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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均有规定欠款利息偿付义务的条款。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与《公约》第78条相比,《解释》第24条关于利息的规定存在单向性、惩罚性和不可免责性几个特点,在国际贸易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给确定利息偿付义务时的法律适用造成一定障碍。  相似文献   

2.
中国在核准CISG时对该公约关于合同非书面形式的规定予以保留.现行《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非书面形式订立.为此,理论界对于中国当事方是否仍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中国应否撤回该项保留有激烈的讨论.中国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对理论论争保持不予回应的态度,并发展出两种立场:其一为依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中国法,其二为径自适用CISG第11条等合同形式条款,该两种做法都存在缺陷.中国对CISG的此项保留,发生该公约关于合同非书面形式的规定被排除适用的效果,具体准据法应依据冲突规范予以确定.近期中国已经撤回该项保留,中国当事方将毫无争议地以非书面形式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据此,该项撤回必将促进中国的实践部门积极适用CISG,中国有望成为研究CISG的中心.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中违约救济手段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与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救济手段的规定相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的强制实际履行和宽限期内履行的规定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中的守约方提供了更多的救济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持合同效力,确保当事人根本订约目的的实现,减少因废止合同而造成的交易成本损失。因此,前者比后者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符合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的实际,更为合理可取。  相似文献   

4.
格式条款 ,又称定式合同条款 ,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 ,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如果格式条款免除或者限制提供条款一方责任的 ,就称为格式免责条款。1 我国合同法第 39条规定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并按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适当说明。合同法第 4 0条又规定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 52条、第 53条规定情形 ,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该条款无效。根据上述规定 ,对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 ,只要…  相似文献   

5.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 ,卖方对所售货物的知识产权的权利担保是十分重要的问题。虽然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第四十二条特别对此加以规定 ,但是公约规定依然存在很多模糊和空白之处 ,该条款并没完全达到使卖方担保其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目的。本文对此加以分析并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6.
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往往被视为一类新型的担保方式,但是《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对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与效力未给予明确规定。担保型买卖合同本质上是无名合同,可看作借款合同的违约条款,亦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  相似文献   

7.
加入 WTO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愈发频繁 ,常出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问题。为此 ,有必要弄清预期违约的类别 ,准确把握其内涵 ,熟知国际经济交往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关系 ,并紧密结合经济交往的实践 ,不断探索妥善处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预期违约处置的办法和意见。  相似文献   

8.
1980年3—4月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外交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称“公约”)。公约除序言外分4个部分,共101条,涉及了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有关的许多法律问题。如果说公约中有关合同订立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第二,三两部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利益的话,那么,对缔约国来讲,关系最大的则是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制订者来讲,它是对其所制定的法律的一种自我限制;对缔约国来讲,它规定了其所应承担的义务;而对双方当事人来讲,则表示他们在什么范围内选择适用公约。公约的第一部分第一章对适用范围作了专门的规定。尽管只有六条,但它却明确了适用公约的条件以及不能适用的例外情况。  相似文献   

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1)条规定一项内容确定的要约须包含价格条款,这与公约第55条有关价格补缺规则的规定相冲突,由此引发了如何理解两者关系的争议.争论的焦点在于一项缺乏价格规定的要约是否有效,能否据此订立合同,其实质为开口价条件问题.对此,应将两者结合起来理解,缺乏价格条款的合同仍可有效订立,第55条解决了开口价问题.  相似文献   

10.
在实践中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所交付的款项的用语不同,对其性质的判断应依《合同法》第125条关于合同解释的规定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来确定。认购书中的定金具有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性质,因当事人的约定也可具有解约定金的性质,其责任应适用定金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合同履行,然而实践中,合同违约现象却时有发生。实际履行制度作为一项救济手段对实现合同目的有重要意义,并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明确规定。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第46条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发现,该条项下有不同的实际履行方式及限制该条适用的因素,应根据这些限制提出完善公约实际履行制度的构想,以使实际履行制度在国际贸易纠纷解决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14条是关于要约构成要件的规定,要求要约内容的确定性必须包含货物、数量和价格三个要素.这与公约第55条推定价格的规定相互矛盾.一项缺乏价格或价格确定方法的要约是否是有效的要约?能否根据第55条进行补救?在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上,公约第14条与第55条的适用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14条是关于要约构成要件的规定,要求要约内容的确定性必须包含货物、数量和价格三个要素。这与公约第55条推定价格的规定相互矛盾。一项缺乏价格或价格确定方法的要约是否是有效的要约?能否根据第55条进行补救?在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上,公约第14条与第55条的适用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14.
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均未时宅基地的买卖作出禁止性规定。而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等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则不得作为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效力的依据。宅基地买卖合同原则上也不满足《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此外,从诚信原则出发,我们亦不应支持宅基地买卖合同之出卖人主张合同无效的恶意抗辩。因此,自解释论而言,宅基地的买卖合同应以有效为原则.无效为例外。  相似文献   

15.
买卖合同多采用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但是在买方或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交付主义原则有时并不适用。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会对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合同法》对于买方和卖方违约时的风险负担规定得不够详细,存在不少漏洞,应该借鉴《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和《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6.
在追求和谐立法政策指引下,我国《侵权责任法》诸多条款过度强调受害人的权益保护,过分强调秩序、公平和安全的价值。第2条和第6条第1款把秩序的价值推向极致,因而只具有政策宣示的意义,不能单独作为裁判的依据。第24条公平分担损失条款应当限缩解释,原则适用于生命权和健康权受损害,且不能通过其他途径予以救济的场合。第37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作为框架性的作为义务,不得扩张解释。第29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应当扩张解释,把意外事件作为免责事由。弘扬行为自由理念,强化过错责任的功能,,保障无辜者不被追究,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  相似文献   

17.
对于涉港借款担保合同案件,应按照我国内地的冲突规范确定合同准据法。当事人未选择法律的,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当合同准据法是香港法时,法院可以依职权去查明,也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在当事人选择法律之前,不存在合同本应适用的法律,故不存在法律规避问题。当事人对准据法的选择,依法不能产生适用香港法的效力,实质上是因为我国内地有关强制性法律规范对这类合同具有直接适用性。  相似文献   

18.
冲突法上识别的对象不应包括对冲突规范的解释 ,另外 ,识别对象可进一步分为法律事实和抽象的法律规定两类。确定识别依据是为了最终找到案件适用的准据法 ,因而可以先不考虑识别依据 ,而分别依和案件有联系的各国法律识别 ,然后根据不同的识别结果 ,援用相应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准据法 ,最后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从这些准据法中选择最适合的法律作为案件的准据法  相似文献   

19.
我国合同法中关于免责条款的规定计有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三条,及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些条文与解释的规定存在重复、冲突之处,同时亦没有构成一个周延的规定。为解决上述问题,笔者建议应当增加第三十九条的后果规定,同时修改第四十条,使具有该条情形的格式条款相对无效。  相似文献   

20.
论免责条款效力的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合同法>第53条规定,免责条款原则上有效,例外无效(即免除人身伤害责任的无效、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无效);第39条第1款规定,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如果履行了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就有效.但第40条却规定"免除其责任"的条款的无效.这就使法律条文之间产生了冲突与混乱.本文作者试图用法解释学的方法来协调冲突,消解矛盾,以使<合同法>关于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合理化.作者还分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事特别法中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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