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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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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拟创的冲突法"最大空间吸引力说"的要义是:法律选择实际上就是决定哪一个国家的民商事法律规范对跨国民商事关系最有"空间吸引力"的过程,而对"空间吸引力"大小的判断,应综合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各国民商事法律规范本身对跨国民商事关系所具有的吸引力,而这种吸引力的大小又取决于体现在各国民商事法律规范中"国内实体正义"和"国际实体正义"之成分对比;二是各国与跨国民商事关系在空间上的实际联系程度,这与"冲突正义"的实现密切相关。可见,"最大空间吸引力说"可以整合和接近"国际实体正义"、"国内实体正义"及"冲突正义",是一种比较周全和合理的法律选择理论。我国冲突法可通过采取"以硬性推定为主,以灵活适用为辅"的法律选择机制全面引入"最大空间吸引力原则"。  相似文献   

2.
认为法律与价值无涉是西方分析法学法律观的基本观点,而一般认为,这一观点的理论基础就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休谟的"事实"与"价值"分离的命题。本文剖析了这一命题,指出其理论上的不足之处以及因此而导致的分析法学家观点的错失。认为分析法学家根本的错误在于对法律和道德的性质、结构认识不清,错误地认为一个是"事实",另一个是"价值"。不懂得法律规范作为一种制度,是事实和价值的统一体,包含着价值因素,甚至就是用于指示和衡量人的行为的价值标准系统。因为法律是一个社会价值观念共识基础上产生的正义观念的制度化。也不懂得法律规范既是一种"事实",又是一种"规范"。因为它创制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它对人们也只能起规范作用。这意味着在法律中"事实"与"规范"之间不存在隔阂;也意味着人们在认识某一法律时,对于它"是什么"回答的同时,也对其"怎么样"作出评价。所以,"事实"与"价值"之间也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法律与道德之间也是如此。它们之间有着内在联系,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都是一种制度性事实,它们不仅同根同源,而且也都是维护所在社会正义观念所建立的秩序的相辅相成的两种社会机制,差别只在于它们处于不同的制度层次上,道德规范处于低层次,法律规范处于高层次。正因为如此,法律规范渊源于道德,法律规范必然会接受道德观念的评价和有良恶之分。恶的法律,如果其恶性达到严重程度或严重丧失了道德性,就必然不再具有法律的效力。  相似文献   

3.
关于技术法规是否有阶级性的问题,是近来法学领域中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技术法规是用以处理“公共事务”的,并不完全是统治阶级一个阶级的意志,它还反映整个社会的利益和要求,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一种意见则认为法律、法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它不可能反映社会的共同意志,因此任何技  相似文献   

4.
一、导言根源于超越文明、种族以及人与人之间具体差异的普遍人性,基于整个人类相同的生存方式和生活需要,人类文明的一些共同成果往往具有普适性价值。作为法律制度的文明亦是如此,从长远的历史来看,人类社会的法律制度中普遍"存在着一些最低限度的正义要求:这些要求独立于实在法制定者的意志而存在,并且需要在任何可行的社会秩序中予以承认。这些要求中有一些必须从人的生理构造中寻找根源,而其他的一些要求则植根于人类所共有的心理特征之中。同样,还有一些要求是从人性的理智部分,亦即是从人的知性能力中派生出来的。这些法律有序化的基本规定的有效性为这样一个事实所证实,即它们在所有诞生于最为原始的野蛮状态的社会中都以某种形式得到了承认。"这种普遍存在的"最低限度的正义要求"正是法律制度本身普适性价值的反映,它使不同文明、种族和国家的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着基本的相似性。这一特征在司法制度中表现得尤为充分,不但"在世界范围内,由法治规范引导下发达的政治制度中  相似文献   

5.
元凤 《法学研究》1985,(4):39-39
法学界就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问题在报刊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讨论的主要观点简介如下:一种意见认为,法具有两重性质,即阶级性和社会性。法律一方面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另一方面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普遍性的社会生活规范。在阶级社会,有一部分法律很难说有什么阶级性的,它们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不可能只对统治阶级有利。持这种观点的同志不同意法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  相似文献   

