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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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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典权,简而言之,就是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之权。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使用收益权利的一方为典权人;收取典价而将自己的不动产交典权人占有、使用、收益的一方为出典人;作为典权客体的不动产,称为典物。  相似文献   

2.
一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在约定期限内占有出典人的不动产并行使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典权的法律特征是:1.典权的标的必须是出典人的不动产,而不是动产。该不动产应以能为典权人使用并收益为限。2.典权的内容应为占有典物,行使使用权和收益权并享有物的请求权。依此特征,凡依典物的性质,而能达到用益目的的行为,典权人均可为之。如典物是房屋  相似文献   

3.
房屋典权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典权是承典人支付典价而占有出典人的不动产,并加以使用和收益的民事权利。一、房屋典权的法律性质1、房屋典权是不动产物权。房屋典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该房屋须为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即私有房屋。动产、公有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之上不能设立典权。就是说,原始出典人只能是对房屋享  相似文献   

4.
由于物权法定原则的限制,典权在我国《物权法》生效之后已经不能作为用益物权存在,但它仍具有用益债权的性质。典权是对他人之不动产的占有用益债权,它不同于所有权买回和不动产质权。典契是典权法律关系的代名词,典契是双方用益合同;这里的用益,其含义一是对典物的用益,二是对典价的用益。典权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回赎、找贴形式的绝卖与非找贴形式的绝卖。典权的制度缺陷主要在于出典人的回赎权。建议赋予典权人对典物的留置权,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最近一段时间,佛山审顺德、石湾、城区等地先后出现了十余起典当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典当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亟待人们去认识、研究和解决,以下择要而折.一、典当的内涵关于典当的内法,时下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坛.概括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典当即典,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出典人的不动产,取得对该不动产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典人逾期不赎,则生绝卖之效.198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典当回赎中几个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指的典当,就是一种典型的典.第二种观点认为典当即当,是指出当人以动产作抵押,从承当人处获得借款,在约定期内还  相似文献   

6.
房屋典当就是双方为典当房屋,约定一方(承典人)支付典价而占有他方(出典人)房屋进行使用和收益的一种协议.典当是我国特有的法律制度,有文字记载者最早见于《唐书》,其后《宋刑统》,《大元通制》、《大明律》、《大清律例》中都有关于典当的规定.解放前剥削阶级用典权对劳动人民进行残酷剥削,因此对剥削阶级的典权制度应予废除,但对劳动人民之间进行的互通有无的典当关系,解放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仍予承认和保护.典当不同于买卖、抵押、和租赁.买卖是以转移所有权为主要特征,所有权一旦转移就不能回赎.在典当关系中,承典人只能占有使用和收取典物所生利  相似文献   

7.
典权制度弊端的法理思考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典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物权制度,在我国法制史上曾经历过从产生、发展、兴盛到衰落的一个历史过程。今天,在一些法律制度为适应及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已经相继确立并渐趋完善之时,有学者主张,典权制度是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现阶段既能满足出典人经济上的利益,又满足典权人占有不动产为使用收益需要的最理想的方式,建立典权制度应属当务之急。本文拟从相反的角度对典权制度的弊端作一些法理思考。  相似文献   

8.
福建省顺昌县谢蓉问:1975年,甲将其房屋出典于乙,典价60元。至1993年典当期满,甲是否应按60元典价回赎,可否按资币贬值因素而上调回赎典价?本刊法律部答:房屋典当,是房屋所有人在急需情况下,将其所有的房屋以低于房屋当时的实际价格的价格,出典于承典人,房屋所有人收取典价,承典人占有房屋;于典当期满时,房屋所有人依约定的典价向承典人收回出典的房屋,或者依约定到期不赎,出典的房屋作为绝卖归承典人所有;在出典期间,房屋所有人不收取房租,承典人不收取典价利息这样一种法律关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房屋典当是一种合同…  相似文献   

