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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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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将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认定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一定性是正确的,但鉴于我国现今的婚姻立法对处于经济弱势一方的保护有所欠缺,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第7条时出现了一些不良的社会效应。立法可通过建立类似于德国的抚养权制度、离婚住宅使用权分配制度以及日本的婚姻侵权"抚慰金"制度,以此来增强对离婚中处于经济弱势一方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对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较大影响,对中国传统婚恋观念也造成较大冲击,引发社会争论。按照目前司法实践惯例,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往往是探索性的立法实验,正常情况下会在婚姻法修订或制订统一民法典时被全国人大吸收为立法。  相似文献   

3.
杨波 《行政与法》2012,(5):126-129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在校成年大学生起诉父母索要抚养费的相似案件,不同法院的判决往往截然不同。主要原因在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规定存在缺陷。在《婚姻法》相关内容细化之前,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一是明确"父母有给付能力"为成年子女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前提;二是细化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解释,甄别情况肯定或否定在校成年大学生对父母的抚养费请求权。  相似文献   

4.
邹发云 《行政与法》2004,(10):48-50
从我国私营经济家庭财产关系的实际出发,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探讨了该类家庭中夫妻从事生产经营所得收益的归属、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三大问题,提出了作者的相应的立法和司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司法实践中,许多法院制作的离婚案件裁判文书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上都是这样表述的:“子女××由××抚养”。据调查,某县法院所有的离婚案件裁判文书 都是这样表述的。这样表述,我们认为不妥。 我国《宪法》第49条第3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婚姻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离婚以后,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双方离婚  相似文献   

6.
2011年7月4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通过这一司法解释的颁布,诸多在婚姻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有了明确的处理方式。其中,《解释三》第十条就按婚前按揭买房所做出的相关规定可谓最为引人注目。其一方面进一步厘清了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为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提供了清晰的审判标准;另一方面也受到了极大的质疑。但本文认为,《解释三》第十条之立法在对体系的维护和对弱势一方的保护两端极力地寻找着一个平衡点,公平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所谓"男权立法"之说,或有武断之嫌。  相似文献   

7.
离婚时处理按揭房屋的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婚姻期间购买的按揭房屋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法释[2003]19号》第21条将按揭房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要求人民法院在夫妻离婚时仅就按揭房屋的使用权予以判决。这一处理方式,既不符合物权法定分止争、物尽其用的立法宗旨,也不符合婚姻法确立的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更有违法律的公平正义。本文试图通过探讨按揭房屋的产权问题,特别是夫妻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突破现有的处理方式,以解决因处理按揭房屋衍生出的各种矛盾。  相似文献   

8.
孙若军 《法学杂志》2001,22(4):53-55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新《婚姻法》调整了离婚标准的立法体例 ,不仅使离婚标准更加明确、更加规范、更便于司法操作 ,而且极其鲜明地昭示了其尊重婚姻本质、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当事人和社会根本利益的立法宗旨。笔者认为 ,修改后的离婚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完善了离婚标准的立法体例新《婚姻法》第 3 2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无效 ,应准予离婚。有下…  相似文献   

9.
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正案对离婚设立了三项救济制度,但司法实践证明其中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难以实现并且弊端重重,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和经济帮助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借鉴各国立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离婚救济制度,既能解决婚姻当事人因离婚而陷入生活困难的后顾之忧,保障离婚自由,又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0.
蒋依洁 《法制与社会》2012,(19):107-108
2011年8月13日起,《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开始正式实施。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不动产归属的问题的规定,主要涉及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产的归属问题和父母赠与其子女房产的归属问题。这些规定满足了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需要,明确了不动产的归属,使婚姻双方对离婚后财产的归属具有更加明晰的预期,也提高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于2011年在《婚姻法》修正案中被确立下来,在以后的实践中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和不足,通过司法解释不断对其进行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兼具公平原则,致力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与稳定.这是我国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人的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婚姻家庭关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婚姻关系变化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也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和探视,更是婚姻家庭纠纷中的难点问题。我国《婚姻法》中确立了探视权制度,为处理离婚后父母探望子女提供了法律依据,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又满足了父母对子女的情感需要。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法律上漏洞,如探视主体过于狭窄;法律对中止探视权的情形规定不明确;探视权强制执行难以实施等问题。本文统筹探视权制度立法精神,就其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立法,立足本国国情,剖析探视权司法实践中重点、难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以求完善探视权制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社会生活的稳定有序。  相似文献   

13.
我国传统习惯认为,夫妻间的家庭矛盾一般由自己协商解决,除非因特殊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受害方才有可能得到民事救济,这实际与婚姻的立法目的相饽。修订后的婚姻法弥补了这一立法上未明确的缺陷,第四十六条确定了夫妻双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是我国立法进程加快的体现,使法律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14.
浅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立法之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2001年新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两个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法院准确、及时审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同时,从全国法院审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情况来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日益增多"即是其中之一。这个问题的出现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之规定不无关系。本文就第二十四条立法之不足发表些许看法,并试图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角度出发,提出解决适用二十四条之困境的办法。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和进一步深化,夫妻双方对原共同使用、承租的公房依据房改政策出资购买,使这些房屋的产权发生了转移,成了所谓的“房改房”。目前对离婚案件中“房改房”的处理尚无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实际操作中又不一致。为此,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就其处理原则作一初步探讨。依法调解、平等协商、自愿处分的原则。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一条又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相似文献   

16.
黄梅  陈敏 《法制与社会》2011,(24):265-267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一出台,便引起轩然大波,尤其是夫妻一方婚前按揭房在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的归属应如何认定备受关注。意见稿第六条对相关问题作了与现行婚姻法不同的规定,引起较大争议。本文从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入手,借鉴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做法,认为离婚时个人婚前按揭房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分割应遵循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17.
新《婚姻法》第 4 1条对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但由于该法条不甚明晰的界定 ,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条产生误解。本文从对法条的理解出发 ,阐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并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对完善我国相关立法提出建议 ,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  相似文献   

18.
离婚理由是离婚立法的核心内容。在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由于这一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专家们基本同意将其修改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这一建议已在试拟稿中表现出来。  相似文献   

19.
纵横·关注     
《检察纵横》2012,(1):57-57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12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首次明确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相似文献   

20.
离婚救济制度是离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完善的救济制度对保护离婚时弱势的一方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引导婚姻家庭秩序向好的方向发展,更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新《婚姻法》实施开始,2014年来,立法部门又陆续制定了相关司法解释,以解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得离婚救济制度更加.本文从我国的离婚救济制度基本概论入手,分析离婚救济制度的存在立法缺陷,从而为离婚救济制度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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