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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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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缪新森 《法制与社会》2010,(23):124-124
近年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有冲突发生,媒体上也有诸多报道。由于执行案件数量增多,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越来越多的执行难案件,比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被执行人财产隐藏或转移财产等。但是,还有一些难题体现在被执行人的抗拒执法以及如何引导被执行人配合法院工作等方面。在执行工作中体现"和谐"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从而促进"和谐"执行。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王某与刘某因转让小客车产生纠纷,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王某在转让车辆之前已经同某公路客运公司达成一份租赁合同。按合同规定,王某租赁的小客车在租赁期间不得转让、转租。该合同并已进行了公证。法院据此以汽车买卖无效为由,判令王某退回车款给刘某。在判决生效后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又达成执行和解,并签了执行笔录,由王某给付刘某4万元用于办理附加费、过户费等。双方履行后,王某得知刘某早已办理完附加费证,遂以刘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退还4万元附加费款。对王某的起诉是否应该驳回,有三种意见:第一种…  相似文献   

3.
法治动态     
《中国审判》2009,(5):60-61
03.30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开通,无论在哪一个角落,社会各界都可通过该平台查询全国法院2007年1月1日以来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案件的617万个被执行人的信息——登陆该平台,输入一个被执行人的名字,随即该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执行法院、立案时间、执行案号、执行标的、案件状态等相关信息,瞬间显示在电脑屏幕上。  相似文献   

4.
包征雄 《法制与社会》2012,(34):170+17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商品交易日益频繁,往来也不断增加。但由于社会原因和多种历史原因,我国在商品交易中的所因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贯彻的很不好,表现在法院执行工作中,就是法院执行难问题,在这里面,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心理因素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长期在执行条线工作,通过对被执行人心理因素的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希望能够对法院执行难问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5.
《法庭内外》2008,(5):59-60
我的亲戚李某去年初造成王某身体受伤,被法院判决支付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判决后,李某认为王某有意夸大病情,不赔偿王某。王某后来申请法院执行。李某自已经营商铺,收入不错,但是,其经营收入并未存进银行账户,所以法院一直没有能够执行。期间,法院曾经对李某执行司法拘留15天。最近,李某听法院的人说,如果他再不执行,法院就要判他犯有拒不执行判决罪。  相似文献   

6.
由于被执行人可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有可能面临无法执行的风险。为此,内蒙古伊旗法院出台执行风险告知制度,要求负责执行的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要求当事人积极配合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并提供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线索,共同对付“老赖”。当事人对该院执行工作十分满意。  相似文献   

7.
薛子进  范学伟 《法人》2013,(6):30-36
由于与一场合同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拥有同一位投资人,郑州新型包装材料研究所被河南中牟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因此被执行的土地等资产价值高达数千万元,却仅以1227万余元的价格被拍卖,而案件执行标的仅为区区309万。更富  相似文献   

8.
谢健  杨涛 《江西律师》2002,(5):34-36
案情简介:1997年2至3月间,王某与刘某相识后,逐渐发展成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双方商议各自离婚再结婚。1997年8月刘某与前夫离婚,同月王某出资10万元为刘某购买住宅一套,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刘某,并由刘一直居住。1998年3至4月,王某又向刘某提供现金5万元和价值3万元的空调。同年4月21日,刘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上书:“假如我嫁给别人,  相似文献   

9.
刘某和王某二人合伙开一店子,主要经营香菇、木耳、黄花、鱿鱼、墨鱼等干货。1998年2月王某回家过年,把店子交给刘某一人管理。而刘某乘王某不在之时,将合伙经营的货物偷偷运出卖掉,得货款3.6万元独自一人占有,然后虚构货物全部被盗的事实,欺骗过年回来的王某。事后王某从邻居的反映中发现真情,便多次向刘某索要他应有的二分之一的货款(1.8万元)。刘某却矢口否认,拒绝付钱。王某便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  相似文献   

10.
各级法院为解决执行难加大力度,但被执行人的人权保障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本文从执行标的物、执行时间、执行期限、执行手段四个方面分析对被执行人人权的保障,同时建议赋予被执行人异议权和诉权,从更深层次保障其人权。  相似文献   

11.
闻承武 《江淮法治》2011,(19):23-23
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面对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铜陵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近年来三次监督县法院执行工作,促使该县法院“执行难”得到了有效缓解。执结率大大提高,群众反映执行的信访件也大幅下降。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刘某系中共党员,某税务所所长。2002年4月底,刘某辖区内某商贸公司(私营企业)经理王某邀请刘某一家三口在“五一”期间与王某一家一同外出观光旅游,刘某表示同意。同年5月2日至6日,由王某出资,王某、刘某两家一同参加了由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五日游活动,共花费8万元,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实践中,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存在诸多分歧,笔者仅就家庭成员能否成为此罪共犯问题通过一案例进行分析。 某国有企业总经理刘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中发现,刘某及其妻王某拥有巨额财产。刘某名下存款200万元,其妻王某名下存款80万元,而二人的合法收入分别为50万元和30万元,刘某之妻能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呢?  相似文献   

