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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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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具有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构造,行政诉讼除了具有保障人权的基本价值外,还不得不重视权力分立的价值,即在行政诉讼注重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审查的同时,也要防止司法权对行政权的过度侵入,从而妨碍行政权的独立行使,这就是司法审查强度的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应当重视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并进行不同强度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2.
司法审查的标准与方法——以美国行政法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千帆 《法学家》2006,(6):36-44
为了保证行政官员守法,各国设计了复杂的司法审查机制并发展了相应的理论和学说.本文考察美国联邦法院在审查行政案件中发展的原则和方法--具体地说,就是对于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标准、严格到什么程度?对于这个问题,美国法院历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判例并发展了精深的理论.美国行政诉讼的司法经验表明,司法审查的适当力度和标准取决于诸多制度性因素,尤其是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平衡.  相似文献   

3.
王艳分 《行政与法》2022,(4):120-129
公私合作协议作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体现,面临着法律属性不确定和诉讼救济模式不统一的问题.因此,在公私合作协议纠纷产生时应选择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模式;在司法审查对象上应以"关系"审查为主,以"行为"审查为辅;鉴于私权利主体一方不履行协议时行政机关只能运用行政权,无果时还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仅有违契约之精神,...  相似文献   

4.
行政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释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确定法律概念乃是法律概念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具有语意模糊性和多义性的外在特征。在行政法领域,不确定法律概念与行政裁量系"如影随形"的一对范畴,但两者在存在范围、客体、判断空间、表现形式、司法审查诸方面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就司法审查而言,行政主体解释不确定法律概念应接受"全面司法审查"的传统观点有待扬弃,应承认特定条件下,针对特定类型的不确定法律概念,行政主体享有有限的"判断余地"。  相似文献   

5.
行政司法,是指保护个人免受政府行政活动侵犯而可适用的救济办法。意大利的行政司法体制不属普通的司法体系。它具有独立性,这是由下列三个基本原则所决定的。第一是应扩大对公民权利和合法利益的司法保护,免受政府行政方面侵犯的原则。第二是国家行政权独立的原则。第三是国家行政行为必须依法办事原则,而其遵守法律与否,应由司法机关来确定。意大利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主要有两种类型,即行政机构内部的审查和司法审查。司法审查又分普通法院审查和行政法院审查,分别管  相似文献   

6.
论可诉性是行政行为的本质属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郝明金 《法学论坛》2006,21(3):77-82
可诉性是指法律行为的可诉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诉诸法院司法审查的一种本质属性,这是判断行政行为的一个根本标准;过去,我国学界对行政行为特性的认识却忽视了这一点。可诉性是贯穿于行政行为与行政诉讼的一条红线,它使公民行政诉权的行使与法院对行政权的司法审查成为可能,具有普遍适用性。  相似文献   

7.
张学辉 《法制与社会》2011,(31):148-148
我国设立行政诉讼制度已有很多年了,但是对于行政诉讼审什么,即行政诉讼以什么为审理对象?很多法院的法官并没有在意识深处真正确立行政诉讼审查被告行政行为合法性这个制度设立的价值取向,以潜意识中官本位即定思维模式来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将对被告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演变成审查原告有无违法行为,偏离行政诉讼作为行政权司法监督的宗旨。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性质,决定了司法权对行政权保持中立的特殊意义。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决定了多数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实质上使之成为行政权与行政审判权之间联系的纽带,削弱了法院的抗干扰能力。克服司法地方化,阻断行政权等权力对行政审判权的不利影响是实现行政审判公正的首要前提,也是最终实现行政诉讼目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摒弃“原告就被告”原则,赋予行政相对人以“选择法院权”、“异地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制度”和“设立行政法院”的对策来阻断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不利影响是实现行政诉讼公正和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必要。  相似文献   

9.
司法变更权是法院对行政机关具有裁量性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后,认为该行政行为欠缺应有的合理性、正当性,基于合理公正的原则给予变更行政行为内容的权力。从行政权与司法权制衡的宪政角度,行政权必须服从司法审查,法院或法官运用其知识和经验来审查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正当性。但是,基于行政管理性质、行政效率和技术条件之考量,司法审查一般遵守有限原则并尊重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各种法律规范存有滞后性和周延性,以及行政权恣意滥用的潜在"自由裁量",使得司法审查的强度被广泛期待。本文拟通过比较法考察,结合实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对司法变更权扩权因素的考量,探求在司法权与行政权行使的交叉领域拓展司法审查权是现实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0.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重要标准。本文指出了行政合理性审查在本质上涉及行政权和司法权二者的关系,分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合理性审查强度把握不准的现象,并认为实现行政合理性原则审查强度的类型化将十分有助于规范司法实践操作,提升法院把握与行政权关系的能力。接下来,本文指出行政机关的裁量空间、法院的分工和能力、限制权益的类型和效果以及法律的价值取向是影响合理性审查强度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具体的案件中,审查强度的选择往往是不同因素之间比较和权衡的结果,运用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可以在这些因素与具体的案件之间建立联系。本文认为,合理性原则的审查强度可以分为宽松的、增进的和严格的审查强度三种类型,从而为法院确定个案审查强度提供了参照样本和规则。  相似文献   

