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在刑事案件庭审中,辩护律师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是刑事辩护的一个重要环节。掌握好发问的时机和技巧,不仅有助于协助法庭查清案件事实,而且可以为下一步发表辩护词做一些必要的铺垫,以强化辩护观点,起到画龙点睛、先点睛后画龙的作用。以下就庭审发问谈几点粗浅的看法和体会,与各位同仁探讨。庭审发问一要紧贴主题,切忌无关宏旨。庭审发问是整个辩护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在发问内容上必须与主要辩护观点相互联系,彼此呼应。对于与辩护内容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问题,尽量不发问;对枝节问题不宜纠缠。需要在庭审阶段提交给法…  相似文献   

2.
提问是公诉人当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证人以及鉴定人要对公诉人、辩护人等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也就是说,证人当庭出证,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述以及鉴定人向法庭所作的口头陈述等都是通过回答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提问的形式向法庭展示的c所以,提出什么问题以及发问的方式、技巧直接影响这些言词证据的形成,并进而影响法庭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因此,公诉人必须重视发问的方式和技巧,以免因发问不受而导致举证失败。具体说在庭审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注意围绕证据相关性进行发问,…  相似文献   

3.
深入剖析案情,全面挖掘庭审辩点,熟练掌握并运用发问方法和技巧及法庭辩论控场术,是公诉人出庭辩论成功的保障。  相似文献   

4.
在刑事案件庭审中,律师为什么要向被告人发问?律师怎样向被告人发问?这既涉及到律师对被告人发问这一程序在开庭市理中的地位,又涉及到律师在对被告人发问时的技巧和综合能力。本文结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从两个角度对上述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公诉人庭审询问技巧研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琳  于武强 《政法学刊》2013,(5):97-104
庭审询问对于查明案件真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提升庭审的效率、维护程序正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其功能,庭审询问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则,如诱导性规则、禁止重复发问规则等,还要讲究询问的技巧,技巧的运用具备相当重要的作用,因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均需要通过相应的询问技巧才能得到展示。通过探讨庭审询问的基本理念、规则的基础上,基于对庭审询问实践的总结,提炼出符合庭审询问规律的询问技巧。  相似文献   

6.
司莉 《中国司法》2008,(4):46-48
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成果之一就是实现了纠问式庭审方式向控辩式庭审方式的转变。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4条、第145条又对发问的顺序进行了规定,即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由提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  相似文献   

7.
诱导性发问是法庭调查过程中一种违反庭审制度的行为,它以诱导被告人、引诱证人(含被害人)按照发问人的意图作出有利于某一方的回答而影响审判人员为目的。诱导性发问的危害在于影响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是与公诉人支持公诉的主旨相对立的。公诉人应当在注意自己...  相似文献   

8.
“反对”是庭审中的诉辩用语,对于公诉人而言是指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过程中针对辩护人违反诉讼活动规则和要求的发问和发言,向审判长提出要求予以制止的语言表示。1997年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控辩式庭审方式,“反对”在庭审中的恰当运用不仅可以增强庭审的抗辩性,也可以实现控诉犯罪的目的。有效地运用并得到审判长支持的“反对”具有如下意义:一是可以反对无理辩护,打断和干扰辩方为进行无理辩护而建构的逻辑思维体系;二是可以成为公诉人控制驾驭庭审的一个有利手段;三是可以维护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维护检察机关既作为公诉机关又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形象;四是在控辩力量对比中,凸显控方上峰优势,树立公诉人良好的庭审形象。  相似文献   

9.
孙利 《中国律师》2023,(1):80-81
<正>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以下简称“发问”),是法庭调查的重要一环。发问意在针对指控、讯问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作澄清、校正或者补充,为后续的质证、示证和法庭辩论定调、铺垫、做准备。发问本身不是重点,通过发问获得有利于辩护的被告人回答才是目的。以下结合庭审发问实践,就事实、证据和规范的发问谈谈个人管见。事实:抓住重点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1998年9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六条关于询问证人应当遵循的规则中规定,  相似文献   

10.
抓住关键情节讯问法。在庭审发问中,公诉人在吃透案情,充分作好庭前准备的前提下,在特别注意倾听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人发问的前提下,在准确判断出,凡是影响认定犯罪的关键情节,即是讯问的关键情节的同时,便应紧紧抓住这些关键情节进行讯问。这样,  相似文献   

11.
在民商事审判领域,虽然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庭审提纲的内容,性质和制作要求没有规定,但基层院在民商事审判实践中越来越体会到庭前拟作庭审提纲的重要性,从而对庭审提纲引起了足够的重视,乐东法院在总结近年来庭审操作成功的经验和失误教训的基础上,于2005年1月制作实施了《关于规范庭审活动保证庭审质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相似文献   