14.
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的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三大”执行系统于2014年9月10日正式试运行,供全省法院使用。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包含执行立案、办案、信访、联动、征信系统、盖章系统、信息公开等功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具有对被执行人身份、银行开户账号、银行存款、土地、车辆等信息的查询功能,能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土地、车辆等财产进行网络冻结(查封)、续冻(续封)和解冻(解封),实现执行查控措施的网络化。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通过向公安、土地、车管、银行等协助执行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接收信用惩戒措施反馈信息。同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自动发送至铁路、民航等部门,从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  相似文献   

15.
基本案情2002年12月,A国有公司总经理刘某(中共党员)经人介绍认识了B公司总经理王某。在交往中,王某了解到A公司有一批B公司正急需的紧俏商品出售,同时也知道刘某有收藏书画的喜好。2003年4月,王某找到一个做书画生意的朋友,提出要购买一两幅知名画家的字画。王某的朋友拿出一幅题有“白石老人”字样及印章的国画,告诉他说这幅国画系著名画家齐白石的作品。王某当场出资5万元将该画买下。随后,王某将该画送到刘某家中,向刘某表明这幅画是著名画家齐白石的作品,价值5万元,刘某推辞一下就收下了。送画后,王某向刘某提出从A公司购买紧俏商品…  相似文献   

16.
法苑传真     
《江淮法治》2021,(5):40-41
芜湖市:两级法院联动开展“春晓”执行统一行动2月18日,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芜湖法院执行战线再发力,两级法院出动180余名执行人员、36台车辆,联动开展“春晓”执行统一行动。兵贵神速,当芜湖中院执行团队敲开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家门时,对方还没起床,被法院人员堵了个措手不及。在强大执行力度的震慑下,这名被执行人主动承认错误,当场承诺马上筹款还钱。  相似文献   

17.
[基本案情] 王某,某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处处长。97年12月,该市因装修市会展中心,需购置一批进口节能装饰灯。光明灯具有限公司经理刘某得知后,找王某要求供货。王某说:“按市场行情,所需进口节能装饰灯每只200元左右,我可以给你250元左右,不过你心中要有数噢”。刘某经估算后觉得按市场行情仍有钱可赚,便对王某说:“我心中有数了,就按你说的办”。1998年1月王某代表本单位从刘某处以每只250元的价格购得装饰灯2000只,同年5月,刘某送给王某人民币4万元,王某予以收受。对王某收受钱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相似文献   

18.
【裁判要旨】执行法院依被执行人提交的材料认定作为被执行标的物的不动产存在租赁负担,并据此进行评估及司法拍卖,但该租赁负担系被执行人为阻却执行恶意设立,司法拍卖后该恶意负担租赁被依法撤销,被执行人以此为由申请撤销拍卖的,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19.
1986年7月10日,王某经朋友夏氏介绍与刘某相识,后王、刘口头协商决定将目前王某居住的一间私房卖给刘居住。在夏氏的参加下,双方议妥价格为6000元,并言明房款分两次付清,每次3000元,王某协助刘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年9月11日和11月7日,刘某按协议约定两次将购房款6000元交给王某,款付清后,王某将房屋腾出交由刘某居住,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自己的私章交给刘某,以自己工作忙为由让刘某自己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刘某发现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房屋所有权人是王某的二伯父,便向王某提出异议,王某即向刘某讲明了其二伯父的赠与…  相似文献   

20.
曾梅  李涛 《法制与社会》2013,(26):122-124
当前,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部分地区特别是西部偏远地区的经济状况仍然较为落后,部分居民生活状况较为艰难,若该部分居民涉及诉讼并败诉,对判决并无履行能力,随之案件经当事人申请进入执行状态。在执行过程中,该类案件并非法院执行不力,确实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有些被执行人在一审判决后即躲债外逃,若申请执行人一方生活也极其困难,法院的执行工作则会出现两难局面。针对此种情况,法院执行可采取司法救助的办法,向申请执行人给付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度过暂时的困难。因此,司法救助具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司法救助启动时间较短暂,部分基层法院开展甚少或者还未开展,案件执行效果还没有完全达到群众满意和"案结事了"的诉讼理想状态,要实现此目的,乃需多方联动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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