9.
典权作为我国固有的物权制度,长期以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分析典权概念的基础上,对清代典权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主张典权性质上的用益物权说,认为典权的根本性质是典权人行使的对占有他人所有的典物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引言典权是我国特有的财产法律制度。典,早在我国汉、唐时代就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形成了一些固有的习惯。但是,由于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在法律上重刑轻民,所以对于典并无系统的法律规定,直到清朝才有一些法律条文散见于大清律、户部则例,但这些规定也只重于刑罚税契方面。直至清末变法,起草大清民律草案,受聘担任起草工作的日本学者认为,中国的典权与日本不动产质相同。因而在民律草案中,仅规定了质权,而未规定典权。后经过我国法学界人士的不断探讨研究,认为典权是我国特有的法律制度,与所谓的不动产质权截然不同。于是,1930年5月5日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物权编,对典权作了系统规定,明确规定典权为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11.
韩国典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物权性典权和债权性典权两种类型,且债权性典权的适用范围愈来愈广,已成为韩国居民居住制度的重要形式之一。在债权性典权关系中,韩国法律注重保护处于经济弱势地位的典权人的利益,这与中国典权传统以来保护经济地位较弱的出典人的利益是完全相反的。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出典人与典权人经济地位的差异越来越小,仅仅注重保护出典人的利益,无疑是片面的。笔者认为,借鉴韩国有关保护典权人利益的法律制度,对我国目前《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将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房屋典权是我国现存的唯一典权形式。典权是通过典契设立的。纵观典权纠纷案件 ,无不与典契的履行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研究房屋典权制度 ,就必须要研究典契 ,研究典契 ,就必须要对房屋典契履行过程中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探讨。本文从传统的典权理论入手 ,结合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及我国大陆的相关司法解释 ,对典期的认定、回赎期限的界定、典价的确定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新方法 ,对我国的物权立法以及典权纠纷的解决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5)京高法字第141号《关于宛若海诉安淑珍房屋典当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据报告所述,安淑珍于一九六三年十月一日出典给宛若海三间房屋,典契载明:典期十年,典价四百五十元,如出典人到期无力回赎,由承典人按当时房价转典为卖。在履行期间,该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收归  相似文献   

14.
一、典当的概念及特征传统意义上的典当是个组合概念,即典与当的组合.所谓曲是指一方支付典价,占有他方的不动产且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是指一方以动产为抵押,从另一方获得当金,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赎回原物.现行的典当,是指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包括动产或不动产)向另一方作抵押,获取一定数量的货币.期限届满后还本付息回赎自己财产的民事法律行为.支付货币的人是典当权人,以自己财产向典当权人作抵押的人是典当人.与传统意义上典当不同的是即便典当人典当不动产,也不是把不动产交由典当权人占有、使用、收益,而仅仅是把不动产的权利证书交予典当权人作抵押.因此,从本质上说,现行的典当更接近抵押借款,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抵押借款.二者的不同处在于若典当入与典当权人在典当合同中约定了逾期不回赎即绝当,则典当权人必须承担典当标的物的价格风险,即形成绝当时,典当权人获得典当物的所有权,而不论其价格相对于典当时是涨还是落.而抵押借款,借款人若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抵押权人则不能当然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只能以抵押物作价或变卖而优先受偿,受偿后多余部分仍须返还抵押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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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在党中央有关经济改革的战略方针中提出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行两权分离以后,对国有财产、集体财产采用的诸如租赁、承包、股份化、授权使用等多种经营方式的出现,使我们对典权这种对他人所有物进行使用和收益的独特法律制度加以重新思考和探索。尽管过去的典权关系大都因出典私有房屋而发生,但这并不能否定典权关系还可以以公有房屋为客体。  相似文献   

16.
1993年7月12日,A公司与B典当行签订了一份典当合同。双方约定:A公司将其所有的文化宾馆以1500万元人民币的典价典给B典当行,典期为一个月,A公司应于同年8月11日赎典,逾期三天不赎则视为绝卖。合同经公证后,B典当行依约支付了典价款,并收取A公司典价月4%的收益金,同时将该宾馆的房产证收归自己保存。合同逾期后A公司无力还款,双方经多次协商后又于1995年12月12日达成协议,约定A公司于1996年6月25日前交出典产。此前A公司以为宾馆办理保险为由,于1994年3月将其房产证从B典当行取回,据此又与C银行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C银行…  相似文献   

17.
某法制报刊曾登载这样一个案例。A公司与B典当行于1993年7月12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约定:A公司将其所有的文化宾馆以1500万元人民币的典价典给B典当行,典期为一个月,A公司应于同年8月11日赎典,逾期三天不赎视为绝卖。合同经公证后,B典当行依约支付了典价款,并收取A公司典价月4%的收益金,同时将宾馆房产证收归自己保存。合同逾期后A公司无力还款,双方经多次协商又于1995年间月12日达成协议,约定A公司于1996年6月25日前交出典产。1994年3月A公司称要为该宾馆办理保险,将其房产证从B典当行取回,以此房产证又与C银行签订了抵…  相似文献   

18.
本文拟就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作一比较研究,借以阐明典权制度重建之必要性,进而提出立法构想,以求对物权理论及立法之完善有所启示和帮助。全文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法、日之不动产质权及其差异;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典权制度之现状;第三部分就不动产质权与典权制度作一比较研究;最后则是关于重建我国典权制度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9.
典权源于我国,为我国近现代民法所规定。关于典权的性质与存废,一直是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本文拟从典制的性质及保留典权的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来提出笔者对典权存废问题的看法与建议。  相似文献   

20.
井澈 《天津检察》2007,(6):50-51
善意取得制度是财产流转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主要调整无权处分中的财产归属问题。我国的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如果无权处分人将其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受让人为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情形下,原所有人的所有权消灭,善意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在强调受让人善意的同时,这一理论严格限定了无权处分人对占有物的合法占有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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