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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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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辅顺 《求索》2013,(1):205-207
《刑法修正案(七)》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24条之一纳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的"扰乱市场秩序罪"之中,不符合犯罪归类的一般规则,不利于刑法分则罪名体系的内在协调,有必要将其调整,应将其作为《刑法》第294条之一纳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的"扰乱公共秩序"之中。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两高”对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罪名的司法解释出现了差异。因此,笔者建议:对刑法规定的罪名的司法解释应符合刑法法条原意;对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必须统一。  相似文献   

4.
新刑法生效施行后,土地附属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的某些规定与新刑法的规定不尽相同,造成使用不便.土地附属刑法的依附性、分散性是其最明显、最主要的特征.土地附属刑法有行政刑法、经济刑法两大类型.刑罚种类有主刑、附加刑两类.罪名种类主要有危害公共安全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新刑法施行后土地附属刑法仍具法律效力,当其规定与新刑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而适用新刑法.土地附属刑法有关条款、规定应根据新刑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常明胜 《公安研究》2012,(9):47-51,72
摘要现行《刑法》中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规定的立法背景主要是为了遏制我国公民偷渡潮,打击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提供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售出入境证件等犯罪行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由非法移民输出国变为既是非法移民输出国又是非法移民输入国,使得目前《刑法》中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的几类犯罪规定,从犯罪构成到犯罪种类等方面都与司法实践存在不适应,需要从立法上修改《刑法》中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的相关条款。  相似文献   

6.
随着以计算机为标志的高新技术的发展,人类步入了信息时代。日新月异的计算机技术在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为犯罪提供了新的对象和领域——计算机犯罪应运而生。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类新型犯罪,具有许多传统犯罪所不同的特征。从犯罪学的角度看,计算机犯罪通常具有以下特征:隐秘性强、智能性高、破坏性和诱惑性大、没有犯罪现场、侦查和取证困难、距国犯罪多,等等。针对日趋严重的计算机犯罪问题,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增设了"非法侵入  相似文献   

7.
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市场主体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侵害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的行贿受贿行为。它与我国刑法第163条、第164条有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以及刑法第385条至第393条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与联系。有鉴于商业贿赂犯罪的独立品格,我国刑法应对其单独立法,内容上包括上述两类贿赂犯罪的主体在商业交易中的贿赂行为,体系上隶属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由此实现了我国贿赂犯罪的体系从以主体为标准的二分法向以客体为标准的三分法的转变。  相似文献   

8.
由于各国法律渊源以及法律文化传统不同 ,反映在刑事立法上 ,对妨害司法罪的立法模式、范围确定、罪名设置也有所不同。在立法模式上 ,主要有类型规定模式、种 (个 )罪单章 (条 )规定模式和特定法规定模式。国外各国刑法普遍将伪证、脱逃、诬告方面的犯罪纳入妨害司法罪的范畴 ,而将有关赃物方面的犯罪纳入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妨害司法罪的本质是对国家公权——司法权的侵犯。  相似文献   

9.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草案)》的说明。为了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1997年修改刑法时,对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等作了规定。近年来,在这些方面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应当给予刑事制裁的严重违法行为。一些人大代表和司法机关、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根据新的情  相似文献   

10.
(2009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4次会议、2009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相似文献   

11.
破产欺诈犯罪,是破产犯罪中最为严重、最为典型的犯罪。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很多国家都做了规定。在我国大陆,破产欺诈犯罪可以适用的罪名是刑法第162条妨害清算罪,和《刑法修正案(六)》第六条的虚假破产罪。本文通过考察国外立法,以期对我国立法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2.
1997年修订的《刑法》,根据当时社会上已经出现的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增加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即第294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是我国《刑法》第一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为打击黑…  相似文献   

13.
一、1997年以来我国刑事立法的基本情况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等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新中国刑法典1979年通过并实施,1997年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和刑事法治进步成果的基础上,对刑法作了全面修订。此后,刑事立法工作并没有因为1997年刑法的修订而停止。相反,从频度和内容来看,刑事立法活动是立法工作中较为活跃的领域之一。截止到刑法修正案(六)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事立法方面共通过一个决定,六个刑法…  相似文献   

