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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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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大事项议决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近些年,各级人大对行使重大事项议决权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如何界定重大事项仍然是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拟对此做一些初步的探讨。一、重大事项及其特点(一)重大事项的含义。作为法律概念的重大事项,是专指在人大法定议决权范围以内的一些特定的具有重大意义和重大影响的国家事务。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重大事项具有四种基本属性和特征,即国家性、法定性、重大性和特定性。国家性是针对重大事项的社会属性而言的,指重大事项必须是国家公共事务(泛指由国家管…  相似文献   

2.
正什么是重大事项,哪些属于重大事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现实中也只是个相对概念,但人大常委会一旦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对于重大事项的界定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由人大常委会出台规定或作出决定来界定重大事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法定职权,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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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英 《思想战线》2003,29(2):16-20
幸福概念深刻而复杂,可以在三个层次上把握。首先,幸福是人生重大的快乐;进一步说,是人生重大需要和欲望得到满足的心理体验,是人生重大目的得到实现的心理体验;最终是达到生存和发展的某种完满的心理体验。与此相对,不幸首先是人生重大的痛苦;进一步说,是人生重大需要和欲望得不到满足的心理体验,是人生重大目的得不到实现的心理体验;最终是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损害的心理体验。  相似文献   

4.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拉动内需的重大举措。  相似文献   

5.
新时代要从民族复兴关键期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交汇中,正确认识和有效应对各种重大风险特别是全局性重大风险。统筹"两个大局"是防控重大风险的基本战略,体现在以复兴成就化解重大风险,以主动作为应对重大风险,以新的斗争战胜重大风险,以治理能力抗击重大风险,以化危为机处置重大风险。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战胜新的风险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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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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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以规律化为核心、抓住制度化这一关键环节是人大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的重点。人大重大事项决策权,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讨论、决定国家事务中的重大事项的权力。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具有了更加显著的现实意义和根本性的制度意义。人大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是人大决策工作的重大命题和任务,是提高人大决策工作水平、有效地履行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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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人们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注度。多年来,对如何理解重大事项、重大事项由谁界定、决定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否是一回事等,一直存在不同认识。笔者在此坦陈一孔之见。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对"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决定的事项"的归纳概括1.宪法和法律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字面表述,宪法和法律仅有3处条文涉及:一是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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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那么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城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什么是重大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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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依法治市的有效措施。要重点突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不断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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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的行使,往往都涉及到决定权的运用。而行使好决定权的前提,首先需要正确理解和科学界定什么是"重大事项"。"重大事项"的概念"重大事项"不是固定不变的概念,而是随着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变化的相对的概念,其特征主要有二:其一,"重大事项"具有阶段性。这一个阶段的重大事项,并不一定就是另一阶段的重大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来的非重大事项可以成为重大事项,原来的重大事项也可能变为非重大事项。如1995年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中有关"重大事项"的规定,较修改前多了"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内容,这就意味着现在的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已日渐严重,成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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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毅 《人大建设》2014,(10):35-37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由于多方面原因,相对于立法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一直是地方人大工作的"短板"。如何减小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设计与实际功效的落差,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新解读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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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从我国发展大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重大调整,其意义堪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第二个重大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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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2017年年初,中央办公厅专门下发文件,作出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依法规范、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功效,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国家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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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界定重大事项的权利,赋予的是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权。笔者认为,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界定重大事项缺乏法律依据。虽然法律没有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界定重大事项界定权,但笔者认为’从实践出发,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界定重大事项符合立法精神,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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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悉完整信息,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提出只有重大事实遗漏才构成对完整性的违反,只有具有重大性才构成重大事实遗漏,保护商业秘密可以构成重大事实遗漏的一个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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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举措,深刻反映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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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授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授权,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或者中央委员会和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或者委员会具有重大问题决定权。这就出现了“重大问题决定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两个概念。笔者理解,重大问题是须要研究讨论并加以解决大而重要的矛盾、疑难;重大事项是须待解决的大而重要的各类事情。从字面上分析,“重大问题”与“重大事项”有所不同,区别是前者侧重抽象,后者偏重具体。从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及现实政治生活的角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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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是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管理者要充分挖掘并发挥其功能,使其能预测重大决策负能量,从源头查找社会稳定风险源以避免冲突;减少重大决策负能量,针对社会稳定风险源提供风险消减对策;增加重大决策正能量,促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发挥正能量,确保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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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采取的重大创新举措,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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