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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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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我国行政公开的救济制度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是行政公开救济的立法不足,导致行政相对人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行政知情权.因此必须要通过立法来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公开的救济制度,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对权力监督,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2.
行政声明异议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淑芳 《法律科学》2005,23(2):73-79
行政声明异议制度作为一个法律制度其价值是十分明显的 ,其实体上的价值包括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和对行政机关行政权威的维护两个方面。其程序上的价值是使行政救济制度有了最为方便的救济程序 ,是对整个救济程序的一个补充 ,且使原来类似于或者归属于司法程序的救济程序行政化 ,既补充了司法程序的不足 ,又对行政程序概念进行了适当延伸。行政声明异议的主体是行政相对人 ,对象是行政主体 ,标的是未进入实质阶段的行政行为。目前我国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实体法尚无这一制度的规定 ,所以 ,应对我国设立行政声明异议制度的相关问题 ,尤其是技术问题予以探讨 ,以求我国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建立完备、有效的行政救济制度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维稳思维下,我国现有行政救济制度的内在机制与外在运行模式存在着诸多不足。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渠道不畅,不仅激化了社会矛盾,也影响了社会稳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安全有序、公平正义、保障人权的法治社会。弘扬法治精神、保障行政救济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权力监督与制约、扩大行政救济范围以及畅通行政救济渠道是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4.
以法院为主导的非诉行政执行是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模式,因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较短,制度在设立之初缺乏严密的论证和科学的设计,导致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司法权与行政权界限不清、程序设置过于简单、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等诸多不足。笔者认为,对我国现行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进行诉讼化改造,在保持法院司法审查的基础上,确立行政执行之诉,对保障行政权的有效行使及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论无效行政行为的理论基础与规范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盛鹏 《行政与法》2005,(11):88-90
从理论上揭示无效行政行为的理论基础和在实践层面上对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法规范的结构进行分析对于建构和完善我国的无效行政行为法律制度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无效行政行为的理论基础在于消极抵抗权理论、行政行为的有限公定力原理和宪法上的人的尊严。对于无效行政行为,在完善公力救济制度的同时,允许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私力救济更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依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规定,法院对于行政行为的审查权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决定了法院对于行政相对人的现行救济是极其有限的,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现行的制度体系类扩大法院的审查权,使其更加有效地解决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行政复议制度是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行政救济手段,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逐渐显现出其不足和缺失.本文客观的分析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现存问题,总结出实践行为的矛盾所在,探索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行政复议建议,期望能对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正> 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颁布和施行,标志着基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请求,解决行政争议和追究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以恢复和补救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法律制度的正式建立。一由于行政救济制度主要由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两种法律制度构成,所以,两者之间受到一些共有规律的调整和支配。由此出发作为一种救济的途径和手段,两者有许多共同之处。  相似文献   

9.
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会允许存在任何超出法律限制和约束的权力,学校的权力当然也不例外。因此,法治国家大多为学校的权力设置了种种必要的法律界限,并为教育行政相对人受到教育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侵害时提供了权利救济的方式。但我国目前有关教育纠纷解决的方式存在着诸多程序和制度上的缺陷,使得教育行政相对人不能较好地通过法律实现自己的救济权利。为此,应完善我国教育行政救济的方式,将目前设立在教育机关内部的处理教育纠纷的工作部门独立出来设置教育行政裁判委员会,规范其运行程序及范围,使其更好地解决教育领域内与行政管理有关的纠纷。  相似文献   

10.
在市场经济建设中,我国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指导越来越多,但由于其程序还不太完善,给行政 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从行政指导的法律性质以及相关理论着手,回答了由于行政指导给相对人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时,是否应该予以行政相对人法律救济,并大胆探讨了行政相对人如何进行法律救济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1.
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是解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与相对人发生的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重要制度,也是行政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具有准司法性质,其目的是迅速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复议法颁  相似文献   

12.
浅议行政指导与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高泽银 《行政与法》2002,1(7):28-29
在市场经济建设中,我国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指导越来越多,但由于其程序还不太完善,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从行政指导的法律性质以及相关理论着手,回答了由于行政指导给相对人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时,是否应该予以行政相对人法律救济,并大胆探讨了行政相对人如何进行法律救济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3.
抽象行政不作为主要存在于行政立法领域,是行政主体因怠于行使行政立法权而导致的违法行政行为,其存在必然会使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救济机制,以督促行政主体履行作为的义务,进而填补法律的空白,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相对人可以通过行政救济、司法救济和立法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机关可以责令抽象行政不作为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责令其履行制定、修改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义务,确认其抽象行政不作为违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赔偿等.  相似文献   

14.
1989年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在行政权力制约、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现有《行政诉讼法》已经很难有效地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进行救济,亟待修改和完善。本文针对行政诉讼的"五大门"问题,即受案范围狭窄、受理"门槛"过高、司法不独立、纠纷解决能力差、制度存在漏洞等,分别提出立法建议,为有效解决行政纠纷、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智力支持。  相似文献   

15.
在民主法治社会中,行政合同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活动方式越来越普遍的适用于行政管理中。行政合同制度在我国法律上却未得到确立,合同制度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其救济上。本文指出完善我国合同救济制度需在法律上确认行政合同制度,并通过完善行政合同的司法外救济途径与司法救济途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16.
张海堂 《政府法制》2010,(15):47-47
行政复议是我国法律为促进社会和谐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的救济制度 行政复议制度设立的直接目的就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也是矛盾凸现期,社会矛盾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7.
王煜 《行政与法》2004,4(5):98-100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行政管理理念的转变,行政契约发挥着越来越巨大的作用。但行政契约的救济制度一直都不甚完善。这导致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契约的参与性、民主性的信心下降,进而影响行政契约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学者对行政契约理论的认识还不统一,它徘徊于民事契约和行政契约之间。另一方面,行政契约的双方性使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限制了其进入诉讼途径的可能。理论上为行政契约找一个合理的且与现行体制不相冲突的诉讼途径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8.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纠错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在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后的救济制度。1999年4月,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该法既对近十年来行政复议实践进行了总结和完善,也在行政监督与救济方面有了突破。但是,相对于复议制度发达国家以及我国行政法治实践的需要,现行行政复议制度仍然亟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把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并以确认违法的手段予以救济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这种观点既没有考虑行政事实行为救济的制度效率,也没有考虑相对人对行政事实行为造成的轻微损害所负有的容忍义务。我国现行行政法上的行政事实行为救济制度及其实践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对相对人的权益进行救济的需要。对既没有造成可获得国家赔偿的实际损害后果又没有相关联之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事实行为,相对人负有容忍的义务,法律不能也不应提供确认违法之救济。  相似文献   

20.
关保英 《法学》2018,(12):40-51
行政法治的改革和完善最终要归结到行政行为作出机制上。我国的行政行为大多数情况下都由行政主体单方面进行,行政相对人仅仅与行为结果发生联系,与行为过程关联不紧密,没有较多的机会介入到行政行为的过程之中。行政相对人介入行政行为就是要使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行为的启动、行政行为的过程和行政行为的论证等。行政相对人介入行政行为与传统行政行为的社会参与在内容、方式、结果等环节上均存在较大区别。在行政法治实践中,行政相对人介入行政行为的路径可以有多种形式,如通过阐明理由、行使举证权、声明异议和行使拒绝权介入等。行政相对人介入行政行为制度的确立需要相关的保障机制,行政相对人权利必须体系化。需建立行政行为的论证制度、行政行为的双向举证制度和行政行为决定的协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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