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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欧盟与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信息公开是一种新的环境管理手段。我国已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领域开展了立法和实践,尤其是2008年5月实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更是这一领域的专门性立法。但是,通过与欧盟政府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体系和具体内容的比较发现,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我国环境信息公开主体有限;对环境信息实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但却存在着两者界限模糊等。完善该制度的建议有确立公民环境知情权,并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确定为环境法基本制度;统一的信息级别确定制度;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救济程序等等。  相似文献   

2.
试论环境信息公开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于全球政府信息公开的大背景,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立法也逐步在发展.本文通过透析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在介绍我国的环境信息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对其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出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有局限的推出型信息公开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注重主动公开的推出型的信息公开立法。该型立法得益于我国二十多年来的政务公开实践以及改善后的信息流通环境。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条例》的主动公开程度受到有缺限的依申请公开机制、宽泛和模糊的例外规定以及最大化公开原则缺省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相似文献   

4.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承载着经济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巨大伤痛。西欧诸国及美国早已意识到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的灾难,均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治理环境污染、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实践也证明,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是保障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我们应借鉴西欧诸国及美国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成熟立法,对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5.
中欧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形式,欧盟在《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议定书》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PRTR)制度。我国与欧盟企业在环境信息强制公开主体、范围、程序以及法律责任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借鉴欧盟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立法经验,将有助于健全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法规体系,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6.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确立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但是,由于立法内容的不确定性,加上原国家环保总局的行政执法解释,使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不主动公开境地。在中央政府强力推动和重大环保事件层出不穷的双重压力下,环保部从2012年开始,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在不长的时间内,实现了由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简本到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的转变。然而,环保部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明显不足,因此,最终还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尽管它在今后法律的实施中还需要解决一些现实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2日出台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个案的司法救济制度、补充了对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三方"的权益保护。但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旧存在较大的立法缺陷,如要完善,则需积极借鉴域外经验,从知情权入宪入手,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法,配套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以建立严格、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8.
环境保护是二十一世纪的热门话题,也是各国政府极为关注的立法热点。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工业企业的迅猛增长,环境保护的主体逐步由政府一家过渡到政府、组织、公民多管齐下,共同监督的模式。在中国,公民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热情也空前高涨。但是环境信息的不对称始终成为阻碍公民参与环保的一大因素。中国新近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德国作为大陆法系代表在环境法和环境信息法上均有许多值得中国借鉴之处。本文将通过介绍《德国环境信息法》并与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比较。提出完善环境知情权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9.
《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正式法律文件。本文从立法依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与方式、救济与监督等方面对《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期对其他地方以及中央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杨毅 《行政与法》2012,(12):50-53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与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保证。我国颁布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政府信息公开及其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实际困难。国家立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是各国通例,由全国人大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依法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势在必行。借鉴国外中央集中立法、行政程序法典和地方先行立法等立法,立足我国现实国情及现行立法体制,地方先行立法模式是相对适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可行选择。  相似文献   

11.
黄丽 《法制与社会》2013,(4):161-162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均未涉及行政过程信息,这一立法上的空缺导致现实生活中哪些行政过程信息应当公开或者免予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司法解释》中均找不到直接依据,现实与法律规范的脱节使得行政过程信息公开制度亟待建立,这不仅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需要,也是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2.
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是公众有效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前提,是环境善治的有效手段。综合我国国情,我国应注重发挥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功能,加强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环境信息服务理念、信息传播渠道与社会公众的信息获取条件。  相似文献   

13.
王璐 《法制与社会》2014,(16):143-144
我国于2008年5月正式施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环境信息公开是环境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应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但鉴于政策体制、公众参与机制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旨在分析环境信息公开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是我国贯彻依法治国国策,建设法治社会,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大举措。但是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而言还存在不少的缺憾之处,本文试图指出这些缺憾之处,并结合一些国外的经验提出一些完善的办法,期望能对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超 《法制与社会》2011,(13):153-15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一个里程碑,填补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空白,但其仍然有自身的局限,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需要从思想、制度、实践、法律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6.
本文在系统介香港《信息公开守则》的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廉政建设为切入点,探讨了系统研究、大胆吸收和借鉴海内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立法理论与实践经验,在我国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其他行政公开立法的分工,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公开、行政执法公开等为行政行为中的公开机制,可在行政程序立法中予以规定。修法应当回归《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权利法的法律属性,实现知情权法定,确立公开原则,扩展公开范围,取消限制公民知情权实现的相关机制。修法还应回应互联网时代对开放政府数据提出的立法需求,完善政府数据开放的内部与外部机制。  相似文献   

18.
寿涛 《法制与社会》2014,(11):130-132
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范围的限定直接决定了政府的透明度和公民的知情权。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公民在申请信息公开和法院在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都遇到了阻碍,问题的根源往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的不明确和模糊性。本文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行研究,比较各国立法,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立法宗旨。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明确、不完善等原因,在正常的信息公开申请之外,极少数当事人利用现有立法漏洞提起了大量非正常申请,给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带来不小压力。针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非正常申请和起诉权滥用,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在保障正当的信息公开申请权的同时,也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立法目的解释,填补现有立法的漏洞,依法限制极少数当事人的非正常申请和滥诉。在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出台前,人民法院也可通过个案的裁判,不断探索滥诉的认定标准和限制方法,为立法和理论研究提供鲜活的实例。  相似文献   

20.
杨佶 《法制与社会》2011,(17):144-145
知情权的兴起与政府信息公开法的立法发展体现了公民权利的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体现了高度政治文明的追求.我国目前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是也存在着较多不足之处,有待不断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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