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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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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预期违约是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风险而建立的一种法律制度。它原是英美法中的特有概念 ,并以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最为完备。《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吸收了英美法的经验 ,对其做出了规定。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与英美法、《公约》都不同 ,尚未达到融会贯通、浑然一体的效果 ,其逻辑上的统一性、严密性和适用性都存在着问题。对比分析美国《统一商法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我国《合同法》的预期违约制度 ,进一步完善我国预期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中违约救济手段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与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救济手段的规定相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的强制实际履行和宽限期内履行的规定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中的守约方提供了更多的救济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持合同效力,确保当事人根本订约目的的实现,减少因废止合同而造成的交易成本损失。因此,前者比后者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符合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的实际,更为合理可取。  相似文献   

3.
试论国际贸易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期违约制度源自英美判例法,后为许多国家认可和接受,并被《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所吸纳。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重要游戏规则,预期违约制度具有重大的法律研究和运用价值。  相似文献   

4.
违约制度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完善的违约制度是合同顺利履行的有力保证。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危险,充分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避免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英美法系国家对法制文明的一大贡献是建立了预期违约制度。日前不仅英美法系的国家,而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通则》等国际公约也明确规定了预期违约规则。我国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体系传统的基础上,引进了预期违约制度,切实领会预期违约制度,有助于预期违约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相似文献   

5.
从1988年1月1日起,《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简称《公约》)已在我国生效,因此,我国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与营业地处于另一缔约国的外国公司、经济组织和个人签订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及订立、履行、违约时的救济方法等,均适用《公约》的规定。这样,《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我国当事人参与签订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均产生法律效力。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约》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时,适用公约的规定,所以,《公约》在我国国际货  相似文献   

6.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一项独创制度,英美法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借鉴、吸纳了英美法的该项制度,但又有所发展,并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非根本违约和预期根本违约,其对预期违约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与英美法的规定各有优劣。  相似文献   

7.
买卖合同多采用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但是在买方或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交付主义原则有时并不适用。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会对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合同法》对于买方和卖方违约时的风险负担规定得不够详细,存在不少漏洞,应该借鉴《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和《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有两个,即违约造成损害的严重性(客观标准),违约造成损害的可预见性(主观标准)。根本违约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一旦构成根本违约,买卖双方均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有:宣告合同无效、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我国《合同法》吸纳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根本违约制度的理念,并在立法上加以创新和完善,但实践证明,我国《合同法》在解除合同的条件等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9.
刘影 《理论前沿》2006,488(23):20-21
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是分别起源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两种不同制度,《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其条款中均融合了这两种制度,但在具体内容上还是有很多差别的。  相似文献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均有规定欠款利息偿付义务的条款。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与《公约》第78条相比,《解释》第24条关于利息的规定存在单向性、惩罚性和不可免责性几个特点,在国际贸易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给确定利息偿付义务时的法律适用造成一定障碍。  相似文献   

11.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合同履行,然而实践中,合同违约现象却时有发生。实际履行制度作为一项救济手段对实现合同目的有重要意义,并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明确规定。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第46条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发现,该条项下有不同的实际履行方式及限制该条适用的因素,应根据这些限制提出完善公约实际履行制度的构想,以使实际履行制度在国际贸易纠纷解决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预期违约制度独创于英美法系之中并发展至今,旨在解决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前违约危险存在时利益平衡问题,目前中国学界在采用与否以及如何与大陆法系传统相融合的问题上尚存争议,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作为两大法系妥协与融合的产物,无疑具有极大的研究意义,应借鉴其以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以求平衡当事人利益并促进国际经贸之发展.  相似文献   

13.
中国在核准CISG时对该公约关于合同非书面形式的规定予以保留.现行《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非书面形式订立.为此,理论界对于中国当事方是否仍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中国应否撤回该项保留有激烈的讨论.中国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对理论论争保持不予回应的态度,并发展出两种立场:其一为依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中国法,其二为径自适用CISG第11条等合同形式条款,该两种做法都存在缺陷.中国对CISG的此项保留,发生该公约关于合同非书面形式的规定被排除适用的效果,具体准据法应依据冲突规范予以确定.近期中国已经撤回该项保留,中国当事方将毫无争议地以非书面形式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据此,该项撤回必将促进中国的实践部门积极适用CISG,中国有望成为研究CISG的中心.  相似文献   

14.
预期违约规则──我国合同法亟需吸纳的重要制度郝东旭,魏淑君一、预期违约规则: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ofcontract),又译称先期违约,是一种源于英美法的先进的合同制度。由于该理论的先进性,使其对国际货物买卖统一立法──《联...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均有规定欠款利息偿付义务的条款。买卖合同解释第24条第3款规定,卖方要求买方赔偿其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法院可在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公约第7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拖欠任何金额,另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对这些款额收取利息,且该利息不适用公约的免责条款。我国是公约成员国,我国法院审理的很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件都应直接适用公约,如有公约的立法空缺未涉及的问题,应根据国际私法规则确定的准据法来解决。上述案件如涉及利息偿付问题,仅凭公约第78条无法确定计算利息的利率,需要进一步寻找准据法来确定利率。如果准据法为中国法,买卖合同解释第24条是我国买卖合同领域唯一关于欠款利息偿付的规定,因此该条是我国填补公约第78条立法空缺的法律条文。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与公约第78条相比,买卖合同解释第24条关于利息的规定存在单向性、惩罚性和不可免责性几个特点,在国际贸易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给确定利息偿付义务时的法律适用造成一定障碍。  相似文献   

16.
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往往被视为一类新型的担保方式,但是《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对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与效力未给予明确规定。担保型买卖合同本质上是无名合同,可看作借款合同的违约条款,亦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  相似文献   

17.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之后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件,它继承和发展了后者所取得的成果,拓展了适用统一规范的空间,有利于进一步消除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障碍,促进国际商事活动的顺利进行.本文在性质、适用范围、书面形式、合同的订立、通知义务、提前履行、实际履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解释、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损害赔偿等方面对二者进行比较,展示在合同法统一化进程中取得的新成就.  相似文献   

18.
权明丽 《工会论坛》2007,13(2):148-149
预期违约是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限届至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危险而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系传统的基础上,也引进了英美法系中的预期违约理论,本文试就《合同法》中规定的预期违约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9.
杨万顺 《工会论坛》2008,14(4):74-75
CISG(《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简称)和PICC(《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简称)是国际贸易法统一化进程中相继的两个里程碑。PICC解决了CISG,未能解决的诸多问题,并在合同订立方面除了保留CISG,中的经典范式,还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创新,但PICC的“软性法”的特征影响它的执行力,因此,PICC不能完全替代CISG的作用,两者应互相补充,才能更好地为国际商事实践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20.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 ,卖方对所售货物的知识产权的权利担保是十分重要的问题。虽然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第四十二条特别对此加以规定 ,但是公约规定依然存在很多模糊和空白之处 ,该条款并没完全达到使卖方担保其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目的。本文对此加以分析并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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