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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无效民事行为在我国立法上采用自始无效的体例,法律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是绝对无效和当然无效的行为,毋需确认程序的确认,也不受确认时限的限制。尽管新《合同法》更改了原《民法通则》中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具体类型,但就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不需确认这一点来说,却是共同的。该文认为,法律默认无效民事行为既存在又无效的自然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将产生许多的不便与弊端,主张我国立法能够采纳自始无效与宣告无效折衷的方式,确认无效民事行为的时限,以使这种无效民事行为的自然状态尽快结束,回复权利的原始状态  相似文献   

2.
法,治国安邦之利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不是立法任务的完成,更不是立法活动的终结。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强调:"社会存在良法,人们普遍遵守法律,方有法治社会。"一语道破法治真谛,良法与守法习惯,不可或缺。法律不仅是写在纸上的,也应是在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只有执法追上立法的步伐,不折不扣落实,法律才能在人们的心中生根。  相似文献   

3.
民事责任能力在本质上是广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与狭义民事行为能力即法律行为能力并列,它是当事人对其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前提。广义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具有深厚的历史根基,我国民法学者对其进行批判是因为对其历史脉络缺乏了解。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应采抽象标准与具体认定相结合主义。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存在诸多缺陷,应通过法律解释或修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价值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价值观念的调适与整合唐永春价值属于哲学的范畴。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①"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  相似文献   

5.
李亮 《中国审判》2014,(2):94-95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在法官已成为法院、法律缩影的时代,如何让百姓相信法院、信仰法律,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人民群众对法官的认同与尊重。法官不被认同和尊重的多重因素就直观因素来讲,表现为:一是"执行难"问题。不少群众认为法院执行不力,法官暗箱操作,或想吃拿卡要,将判决书贬称"法律白条",甚至"打折出让判决书",认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司法不如不要。二是人为放大冤假错案。  相似文献   

6.
谢晖 《新法规月刊》2008,(3):117-124
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的核心范畴,具有深刻的哲学根据,权利与义务关系中,权利而不是义务应当处于主要地位。因为,从义务的角度看待法律——这种现象造成的结果可能是法律本身被扭曲,人们因为被强制而遵守法律,并非因为法律是社会交往的需要而遵守法律。以权利来看待法律,首先构成对法律的批判,这种批判可能促进法律规范自身的进步;以权利看待法律的的社会效果可能唤起社会主体对法律的认同,进而促进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权利理论在中国有了深入的进展,但是一些种类的权利仍然在实践中遭到放逐,这说明我们的权利意识不是过强,而是欠缺。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权利,继续张扬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7.
人们常说,“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效率”,在崇尚法治的今天,笔者以为,从某种角度说,“时间也是法律”,尤其是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的时间,作为一个公民,理应去遵守,一方面是法治社会的要求,另一方面,了解遵守这些法律明文规定,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大有帮助。那么我国法律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的有关时间都有哪些规定呢?  相似文献   

8.
陈源 《法制与社会》2011,(29):87-88
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信息时代的产物,学界对其权利客体属性的关注始于2003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国内首例网络虚拟财产案——“红月案”。本文从“红月案”着手,通过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特征并结合当前学界普遍认同的三种学说,对其法律属性进行对比分析,并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认定为物权,同时提出与之相对的立法保护有关研究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2011年的夏天,高速行驶的中国法治列车,不可回避地遇到了一个关键词——"公众参与度"。早在2000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便有一段对法治的经典定义:第一,要制定有良好的法律,第二是法律得到公众普遍的遵守。前者易于理解,关键在于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10.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创新机制。这种"先行先试"授权在形式上的显著特点是政策性授权而不是法律授权。但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研究"先行先试"的法律属性及其法制化问题。本文主要分析"先行先试"的法律特征和"先行先试权"的法律结构。  相似文献   

