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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谭玲 《当代贵州》2013,(8):66-66
1934年10月,由于在党内占统治地位的"左"倾冒险主义者抛弃了红军第一至四次反"围剿"的成功经验,采用冒险主义的错误主张,致使红军未能击破国民党军队的第五次"围剿",中央红军主力不得不退出中央立新的根据地。蒋介石得悉中央红军要向湘西转移,就在红军西行的路上设置了四道封锁线,围堵红军。红军浴血奋战,损失很大,至1934年12月初突破敌人的第四道封锁线—湘  相似文献   
2.
谭玲  廖鹊鸣 《政法学刊》2005,22(2):64-67
国务院2003年6月8日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就业主与业主大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等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实践中,有关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以及物业管理制度设计等问题,并未因该条例的出台而中止争议,相反,该条例在物业管理制度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再次引发人们对物业管理制度设计的思考.  相似文献   
3.
谭玲 《政法学刊》2007,24(2):42-45
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没有竞争就无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故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然而,市场本身并不能保证竞争的自由和公平,所以会伴随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商业贿赂行为亦如此。商业贿赂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桎梏了市场健康发展。但目前我国法律和行政规章在商业贿赂的立法规范上存在缺失和局限,需要重新审视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4.
视觉前线     
谭玲 《党建文汇》2008,(7):37-37
水下雕塑 西印度群岛的一个水下雕塑馆陈列着英国雕塑家琼斯·泰勒的作品。这些雕塑作品放置在水下,为参观者营造出一个奇异的水底世界。  相似文献   
5.
无效民事行为在我国立法上采用自始无效的体例,法律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是绝对无效和当然无效的行为,毋需确认程序的确认,也不受确认时限的限制。尽管新《合同法》更改了原《民法通则》中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具体类型,但就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不需确认这一点来说,却是共同的。该文认为,法律默认无效民事行为既存在又无效的自然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将产生许多的不便与弊端,主张我国立法能够采纳自始无效与宣告无效折衷的方式,确认无效民事行为的时限,以使这种无效民事行为的自然状态尽快结束,回复权利的原始状态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公司独立法人制度的一个补充,主要用于竭制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绝对化,完善我国公司立法,有效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人格否认理论的创设与确立,为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者滥用公司形式从事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设置屏障,而且有利于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谭玲  范湘凌 《政法学刊》2004,21(6):55-58
2004年11月1日至5日,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主办、由广东警官学院具体承办的"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2004年年会"在广州召开。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山西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吉林省行政学院、上海市委党校、重庆市委党校、杭州师范学院、西南石油学院及广东警官学院等20多所高校的4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代表们就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律规范、宏观调控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律规范等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高校经济法规范教学等实践性环节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其主要观点如下:  相似文献   
8.
无论大陆法国家还是英美法国家,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都是生产者责任的必要前提,也是产品责任要件中一个棘手的问题。缺陷产品的补救,关系着生产者责任的具体负担及负担的大小。目前,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在这两个问题的规定上,均存在一定的欠缺。本文拟就我国产品责任因果关系的判定以及缺陷产品补救方式进行一些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近颁布的《产品质量法》第14条第1项规定:产品质量“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这一条,主要借鉴英美法法例,但究其什么谓之“不合理危险”,我国立法并未对此作出规定。一、“具有危险性”与“具有不合理危险”的过渡美国的早期产品责任法中,合同责任曾占有主导地位。即产品责任只在有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中得以适用。尽管在讼案如山的美国当时,以合同责任为索赔依据能够抑  相似文献   
10.
我院成人法学教育已经经历了十八年的历程,不同时期的成人法学教育呈现出不同的特色。总结我院成人法学教学的发展过程和基本特点,找出办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我院成人法学教学的思路,对我院成人法学教学的拓展具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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