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行政规定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之一却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不能直接作为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据。行政规定具备的附条件的法律效力使其在行政案件得以限制性适用,有别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规定的司法适用以司法审查为前提,这种审查应遵循附带性审查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和有限的合理性审查原则,通过审查行政规定是否越权、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制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判断其合法性。对于违法的行政规定,法院有权拒绝适用、作出违法性评判、提出司法建议,以维护法制统一。  相似文献   

2.
行政程序具有保障当事人权利、约束行政权的运行、提高行政机关效率的多种功能。我国法定程序的范围应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外部效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规则,在例外情况下还包括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我国行政程序法典未制定之前,应修改《行政诉讼法》有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诉讼法律后果的规定,根据程序违法的严重程度以及程序规则在行政行为中的地位与作用来重新设计梯度式的诉讼法律后果,建立系统的责任追究制度,从救济法的角度推进行政程序制度的完善,从而促进程序法治秩序的建立。  相似文献   

3.
叶恒 《行政法制》2004,(4):14-15
行政立法程序是行政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程序,它一般包括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发布与备案等几个步骤。这就要求,行政立法不仅主体合法,而且程序上要合法,确保行政立法的每个环节规范到位,不走过场。  相似文献   

4.
正当程序:滥用程序权的判断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缺乏有关程序的法律依据时,行政机关对程序拥有裁量权。行政机关对程序的裁量违反正当程序原则的,构成滥用职权。正当程序原则的合法地位源自《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行政行为不得滥用职权。法院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判断标准之一,是正当程序原则。上述规则的确立,经历了学说借鉴、政策回应、司法实践和法律确认的发展过程。  相似文献   

5.
章剑生 《法学研究》2009,(2):150-165
学理上,对“法定程序”之解释有“法律、法规规定说”、“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说”、“法律、法规、规章和宪法规定说”和“重要程序说”等四种学说,对违反法定程序之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也存在着上“无效说”、“撤销说”和“区别说”等三种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有关违反法定程序的典型案件中,判决理由及判决主文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学理解释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结合学理和司法实践,可以认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为“法定程序”;在没有“法定程序”情形时,法院可以引入正当程序辅助判断之。认定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之后,法院应当主要考虑“是否损害行政相对人实体法上的合法权益”之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分别作出撤销判决、确认判决和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相似文献   

6.
“违反法定程序”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认定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要以法律、法规、规章对有关程序的明文规定为依据 ,然后从步骤、方式、顺序、时效等方面加以分析 ,并考察该行为是否正当、合法、合理 ,是否尊重和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应当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 ,造成损害的 ,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的程序瑕疵 ,经补正后可以继续有效。  相似文献   

7.
彭情宝 《人民司法》2012,(9):98-100
1990年10月1日施行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程序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明文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法院应作出撤销该被诉行政行为的撤销判决。但对于一些并非明显违反法定的行政程序或者说具有轻微瑕疵的行政程序的行政行为,法院则通常将其视为合法的行政程序予以裁判维持,这难免会使人心生法院偏袒行政主体的直观感觉,影响法院裁判的权威。现行立法关于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形式的简单化处理,并无法满足法院对复杂多样(表现形式不一、产生原因不同等)行政程序违法  相似文献   

8.
违反法定程序司法审查的依据法定程序范围的大小,直接决定了司法审查的广度和深度。在学界,原先通说认为: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手续、步骤、时限等。①也就是说,把违反法定程序司法审查的依据界定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随着行政法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将规章排除在司法审查依据之外的做法提出了严厉批评,而主张将规章也纳入其中的观点遂取而代之,成为通说,②并在行政处罚法及正在起草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中得到贯彻。行政机关制定的其它规范性文件是否一概排除在…  相似文献   

9.
我国相关行政法律中,对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后果规定的较为简单,而这个问题并不简单,正如杨海坤学者所说,"‘程序违法也属违法’以及违反法定程序应承担法律责任,从理论上来讲似乎无须争辩……由于程序规定与实体规定相比,有它的抽象性等与实体规定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异……使得实践中程序违法之后果,并不像实体违法责任那样简单。"本文以期从介绍两个国家对行政程序违法的有关规定来对我国的行政程序中法律责任规定的完善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0.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规章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违反本条例规定制定的规章无效。 第三条 制定规章,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第四条 制定规章,应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  相似文献   

