民自治条件下的两委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和党的有关文件都作出了规定:党组织是领导核心,同时又要支持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村民自治健康发展。这样的规定从原则上讲是符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但在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农村两委处于矛盾对立状态。这对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对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两票制”是近年来村民自治中的一个新名词。 这是一种用不同以往的选举程序,产生农村党支部的新办法。简单地说,即在农材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中,先组织民意测评,让村民对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投“信任票”;信任票过半数以上者,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由全体党员投“选举票”。 过去,村“两委”班子的决定权,完全由乡镇党委掌握,因此“两委”之间,没有明显的矛盾。村民自治后,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对村委会比较信任与支持;而支部是由几十个甚至几个党员选举产生的,群众参与不够,因此对党支部信任度相对降低,甚至产生消极和抵触情绪。 由于对“两委”职责没有明确的划分,因此就出现了两个极  相似文献   

10.
尹焕三 《理论学刊》2003,(6):99-101
村民自治条件下 ,农村产生了一个由村民直选出来的村委会组织 ,与农村党支部委员会一道 ,构成了以“两委”为特征新的农村基层组织 ,给农村基层组织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同时必须看到 ,目前 ,许多农村“两委”关系出现了较严重的摩擦 ,正在影响着村级班子的建设和战斗力的发挥 ,危害着农村的稳定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这一问题已成为农村亟待解决的社会焦点问题。本文对农村“两委”关系摩擦的深层原因以及如何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进行了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11.
实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关系的正常化,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需要。实现“两委”关系正常化的基本路径:一是“两委”班子成员必须转变思维定势;二是必须按照法律和党章规定,明确“两委”的具体分工;三是必须建立确保“两委”班子工作关系正常化的协调机制;四是必须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五是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在农村牧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亟需解决村民委员会与党的支部委员会的关系问题。任何包办代替、工作不配合、互相推诿的行为,都不利于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利于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此,需要转变基层干部的思想观念,完善“支委”的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合理划分“两委”权责,并健全村级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  相似文献   

13.
实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关系(简称“两委关系”)的正常化,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需要。实现“两委”关系正常化的基本路径:一是“两委”班子成员必须转变思维定势;二是必须按照法律和党章规定明确“两委”的具体分工;三是必须建立确保“两委”班子工作关系正常化的协调机制;四是必须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五是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4.
新农村建设中“两委”关系的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两委”关系问题既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从全国各地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的情况看,“两委”关系不协调已经影响到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着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康、顺利发展。因此,明确“两委”之间的职能划分,建立“两委”关系的协调机制,实现“两委”关系的协调发展,对于搞好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村民自治立法缺失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史锋 《唯实》2004,(8):90-94
村民自治是《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创立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对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但是,这一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一些缺陷,现行法律对村民、自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界定不明确;自治组织的设置及其权力配置欠合理;村民自治的运作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在实践中出现的村民参选资格问题;村民会议名存实亡问题;村"两委"相互矛盾问题和对侵犯村民自治权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问题等.因此,制定一部完善的《村民自治法》,来切实保障村民的自治权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6.
乌苏市自1984年在全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为了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解决农村社会矛盾、解决三农问题、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农民素质。建立了村民委员会,落实村民自治制度,探索和实践“四个民主”,农民的法制意识、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理念和能力都明显增强。面对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应进一步探索村民自治实现的途径.使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大局中更好地发挥基础性作用。  相似文献   

17.
尹毅 《求实》2003,(Z1):43-44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农村推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中国既定的政党政治架构下,村民自治的实践必然涉及到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这一问题又具体表现为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由于制度安排等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地区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呈现出越来越紧张的趋势,受到多方面的关注。当前,在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才能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矛盾关系,从而既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否则,将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影响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甚至会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  相似文献   

18.
实行“村民自治”,是农村自80年代经济体制发生巨大变革之后的又一次意义深远的历史性变革,是我国农村进入新阶段的重要特征。研究这一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课题,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路子,对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的新矛盾 首先,“政强”与“党弱”的矛盾。在过去高度集中的体制下,农村干部的任命权直接掌握在党组织手里,党管干部实际就成为党组织直接任命干部。在实行“村民自治”的新形势下,村委会干部任命权掌握在全体村民手里,村委会成员要由全体…  相似文献   

19.
正确处理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中国广大农村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同时 ,政治体制也正在发生着意义深刻的变革。应该肯定 ,我国广大农村村民自治的实践 ,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但是 ,在村民自治过程当中 ,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后 ,如何处理好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研究和解决这一课题既是贯彻江泽民“三个代表”精神的要求 ,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一、正确处理“两委”关系 ,必须强化教育 ,做到认识到位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不断推进 ,建立农村的民…  相似文献   

20.
村“两委”即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一个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一个是村民自治组织,两者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分别是:1999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据此,两者的关系应该是: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力量,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顺利进行。应该说,绝大多数村“两委”都能自觉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村委会能主动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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