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然而,实践中对于这项规定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理解。本文认为,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机关就应当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指定辩护。本文便是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找寻法理依据,论证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全程辩护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
刑诉法的修改对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挑战、新任务和新要求,为更好地应对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本文对新刑诉法中涉及公诉工作的辩护人权利扩张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法社会,只有律师辩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实现司法公正.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律师辩护制度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对辩护人职责定位不准、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制度的设计不合理等导致司法实践中律师辩护“三难”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律师依法、充分履行辩护职能.鉴于此,新刑诉法对律师辩护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基本解决了实践中反映主要的,突出的问题.本文仅就新刑诉法对辩护人责任的重新定位、审判前辩护制度的确立,会见难的突破和防止报复性执法等四个方进行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4.
正我国2013年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只承认律师从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开始作为辩护人参与到诉讼程序中。为适应刑事诉讼审前阶段律师辩护普遍性的世界发展趋势,新《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委托辩护人",将律师审前阶段的辩护人身份往前延伸至侦查阶段。随着我国律师审前阶段辩护人身份的确立与完善,其在该阶段的重要价值和  相似文献   

5.
辩护制度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刑诉法对辩护制度作了重大修改,使2008年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得到进一步确认和落实,赋予了辩护人更多的权利,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被社会各界认为是一个亮点。但与此同时,辩护律师的提前介入和辩护人权利的扩张,进一步强化了辩护权对侦查权的监督和  相似文献   

6.
中国刑事辩护本体省思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一、引言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其中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修改是带有历史性的重大改革。与1979年《刑诉法》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大为提前,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数量、资格,扩大了法院指定辩护的范围,扩充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引入了庭审控辩对抗机制等,律师能够多阶段、多形式介入刑事诉讼活动。这一立法变动旨在通过对辩护制度的完善,提升人权保障的力度,使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得以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笔者认为,仅仅从立法的角度看中国《…  相似文献   

7.
刘世友 《法制与社会》2011,(32):255-256
我国《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相似文献   

8.
刑诉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从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旦被告人行使法律赋予的这一权利,拒绝辩护人为他继续辩护,法庭应当准许,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被告人的这一权利。这样就会导致法庭审判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其结果是法庭不得不延期审理。但刑诉法规定的三类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不包括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使法庭审判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情况。遇有这种情况怎么办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两种办法来解决:一是采取司法解释的…  相似文献   

9.
新刑诉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的客观实际,正确总结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自1980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的经验,借鉴国际上的有益做法,考虑我国承诺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至少从以下诸方面对辩护制度做了改革。首先,律师介入的时间大大提前。根据新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辩护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开始,一直延续到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新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就使律师辩护的时间在…  相似文献   

10.
章一磊 《法制与社会》2014,(16):88-89,108
新《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确认了律师的辩护人身份。新刑诉法完善了律师会见程序、确保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落实,基本解决了律师在刑辩业务中的"三难"问题。其增加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平衡了控辩双方在取证能力上的差异;专章设置了刑事和解制度,为律师在刑辩业务中开展刑事和解打好了基础。  相似文献   

11.
<正> 什么叫“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超越自己的特定地位范围,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越位”,指的是: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超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律师地位职责的行为。刑诉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同时,第三十条也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由此可知,第一,律师参与辩护,是以被告人的委托为前提条件的。律师一经接受委托或指定后,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必须尽最大努力依法去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律师在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2.
公诉案件的起诉书应重视写明辩护人孙光吴玉松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从原来的至迟在法院开庭七日前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提前到被告人在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人行使辩护权。使辩护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相似文献   

13.
吴意 《中国律师》2012,(5):36-37
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修改近3年的刑诉法修正案获得通过;次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5号国家主席令:新修订的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从时间上看,这部被称之为"小宪法"的刑诉法,修改之难,实施过渡期之长,都是近年不多见的。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刑诉法中具有重要地位。此次修订,刑诉法确认了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律师法》修正案中的超前规定,使律师的辩护权得到了进一步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辩护分为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在指定辩护中又有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之分。我国刑诉法27条第2款把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犯罪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纳入了应当指定之范围,但是,如果被告人是盲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法院是否为其指定辩护人呢?我国刑诉法没有明文规定,实践中做法也不一致。有的认为盲人犯罪  相似文献   

15.
刑诉法修正案关于律师提前介入规定的主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相似文献   

16.
<正> 令世人瞩目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已经颁布,即将生效。这次修改刑诉法,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舆论普遍认为,刑诉法的修改,表明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更加成熟,更加文明和民主,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更加完善。其中对辩护制度的规定,基本上做到了与国际社会接轨,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新、旧刑事诉讼法稍作比较,就不难看出,新刑事诉讼法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完善了我国的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17.
《司法业务文选》2013,(23):43-48
1.2013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公布2.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18.
黄植延 《法制与社会》2013,(20):126+135
随着新刑诉法的颁布实施,不仅在刑事诉讼制度上发生很大的变化,也为司法理念上的变革和更新带来挑战。这次修改刑诉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一大亮点,明确了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完善律师会见阅卷程序、扩大法律援助适用范围等制度要求,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这是进步的一面,但实践证明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会借维护合法权益为名打着权益的旗号钻法律空隙。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关于具体的操作,《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第二百七十四条亦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是,刑诉法实施以来的实践表明,在...  相似文献   

20.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查阅修改前的刑诉法,在第三十九条可以见到主要内容与此相同的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修改后的刑诉法的内容与原来的规定相同。笔者认为,由于基本照搬原条文,现行刑诉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存在疏漏,该条文中关于行使逮捕的批准权和决定权的机关的规定与我国宪法及刑诉法的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应根据宪法的规定与刑诉法的立法原意对该条进行适当修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