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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瀛 《科技与法律》2002,(1):108-111
近年来,“自主知识产权”或“自有知识产权”等词常见于政府官员、科技界、企业界、新闻界的讲话和报刊中。究竟什么是“自主知识产权”或“自有知识产权”,它与知识产权有何不同?仔细阅读,我们会发现使用者只是提出了概念而没有任何界定或说明,而且从内容看,提到的“自有或自主知识产权”取得、保护等问题也与知识产权的规定没有差别。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国外资料中未出现过这一名词。鉴于这两个名词在目前使用上的通用性,在以下的分析中我们将不做区分。一、关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定义和性质关于“自主知识产权”,在法律界是一个有…  相似文献   

2.
自主知识产权,亦称自有知识产权。它是与非自主知识产权相对而言的。如果依据特定社会主体,如个人、科研院所、企业或国家等是否可以对知识产权“自主”决定,即是否可以对知识产权的独自占有提出主张,是否可以对知识产权运用独自作主、独自决定,就可以把知识产权划分为自主知识产权和非自主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3.
论知识产权的评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是不同于动产、不动产价值评估的一个特殊领域。不承认其“特殊性”,将有形物(无论动产或不动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等传统原则应用于知识产权评估,是我国目前评估中出现各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文章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出发,分析了不同类型知识产权评估中应注意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可尝试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在理论界对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尚有纷争的情况下,知识产权实务却飞速发展,理论界把握知识产权本质视角的单一性是造成此背反现象的主要原因。知识产权本质具有多维度性,应包括“产权前提”、“市场力量”和“政府之手”等不同维度。要全面认知知识产权,就必须抛弃法学规范性的单向度思维,代之以多维度的思考与理解。  相似文献   

5.
韩伟 《法治与社会》2011,(11):25-25
“人大常委会”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虽然只有几字之差。但意义绝然不同。“人大常委会”是指一个集体,是由各位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定期会议组织形式;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特指组成人大常委会的具体成员,也就是常委会委员。一个是集体组织,一个是具体个人,两者意义不同,用法当然有别。  相似文献   

6.
花蕾 《中国审判》2021,(13):44-44
“我感到无上光荣、无比幸福!这份荣誉不仅是对我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整个广东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广东法院系统的肯定!”6月28日,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肖海棠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此前,在2020年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中,她获评“平安英雄”。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关系的检视与思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创新,最有资格代表知识产权重要性的字眼,不仅引导个人的进步,也指引着国家的发展,是国家、企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和源泉。拥有知识产权,必然要求创新先行;保护创新成果,亦离不开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日益被发达国家用作加强自身国际地位或者跨国企业作为逐鹿全球市场的工具的现实环境下,我国提出“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实为明智之策。创新不仅有技术层面上的创新,还有制度上和理念上的创新。本期组织的三篇文章分别从企业自主创新、思想创新需要知识产权法保护及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关系三个方面回应了创新应当包含的广度和深度,反映了创新于当今世界各国及各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及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人士对创新的关注。创新本无穷,保护亦无涯。尽管,其发展规律是螺旋式的前进。  相似文献   

8.
2004年12月“两高”联合颁布实施了有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解释》,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相关标准作了重大调整。《解释》在许多方面克服了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因而有其存在的充分理由;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强保护的确认。然而,这种确认产生的结果并不总是如人所愿,在这常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笔者将短期驻足,留下个人思考的片段。  相似文献   

9.
论知识产权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界定前提──知识产品与物 商品生产的发展使知识产品本身成为财富和商品,并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知识产品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人类创造性的劳动成果,即人类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或科学成就。这种劳动成果可以被投入到生产、经营或生活中去,转变为有形的,能带来物质材富和精神收益的产品。对知识产权客体的论及,学者采用了不同的词语,有“知识产品”、“精神产品”、“智力成果”几种不同的表述。比较起来,知识产品是恰当的,因为:(1)智力成果不都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规定…  相似文献   

10.
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有的人分不清“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知识产权涉外保护”的区别。当提到将“国际保护”列入国际公法范围时,他们认为这是混淆了“公权”与“私权”,认为一国在保护外国人的知识产权时,只能依本国民法(即私法)。事实上,这里讲属于国际公法范围的,指的是一国怎样依照它加入的公约的要求,以“国家”的地位调整其国内法,使之符合公约,从而在其以国内法从事涉外(及不涉外)的保护时,不致违反国际公约。这与“以国内法进行涉外保护”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国际法领域称为“国际公法”的,是真正的国际法,而称为“国际私法”的,则是各国国内的涉外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1.
日前,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在企业组织国际网络十九届年会上谈到“中国投资环境与外商投资”时称。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取得了可喜成绩。  相似文献   