11.
行政立法过程的利益表达、意见沟通和整合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行政法律规则需要通过沟通程序证明自己的正当性 ,即客观性 (真实性 )和主体性 (可接受性 )。通过社会学视角和手法 ,可以揭示行政立法的非正式程序和正式程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以及它们如何表达不同利益、吸纳不同意见的。在多元利益冲突的后计划时代背景下 ,政府必须在行政立法过程中调整和协调不同利益 ,既要坚持中立原则又要坚持主动原则。  相似文献   

12.
根据“有损害,有赔偿”的原则,医疗行政许可违法同样要对第三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医疗行业属于高风险、侵袭性的行业以及我国医疗行政许可第三人的现实特点,使得在医疗行政许可对第三人损害赔偿中归责原则和因果关系等方面都有其明显特征。本文从法律角度论述了医疗行政许可违法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是否应予行政赔偿,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医疗行政许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想让更多从事医疗行政许可的行政主体更好地履地职责。  相似文献   

13.
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进步,标志着我国税务行政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建设发展到了新的阶段。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的税务行政听证程序已经难以发挥保障行政处罚公正合理的功能。因此,必须从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正确看待听证制度的社会价值,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引入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概念,扩大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明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对象,进一步扩大听证申请人的具体范围,完善告知程序和审查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完善我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相似文献   

14.
王立新  周游 《时代法学》2012,10(6):53-58
相较于现有的行政诉讼调解、协调的理论与实践,预防性行政协调在合法性与正当性方面有所突破,强调在行政争议尚未诉至法院之前,通过司法权的主导,积极探索新的途径,提前介入到行政决策或者协商过程中,针对行政过程的预期侵害作出风险评估,及时发出预警,或者针对行政过程的合理性问题提出协调方案,有效预防社会矛盾的激化,并为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模式提供新的视角与进路。  相似文献   

15.
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强制解散又分为行政解散和司法解散两种。尽管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强制解散制度做出了明文规定,但其规定十分简要和原则化,在法律规范的理解和具体司法操作中带来混乱和分歧。通过对两种强制解散制度的立法宗旨、解散事由、解散程序、解散效力等的比较分析,归纳出行政解散和司法解散制度的异同点,进而加深公司强制解散制度理论的认识。  相似文献   

16.
论抽象行政行为侵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世涛 《行政与法》2004,(10):59-61
通过对抽象行政行为责任监督(事后监督)会一定程度上弥补制度监督(事前监督)的不足,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应承担行政侵权责任。抽象行政行为构成侵权要求该抽象行政行为必须有效并被确认违法,且必须有具体的特定的损害事实。在认定抽象行政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联系时,需要考察两者之间是否具有内在的联系,具体来说,看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的内容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一致性。  相似文献   

17.
现行法律未明文规定的行政不作为,但通过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可以将其纳入我国现有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行政赔偿范围。在行政行为是否构成实定法下的行政不作为这个前提性问题上,是无法同样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推而衍之"的,即无法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释放出空间,这样,在修改《国家赔偿法》的时候,引入保护规范理论就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8.
程龙 《行政与法》2006,(3):86-87
行政机关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均属于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这类行为称为普遍性行政措施。作为法律实践策略,可以将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定义为行政立法行为,从而将其排除出抽象行政行为范畴。  相似文献   

19.
韩宁 《时代法学》2014,12(5):35-43
撤销决定若存在违法情形,即可能被撤销。根据违法的撤销决定是对合法的原行政行为作出、还是对违法的原行政行为作出,可分两大类情形进行讨论,进而得出对应的撤销规则。将以上撤销规则提炼后,可以得出对撤销决定进行撤销时应适用的"两层次"基础规则:首先,审视原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法律状态是否合法,若合法,迳行撤销撤销决定即可,若违法,则再审视撤销决定是授益性的还是负担性的,进而对其适用授益性行政行为的撤销规则或负担性行政行为的撤销规则。  相似文献   

20.
通过对汶川地震恢复重建规划的分析可以发现,行政规划的确定将对众多社会群体的法律利益和事实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有必要构建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程序,作为公有制前提下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平衡器,并以主体性公众参与作为目标模式。在行政规划的公众参与过程中,容易因公众参与的无限扩张导致政府决策效率低下甚至无法决策,或因公众利益的分化和参与不平衡导致社会公正受损,或者发生公众意见对法律和政策目标的偏离,对此均应竭力避免和纠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