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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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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伍 《学理论》2012,(24):9-10
村民自治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治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农村和谐秩序必不可少的选择,对现阶段新农村建设发挥着积极的影响,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足。文章尝试以村民自治的内涵为依据,对现阶段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剖析,并进一步从基层政府、村民自治能力和组织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村民自治在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村民自治是由农民创造的,但其运作过程是在政府推动下进行的.政府推动村民自治在乡村社会全面铺开的同时,"三农"(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也同时凸现.如何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小康建设,是政府推动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面临的难题.解决这一难题的途径选择是政府从政治推动到经济推动的转变.  相似文献   

3.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因素和关键环节,本文从两步流程理论与多源流分析理论这两个视角分析了我国村民自治制度运行中的一些问题,是研究村民自治这一问题的有益尝试,希望能对现实有所借鉴,从而能够为加快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4.
利益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新农村建设必须实现利益机制与实践动力在时空、组织、制度和文化上的契合.基于对村民自治组织的利益诉求机制、利益动力机制、利益导向机制的分析,阐述了新农村建设中村民自治组织的参与功能、发展功能与整合功能,并构建了村民自治组织功能发挥的实践动力.  相似文献   

5.
浅议村民自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农村的20字要求既是衡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的五条标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点基本要求。“管理民主”是建设新农村的体制保障。然而在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村民自治依然存在许多不适应性,如思想观念问题、规范操作问题等,我们必须从多方面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才能适应建设新农村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村民自治”是当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村治理方式。目前,人们对这一方式的研究主要分成了两派,一派是侧重于对村民自治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合法性的研究,其回答的是“为什么要实行村民自治”问题——村民自治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因此,立足于这方面的研究对现实的指导性实在匮乏,有“绕道而行”之嫌;另一派则是侧重于对村民自治的实践及其相关理论的可能性、可行性及其可操作性的研究,其回答的是“如何实行村民自治才能带来良好的效果”问题——而相比之下,对此问题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立足于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就“如何实行村民自治”问题,对农村自主治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分析,主张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治理过程中,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给当前农村的治理带来良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7.
传统的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机制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必须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功能发挥的利益机制,通过村民自治组织的参与机制、动力机制、整合机制和保障机制,实现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特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农村的村民自治活动 ,是 2 0世纪 80年代初期在党的领导下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村民自治组织作为农民群众实行直接民主的一种基本形式 ,在农村基层社会组织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它有着农村其他基层社会组织所不具有的特点。  相似文献   

9.
村民自治制度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村民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壮大村级经济,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在新形势下,农村村民自治具有重大意义,但对实施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的对策研究。  相似文献   

10.
乡规民约与新农村伦理道德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乡规民约是我国历朝历代实施道德伦理教化的重要力量。乡规民约突出乡民的自我教育、自我劝诫和自我约束;村民自治要求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两者的先天一致性充分表明,村民自治组织形态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伦理道德建设离不开乡规民约的重要支撑。制定和执行乡规民约,发挥乡规民约不可或缺的作用,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得违反国家现行法律,必须符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必须符合村民意愿,必须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必须彰显社会主义新农村伦理道德建设的新气象,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民本机制的含义.在我国农村基层中建立民本机制的现实意义在于:就是要依靠农民群众解决三农问题;就是依靠村民自治,管理好农村基层,建设好农村基层.关键在于要正确地处理好以下关系:民本机制与农民自组织能力建设,民本机制与社区建设新提案协商生成机制,民本机制与农村信息披露与对话机制建设,民本机制与村民自治示范培训,民本机制与邻里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等,以推进农村基层工作的深入开展.  相似文献   

12.
加强乡村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积极推进村民自治进程。在新的形势下推进村民自治进程,必须加强组织建设,配 强村两委班子;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参与意识;发展农村经济,夯实自治基础;健全各项制度,发挥整体功能。  相似文献   

13.
村民自治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创新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实际上是两个问题: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委会的运作经费由谁提供,提供多少,怎样提供的问题;一是建设新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怎样反哺,怎样支持,怎样对接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差异,指出农村公共品缺位的主要方面。提出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思路:广泛应用利益诱导机制,财政补贴机制,供给公共产品等措施。  相似文献   

14.
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宗族两面性及其未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宗族在村民自治过程中的作用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宗族价值观和村民自治的民主精神之间存在本质性的矛盾;另一方面,农村宗族的存在可以作为一种制衡性力量,帮助农民抵御地方政府和黑恶势力的不正当干预,从而保障村民自治的正常开展。随着村民自治和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开展,宗族和村民自治的民主精神之间的本质性矛盾将日渐凸显。未来宗族将逐渐退出农村政治领域,蜕化为以血缘为纽带的文化组织。  相似文献   

15.
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村工作,赋予农民民主权利的伟大实践,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农村的具体实施尚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农村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16.
村民自治作为我国一项基层民主制度,使村民和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但这种制度在新时期下仍然存在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即村民自治自主管理能力与村务实践发展需求形成矛盾,这些矛盾的内在根源在于村民自治意识没有形成一种内在的"条件反射"或习惯。通过对村民自治意识及其教育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探索和完善现存村民自治教育的实现手段,并在此基础上创新了手段,如推广远程教育站点、设立村级农家书屋、扶持村民自治组织等来提升村民的自治意识,这些对于推动社会化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向前发展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  相似文献   

17.
《学理论》2016,(8)
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农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时代发展的结果。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它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产物,不仅适应农村社会发展阶段的现实要求,并且有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为其产生与发展提供一定的基础。当前我国的村民自治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民自治的物质基础;完善村民自治法律制度,提高农民民主素养和政治参与能力;加强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村民自治实效性。  相似文献   

18.
《学理论》2017,(3)
村民自治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的伟大实践,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国内学者普遍认为,村民个体是村民自治的当然主体,是村民自治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近年来,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引起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使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出现了"人去村空"的空心村现象。对于人口迁出地的农村来说自治主体的缺失显然不利于村民自治的成长,而去往城市的农民工由于失去了在农村生活的经验,即使返乡也很难形成治理乡村的能力。解决空心村村民自治困境需要基层政府、农村政治性维权组织以及村两委三方形成合力促成村民自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9.
农村公共事务治理:寻求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平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汪锦军 《行政论坛》2009,16(1):22-24
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完全由政府主导的乡村社会,开始向政府放松管制的农村自治体转变.农村公共事务的治理需要农民的参与.目前农村建设的制度设计没能给农民参与提供足够的保证.问题集中体现在: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未能让农民有效参与,政府的过多干预阻碍了村民自治能力的形成.农村公共事务有必要在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中找到平衡的制度设计,即推动公共设施建设的村民参与,基于促进农村治理能力的政策创新,走向更为公平的资金配置.  相似文献   

20.
协商治理: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论坛》2017,(2):32-39
以民主选举为重心的村民自治面临三个问题:一是村民自治从参与到选举的扭曲,村民自治变成村官自治,民主的本质被掏空;二是精英牟利和民众权益被损害,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目标遭破坏;三是以民主选举为重心带来精英主政以及"封闭式决策",造成村级决策的合法性脆弱。以协商治理为重心的村民自治的比较优势在于:一是以协商治理为重心更能体现村民自治的民主本质;二是协商治理更能促进村民自治中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合法性;三是以协商治理为重心的村民自治提升民众的政治效能感,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一是要搭建日常协商治理的平台和载体,二是要加强农村协商治理的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三是要提升民众的协商治理意识和能力。唯其如此,才能促进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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