11.
教唆人、帮助人责任与监护人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教唆人、帮助人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其责任与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不同,原因在于多数教唆人或者帮助人与监护人的未尽监护责任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其责任形态为单向连带责任。在法律适用中,规定教唆人、帮助人责任与监护人责任的《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2款和该法第32条是特殊规则与一般规则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北方法学》2019,(6):5-16
我国民法对于自然人行为能力之欠缺区分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对于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民法总则》采取了与《合同法》相同的处理规则,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法律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其智力精神状况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预留任何空间而一律规定为无效,不免脱离生活实际,也不利于促进其心智健全或成长。未来我国民法典应采"二级制"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废除现行民法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将自然人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由效力待定改为可撤销。在《民法总则》已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之法律行为无效之情形下,于解释论上宜通过类推适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法律行为效力之规定,即例外地承认其所实施的纯获法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相似文献   

13.
孙蕾  房绍坤 《政法论丛》2013,(5):117-122
无效民事行为的转换是缓和民事行为无效后果之绝对性的一种重要法律机制.一个有效的民事行为转换应符合三个方面的要件,即基础行为要件、替代行为要件和对转换的限制.就基础行为要件而言,转换的对象须是无效民事行为,包括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就替代行为要件而言,替代行为须为有效行为且存在可推测的当事人意思,但替代行为并不包含于基础行为之中,其效果也不得超越当事人所意欲达成之民事行为的效果;就转换的限制要件而言,民事行为的有效性解释应先于转换进行,但经补救而有效的无效民事行为无需转换,因撤销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及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法转换,违背法律的无效性规范宗旨的民事行为不得转换.  相似文献   

14.
论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祝传颂 《河北法学》2001,19(2):88-94
对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理论上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该后果应该包括行为无效等 ,另一种观点认为只应涉及行为无效。大陆法系各国 (地区 )立法上也有两种体例。分析我国《民法通则》所支持的第一种观点的错误及原因 ,认为无效民事行为的直接后果只能是行为无效 ,即行为不产生拘束力。但事物是发展的 ,当行为人误认为行为有效而进一步行动时 ,就可能引起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间接后果 ,这显然区别于无效民事行为本身。进而分析直接后果与间接后果的相关理论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5.
法律援助制度,又称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或者为特殊条件的当事人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是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要求,是正义得以落实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16.
薛韵  娄琪 《法制与社会》2014,(7):240-241
本文通过对法律行为一词的渊源和与相关概念的关系分析,论述了我国"民事行为"一词存在的必要性问题,立足于整个民法理论框架,以充分的理由提出以"法律行为"一词替代"民事行为"一词的观点。  相似文献   

17.
华燕 《法律科学》2011,(6):23-34
"忠"在初始意义上作为道德要求而存在,鉴于其对共同体的存立、公共职责的履行、契约法理论的补充及情感关系的维系具有重要意义,现代立法将"忠"写入法律文本,使其由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作为法律义务的"忠",约束着"特殊信任关系"中的法律主体。现代立法并非鼓励对个人的忠诚,也不强求对某特定意识形态或政策目标的服从。在公法上,其强调的是对通过正当程序成为共同体价值目标的普遍认同与一体遵行;在私法上,意在预防受托人滥用委托权限。"忠"之立法规范作用于行为,是可描述及可预测的行为标准。对"忠"之规范的违反,会引发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8.
诚信可以分为道德上的诚信与法律上的诚信。道德上的诚信,是指作为道德准则的诚信,可简称为"道德诚信",要求人们言语真实、恪守诺言、无虚假、不欺诈; 法律上的诚信,是指作为法律原则的诚信,可简称为"法律诚信",是指当代各国在法律上尤其是在私法上普遍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19.
实体法不溯及既往,这是现代各国立法普遍接受的一项立法原则。就民事法律而言,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也是现代各国立法通例。民事立法所以确立这一原则,在于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和民事活动秩序的相对稳定性。因为民事活动都必须依照行为当时的民事法律为准绳,如果新法溯及既往,势必使人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使人们在进行合法的民事行为时,心存疑虑,这就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  相似文献   

20.
正如人们对“文化”的理解不完全一样,到目前为止,法学界对“法律文化”也没有取得普遍认同的解释,以至法律文化研究仍被释义问题所困扰。根据现有的文献材料看,在国外,美国法学家倾向于把法律文化界定为“人们对待法和法律制度的态度、信仰、评价、思想和期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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