12.
2006年12月11日,为进一步促进国际间知识产权执法的交流与全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科研课题产权组织(WIPO)联合举办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执法高层圆桌会”。  相似文献   

13.
浅析《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影响刘剑文张传兵世界贸易组织自1995年1月1日诞生以来已经两年了。它是在原有“关贸总协定”基础上,通过“乌拉圭回合最后文本”的签署而组建的,从法律意义上讲,它是第一个国际性多边贸易组织。随着该组...  相似文献   

14.
王肃 《知识产权》2023,(1):18-30
“知识产权”加上一个“学”字,可以引导人们关注“知识产权法”之外的其他知识领域,进而为建构知识产权学科提供理论支撑。“知识产权学”以知识产权法学为底色,以知识产权经济学、知识产权管理学、知识产权信息学、知识产权社会学、知识产权教育学、知识产权史学、知识产权哲学等为“四梁八柱”,共同构成“知识产权+”学科群体。以此为基础,从“知识产权学”理论体系和专门方法的形成、有关科学家群体的出现、有关研究机构和教学单位以及学术团体的建立并开展有效的活动、有关专著和出版物的问世等四个方面,加之行政和司法体系、法律政策体系、职业职称体系的现实策应,可以清晰呈现“知识产权学”的学科体系概略。  相似文献   

15.
“模糊区”与知识产权的侵权认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相当大一部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司法或行政执法机关会面临认定或否定侵权的困难。这主要是由于在“侵权”与“非侵权”之间,往往存在一个“模糊区”。缩小这个“模糊区”,是走向正确判决或决定的关键。本文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这三种不同的知识产权领域,在缩小“模糊区”方面应如何着手做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6.
据英国一项调查显示,只有19%的人意识到在将CD复制到计算机或iPod时,是违反版权法的。英国国家消费者协会(the National Consumer Council,NCC)希望本国的版权法采纳“合理使用”的概念。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法法典化是现代民法法典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的基本任务,一是实现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连接,二是在民法典之外再设专门法典,概称为“入典”和“成典”问题。近代大陆法系国家是以“物权—债权”的物质化财产权结构作为民法典编纂的“范式”;进入20世纪以来,经历了体系化、现代化改造的知识产权法“入典”,成为“范式”民法典的历史坐标。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立法从单行法到法典法,已成为法律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趋向,并表现为先民法典后知识产权法典(或工业产权法典)的法现象特征。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道路,宜采取“两步走”的方略:第一步,在民法典中实现对知识产权法的“点、面”链接,满足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理性回归;第二步,制定专门法典,实行知识产权法一体化、体系化的理性安排。  相似文献   

18.
几年前,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以个人名义,针对3C联盟主要成员飞利浦公司为专利权人的“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中国发明专利,自费提起了宣告无效专利权的请求。随后,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陶鑫良教授、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单晓光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朱雪忠教授以及笔者本人也分别提出了同样的专利无效申请。次年12月9日,在飞利浦承诺将该专利从许可专利清单中撤出,  相似文献   

19.
问:目前互联网中有哪些知识产权网站?这些网站各有哪些特点?怎样才能在互联网快速地查询到自己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 答:为使广大读者了解更多知识产权网站,方便读者的学习与研究,本期栏目将继续介绍知识产权领域内部分常用、典型的网站。(接上期)二、社会组织和个人网站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http://www.cnips.org/ 这是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办的,旨在宣传该研究会并为会员提供网上服务的一个网站。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是1984年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学术性、公益性社会团体。该研究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由知识产权界、司法界、科技界、教育界和企业界中具有一定权威、实力的著名机构或单位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在国内知识产权界  相似文献   

20.
赵莉 《政治与法律》2002,(4):109-111
今年4月26日是第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①也是中国入世后迎来的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上海以此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普及与学术研讨活动。其中,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联合主办的“2002上海知识产权论坛”活动,于4月26日在上海大学新校区隆重举行。论坛以“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造未来,平衡利益,共同繁荣”为主题。共邀请本市和其他地区知识产权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及司法工作者500余人,主要围绕“入世之初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TRIPS协议与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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