12.
在英国,庭审录音录像一直是被禁止的。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英国要求庭审录音录像的呼声越来越高。1992年苏格兰颁布了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基本指导规则,开启了苏格兰法院在严格限制的条件下允许对庭审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的道路。在长达20多年的庭审录音录像改革试验中,英国探索出了一套适合自己的庭审录音录像规则体系,这为未来英国有关庭审录音录像法律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3.
郑未媚 《证据科学》2016,(3):287-289
非常荣幸能参加证据科学院的研讨会,刚刚聆听了各位专家的发言,让我收获很多。我发言的题目是《庭审中心与质证规则构建》。之所以选择这个话题是本人在法官培训过程中发现实现庭审实质化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要解决质证问题。我们在组织模拟庭审的过程中,学员们认为最大的难点在于法庭调查中对证据的质证如何有效开展,在证人(包括鉴定人)出庭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有效询问。比如经过庭前会议确定三名关键证人出庭,但对于其庭前书面证言如何使用存在不同意见;又比如控辩双方对出庭证人进行发问,法官如何裁判程序争议,驾驭好庭审。如果无法进行有效质证,庭审还是走过场。正如刚才几位专家所言,在司法实践层面上,质证虚化是审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在质证能力差、质证准备不足、质证规则缺乏等。组织庭审时发现的一些问题,虽然看似是技术性的,但是背后折射出了一些深层次的东西。  相似文献   

1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程序有许多重大变化,尤其庭审方式显得更加完善,作为律师应当认真研究新的庭审方式,加大在法庭审判中为被告辩护的抗辩力度。实行新的庭审方式,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而且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律师必须养成较强的抗辩意识,具备过硬的应变能力,掌握更多的辩护技巧。我认为,新的庭审方式下的律师抗辩,重点要把握几个环节:l、认真调查取证,为庭审抗辩打下坚实基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提前了律师介入的时间,为律师庭审抗辩创造了条件。律师要想庭审抗辩成功,就必须先认真调查取证。在犯罪嫌疑人被…  相似文献   

15.
当前,鉴定人出庭制度不尽完善,影响了庭审质证功能的发挥。由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庭前听证,能够有效答复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的异议,保证鉴定意见的公正,同时也能有效减轻审判执行人员工作量、提高审判效率。一、庭审质证效能发挥的不足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是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经庭审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相似文献   

16.
刑事审判程序是整个刑事诉讼的中心。这一程序将对起诉案件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彻底、深入的验证,并从实体上裁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刑诉法对庭审方式作了重大改革,明确规定了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公诉人、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可以讯问质证和进行对抗性的辩论等。笔者以为,作为辩护律师,适应庭审方式的改革,注重庭审讯问质证,是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的重要一环。一、质证对象质证就是以讯问的方式,对言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质疑,从而确认其证明作用的诉讼活动。正确进行讯问质证,首先应当明确质…  相似文献   

17.
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模式,“抗辩式”或“控辩式”已成为通用之界定。具体到庭审程序中,对控方而言,举证、质证、辩论是控诉职能的关键点。“证据是诉讼的支柱”,本文试就公诉人在庭审中的举证与质证技巧做一些探索。  相似文献   

18.
公诉人举证,是公诉活动的重要一环。庭审的抗辩性,对举证的方式和技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能否严厉有效地打击犯罪,也关系到出庭公诉质量和检察机关的声誉。我院在庭审方式改革方式试点中,对公诉人举证方式和技巧进行了探索,这些作会对今后的出庭公诉工作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一、突出庭审调查举证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其他矛盾迎刃而解,这一原则对举证工作同样适用。拉长战线,不分轻重缓急,平均使用证据,必然要被各个击破,受制于人。所以举证重点问题不但是举证中的技术问题,也是举证中的策略问题。我们在庭…  相似文献   

19.
燕子 《中国律师》2016,(4):40-41
为了规范庭审语言,提高庭审语言运用技能、技巧,2016年4月14日上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律师协会、海淀区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法庭语言的规范与技巧培训"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层报告厅拉开帷幕。此次培训紧贴刑诉实务,选取"庭审语言与技巧"作深度挖掘,力求通过不同视角和层面讲深讲透。这是北京检察官与律师首次共同进行业务培训,也是在司法人员与律师构建新型关系背景下的突破性尝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铁军、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  相似文献   

20.
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提出“着重提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社会各界对出庭公诉案件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庭前准备工作、庭审预案的制作和出庭公诉的方法技巧等是做好出庭公诉工作的三个重点环节,其中,适当的方法和技巧是出庭公诉工作成功的关键。对公诉人员提高出庭公诉能力,适应和熟悉控辩式庭审方式,做到规范出庭是有所裨益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