6.
环境法有没有公益性,公益性和阶级性的关系如何,是当前国内外环境法学界正在争论的理论问题.例如:张居芳同志认为,象《环境保护法》这些反映经济领域内的立法,并非"反映整个社会利益和要求",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见《法学研究》1980年第5期文章"法的阶级性与法的作用")岳德安同志却认为,"环境保护法",即使是资产阶级国家的《环境保护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国家、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利益和要求","有保护'公共'利益的'社会性'".(见《环境管理》  相似文献   

7.
法律理论与民意的冲突,目前成了一种不容忽视的冲突。泸州"二奶"遗赠案反映了自由权利与社会责任的冲突;"刘涌案"反映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冲突;"死刑存废之争"反映了法律理想图景与现实正义观念的冲突。冲突的根源在于:现代性法律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前提预设,把人视为独立自由的平等个体,把错综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剪裁成单一片面的法律关系,要求尽可能地限制国家权力,甚至主张以"人道"规范一切;但是,社会中的人却不是独立自由的,而是受到多种社会伦理规范的制约;国家职能和社会规范都是多元的;民意具有现实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现代性法律与中国民意的冲突,本质上是两种不同的国家社会体制的冲撞。现代性法律只能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满足中国的部分需求。  相似文献   

8.
对目的理性支配下的承运人责任基础立法的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绪雨 《现代法学》2007,29(5):153-159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基础规则并非完全来自于实然,来自于基于效益的目的理性,若根本不以正义为目的,未经法律价值评价,纯粹基于效用与发展国际航运经济的目的理性,不可能得到一个国际航运秩序的"应然"法律规范,亦即表达一项"应然"的航运法律概念。而纯粹脱离国际航运实践效用目的,仅依凭法律价值的"应然"本身,亦不可能创造出能够有效调整国际航运实践的法律秩序。只有在价值与航运事实目的,应然与实然,彼此相互对应,且把基于效用的目的理性的构成同确保基于正义的价值理性的实现两方面协调起来,才能产生真正实际有效的和相对符合正义的国际海上货物承运人责任基础法律。  相似文献   

9.
《法学》1984,(7)
一、解释并区别下列概念: 1.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用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道德规范是由人们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  相似文献   

10.
论作为第三种规范的法律正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将法、正义、法律正义视为同一事物的意念 ,是一个需待澄清的误解性意念。法、正义、法律正义不仅有重合会通的一面 ,更有各自的界限。法是一种常见的制度规范 ,正义是一种高层次伦理规范 ,而法律正义则是融合了法和正义两种要素的第三种规范。法律正义也是一种正义 ,是正义中的基本正义、有形正义和正义中的强者。法律正义也是一种法律规范 ,是高层次法律规范 ,是区别于恶法劣法的良规良法 ,是理想和现实相结合的法律规范。明辨三者的界限 ,方能洞知法有良恶优劣的分别 ,完整地认知法的面貌 ,倾力于建设以良法美制为基础的现代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11.
1.国际法的定义是什么?国际法是否有阶级性? 国际法是主要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这里说“主要”,是因为在国家之外,还有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以及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和在一定范围内,是国际法的主体,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受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拘束。这些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反映了各国统治阶级妥协的意志。国际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阶级性并属于上层建筑,但它并不表现任何特定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它以协定或经过一段时间形成的惯例的形式,表现若干国家或大多数国家妥协的意志。  相似文献   

12.
<正>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依法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任务。但由于刑事司法"事后证明"的特点,特别是受制于人的有限认识能力、侦查技术手段等多方因素,古今中外冤假错案都难完全避免。所谓"准确查处案件真相",更多反映的是刑事司法活动的目标与理想。实践中,现代国家强调的司法正义更侧重关注的是"程序正义",即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和裁判过程的公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基本原则中所称的"事实",强调的是"法律事实"或"证据事实",而并非客观真实事实。  相似文献   