14.
经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共有十章、三百五十条,与原刑法相比较,增加了二百四十七条,对十个方面的犯罪和处罚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一、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从国家体制和保卫国家整体利益考虑,从法律角度看,对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犯罪行为,规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比适用反革命罪更为合适。修订后的刑法保留了原有的勾结外国,阴谋危害祖国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法总则和分则共有5章24条对各种性犯罪罪名及其刑罚分别作出相应的规定。但是,目前我国社会现实生活中,仍存在着诸多未被法律规定为某种性犯罪罪名的非法社会现象。成为我国有关法律制裁的盲点。从宣传的迫切性、现实性、完备性与可能性角度考虑,建议如下一些性犯罪罪名可以而且应该及早被列入立法议事日程:一、卖淫罪我国刑法中,目前只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对卖淫主体及其卖淫行为,却没有"卖淫罪"的罪名规定。建议设立此罪。首先,卖淫无疑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是毒化社会风气、破坏精神文明建设的直接消极因素,断无对其采取网开一面、同情宽容之理;其次,卖淫现象并非不可控制,新中国成立后卖淫同毒品一  相似文献   

16.
我国政府采取的综合治理的禁毒办法和有关戒毒方面的法律对于禁除毒品的吸食或者注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现在仍然有大量人员吸食、注射毒品,而且吸毒的人数逐年上升。这说明,我国目前禁毒的效果不容乐观。笔者认为,吸毒人数的不断增加,与我国对吸毒者的处罚力度不够不无关联。其中刑法没有把吸毒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是原因之一。(一)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各种毒品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由于刑法并未把吸毒行为规定为犯罪而加以处罚,从而给第六章第七节的各种毒品犯罪提供了犯罪的诱因。由于我国吸毒人数逐年增多,毒品的需求量…  相似文献   

17.
修改后的新刑法,首次对单位犯罪作了总则性的规定。新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新刑法分则也在多处具体规定了单位犯罪的类型。至此,单位犯罪作为一项完整的司法规定,从总则至分则已被正式而全面地载入我国新的刑事法律体系之中。笔者认为,单位犯罪的实施,反映了单位犯罪的某种主观心理状态,即单位犯罪意志,这种意志是区别于自然人犯罪的一种有组织的整体意志。在这种整体意志支配下,犯罪主体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而实施了有意…  相似文献   

18.
新刑法实施后,罚金刑的适用面扩大,特别是对以贪财图利为动机的犯罪或与财产有关的犯罪,几乎都有并处或单处罚坌的规定那么,在司法实施中如何正确运用罚金刑呢?笔音针对目前存在的几个问题谈谈看法一、对被告人是"并处"还是"单处"罚金,要依据刑法分则各有关条款的具体规定来确定。有的人认为,既然刑法总则规定了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那幺并处单处罚金就可以随意决定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罪应当"并处罚金",就只能"并处"而不能"单处"罚金;又如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一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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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处罚的未遂的故意犯罪,我国刑法分则通常以既遂为标本规定基本法定刑,但对于基本罪状的规定则既不同于意大利刑法明示的既遂模式,也不同于德、日刑法在逻辑上隐含的既遂模式,而是一种非既遂模式。这种法定刑上的既遂模式与罪状上的非既遂模式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矛盾,也导致了学界对我国刑法分则中罪状模式的误解,并由此支撑着一个虚假的犯罪既遂理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应当借鉴意大利刑法的既遂模式,将犯罪的既遂要素明确规定在基本罪状中,并通过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明确未完成行为的刑事可罚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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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大责任事故型犯罪之修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六修正案对我国刑法分则中的重大责任事故型犯罪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正。较之以前的规定,修正后的该类型犯罪在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法定刑等方面都有所调整。具体而言,刑法第134条的主体被修正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不应当仅限于过失,在罪名上应当分解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作业事故罪;刑法第135条在客观方面和主体上都有所修正;对于新增设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应当全面地理解立法意图,以求正确地践行于司法工作;最后,将单位列为重大责任事故型犯罪的主体提出了一定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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