11.
德国行政法教义学上"不确定法律概念可完全司法审查"是一个应予放弃的观念。从法理学的角度审视,这个观点的诸多前提条件是无法满足的。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应用意味着规制密度的降低和向行政机关赋予酌定空间。承认不确定法律概念赋予行政机关酌定空间并不意味着行政司法审查强度的降低,原则的具体化思想既能为此提供可操作的方法和标准,也能更...  相似文献   

12.
行政成本权衡是司法审查中一种相对深层次的行为,其具有深化司法审查内涵、扩大司法裁量权、促使行政权理性化的价值。如果合理性审查制度能够建立,那么,探讨司法审查中的行政成本权衡既有理论依据也有实践上的可行性。笔者认为,在日后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应确立行政成本控制原则,建立行政公诉制度,概括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拓展行政诉讼判决类型。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中司法自由裁量权是指人民法院成行政法官在行政诉讼活动中,依照立法精神和目的、法律基本原则或其他非正式法律渊源,合理地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力.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对于弥补行政诉讼法律规则和某些行政管理规则的不足,以及对某些情况下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正确进行司法审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也容易产生弊端,为此,笔者就行政诉讼中司法自由裁量权(以下称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几个问题试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4.
冯珍珍 《法制与社会》2010,(15):112-113
行政法上的司法审查的强度反映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制约的力度和程度。在美国,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审查涉及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因而建立在事实问题、法律问题及混合问题基础上的司法审查标准各不相同。我国与美国相比,行政诉讼中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及其司法审查标准方面还不太完善。本文通过介绍和借鉴美国司法审查强度来达到对我国原有的审查标准的改进,以期对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诉讼中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蕾 《行政与法》2003,(12):98-100
由于不确定法律概念在行政法律条文中大量存在,而这些用语无不留有一些模糊空间,无法明确指明界限。行政机关在执行具有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条文过程中,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往往表现为裁量行为,所以我国行政法学界也将行政机关的上述行为归纳为自由裁量行为。从德国行政法学理论看,不确定法律概念和自由裁量有明显的区别,尤其是在两者的司法审查制度上,审查的范围应该是完全不同的。本文将在分析不确定法律概念与自由裁量的区别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机制,以期推动我国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问题。司法要在有限度的范围内对行政权进行审查,既要实现对行政权的有力制衡,又要避免对行政权的过度干预,因此司法审查的“强度”至关重要。在行政诉讼的审判实践中,法官应当本着有限审查的原则,依据案件的具体类型选择恰当的审查方式,妥善解决行政争议,避免“过”和“不及”的双重危险。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判决问题研究○吴婧萍行政诉讼判决,是行政诉讼最重要的结案方式。它通过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确定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法院对行政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完成司法审查任务,最终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手段,是行政诉讼中具...  相似文献   

18.
德国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受案范围非常广泛;法院一般可以主动、全面、深入地审查案件中的事实问题、行政裁量权问题以及法律问题等,无须尊重行政机关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有关解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理论的发展,德国行政法院对行政机关进行强势监督与制约的格局有所松动。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法院在判决与执行中恪守权力分立的原则。德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边界的形成,是与其宪政体制、法院分工格局、法定法官原则、二战后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以及发达的公法理论等紧密相关的。  相似文献   

19.
殷志文 《山东审判》2006,22(1):77-80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同其他诉讼法律适用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在法律适用的目的、主体权限、法律冲突的解决等方面表现出极强的宪法性。研究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宪法性对于认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宪政背景,认清法院司法审查的权限,妥善处理行政诉讼中法院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尤其是法院同行政机关的关系,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经过实践积累和理论归纳,在行政诉讼的全过程中起指导作用,要求所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予以遵守,反映行政诉讼性质和价值理念并为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基本准则。主张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涵纳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具有内容的根本性、效力的始终性和地位的特殊性等三方面的属性。基本原则受行政诉讼性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和立法目的的制约。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体现了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司法审查有限原则和职权主义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是司法审查有限原则在审理阶段的具体原则,保障诉讼权利原则不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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