13.
正义历来被看作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它包括道德正义、政治正义、经济正义、法律正义等,而百姓更是把理想中的“法”看作是正义的化身。邓小平曾指出,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所  相似文献   

14.
论公司正义     
《现代法学》2017,(1):56-75
我国应该借鉴合同正义原则的经验,在公司法中引进公司正义原则,使其成为与公司自治相并列的基本原则。该原则应以"法理阐释"的方式存在,无需在公司法总则中作出明文规定。公司正义既包括分配正义,也包括矫正正义;既包括实体正义,也包括程序正义。公司是多方参与者不同利益交汇的平台,引入"利益关系"的概念有利于厘清公司各参与方的利益冲突。公司法需要沿着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不同路径,结合利益衡量方法,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作出恰如其分的规范。公司正义的含义具有模糊性,但有利于其弹性适用。这需要法官借助法律解释方法来妥当地适用现有公司法条文,也需要法官借助利益衡量等方法来填补法律漏洞,创造性地适应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公司自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但没有制约的公司自治会导致不正义。法官需要借助公司正义原则对公司自治进行制衡,但是应该采取谨慎而节制的态度。  相似文献   

15.
当代中国法律本质理论研究重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中礼 《时代法学》2009,7(4):25-34
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发展与法律本质理论的变迁与进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国学者从坚持法律的阶级性,到认可法律是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再到承认法律本质的层次论,法律本质理论在争鸣和反思中不断丰富。在此基础上,本文从研究意义、逻辑起点、基本工具、经世目的等方面对法律本质研究进行了再思考,最终认为,正义才是法律的本质。  相似文献   

16.
消费者知情权的产生有其特定的背景,表现为消费领域信息不对称现象加剧的客观现象与法律社会化思潮兴起及消费者保护运动广泛开展的主观诉求。在此基础上,本文着重分析了消费者知情权的法理基础,主要包括:民法的理念由形式正义转为实质正义、商法上抽象人格的具体化和合同法领域"契约自由"理论束缚的突破。  相似文献   

17.
赵国君 《中国律师》2005,(11):81-83
“如果正义遭诽谤,我就不能袖手旁观”,柏拉图的这句话再好不过地反映了人类维护正义的冲动与决心。人类?所有的人都这样吗?正义与非正义岂不是没有了分别?只有正义遭诽谤、遭冒犯、最终沦陷的时候,维护才是必需的啊,问题是:谁会宣布自己是非正义的?恰恰相反,历史上假正义之名的事件不知凡几:纳粹消灭犹太人的理由是弘扬纯种亚利安人的优越文化,斯大林的大清洗是为了在一国之内率先实现社会主义,波尔布特血腥杀戮的目的是要建立“人类社会的天堂”,“文化大革命”的口号不也有为了解放世界上三分之二还在受苦受难的阶级弟兄吗?它们正气凛然…  相似文献   

18.
禁止性规范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法理论未对禁止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作出准确区分,导致司法实践中规范适用错误。禁止性规范在民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维护了公私法规范体系价值取向的有机性。强制性规范本身不能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影响。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转介的只能是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民法中的转介条款来实现。对违反禁止性规范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需要根据禁止的是"特定的行为模式"或"特定的法律效果",还是对"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均予以禁止来进行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19.
理论与实际在马列主义里,法律必定有阶级性。在资本主义社会,法律以资产阶级的现实世界观作为普遍真理般加诸人民身上,马克思主义将这个假象揭破,从而显露了法律的真正阶级性。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法律仍有阶级性,法律是无产阶级统治者意志的表现。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资产阶级世界观的不同之处,是前者包含了科学马克思主义所发现的普遍真理,所以在社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共同构成了法律规范,一般来说,法律规则在适用中不允许进行任意的修改,以体现法律的稳定性、确定性给我们以可以预期的行为结果。但有些时候过于稳定的法律原则在个案中会引发极端不公正,在此时,法律原则由于其本身性质得以调整不公的案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制改革的推进,在保证法律规则稳定的前提下,重视法律原则变动性对正义的守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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