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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7 毫秒
1.
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措施,是指为制定出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获得最佳社会效果而建立的贯穿整个立法过程各个环节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和确定科学民主、规范有序、得力有效、相互协调衔接的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措施,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保证。一、抓好立项、起草、审议三个环节,使地方立法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建立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征集制度。法规项目征集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向社会发布公告,向公民、社会团体征集;二是每年人代会和政协会期间,向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征集;三是由党委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四是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  相似文献   

2.
为残疾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这是我省在全国首次以条例的形式出台的一部残疾人地方性法规,其在残疾人政治权利、康复、教育等方面所作的不少创制性规定,将为我省残疾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最坚强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3.
《中国残疾人》2010,(4):4-4
推荐理由:促进社会和谐 见证社会文明进步。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昨日下午就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悉,这是深圳特区成立30年来首个针对残疾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4.
四面八方     
《天津人大》2013,(3):48
江苏省:首次立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残疾儿童享十五年免费教育日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从教育、就业、保障、无障碍建设等多方面维护残疾人权益。该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省首次为保障残疾人权益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扩大了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范围,从贫困家庭扩至所有残疾儿童,年龄也从6岁以下扩至0-14岁。县  相似文献   

5.
各地动态     
河南省郑州市通过评估办法跟踪评估地方性法规效果11月30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评估办法》,拟对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跟踪评估,为法规的修改和废止提供科学依据。评估办法指出,对于施行两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方性法规拟进行评估:在全市社会经济生活中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上位法或者其他法规有重大修改的;代表议案或者法规实施中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执法检查中发现法规有质量问题的。地方性法规评估可以针对某一地方性法规整体,也可针对某一地方性法规中的若干条款…  相似文献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是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第二条 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三条 中国残联由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  相似文献   

7.
<正>所谓规范性文件,顾名思义就是有关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的  相似文献   

8.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中的重要一环,地方性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质量问题是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据统计,从1979年至1994年上半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总数已达3000多件。这些法规从整体质量上看是好的。这些法规,对于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丰富国家法律宝库,起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0.
1 什么是公益性社会团体 按照社会团体服务对象的不同,性质上可以把社会团体分为互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那些以社会弱势群体或者全社会为服务对象的社会团体。因此,公益性社会团体也可以以服务对象的不同再分为两类。 一是以社会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这类社会团体一般以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等为服务对象,如一些保护孤儿的协会,维护妇女权益的协会。20世纪后半期以来,国际上产生的大量的救助贫困人口为目的的社会团  相似文献   

11.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等三个行政法规,已经朱镕基总理正式签发。这些法规明确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三类社会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规定了不同的登记管理制度,为这些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与企业划定了界限分明的“跑道”。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的地方立法工作方兴未艾。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或者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已逾两千件,这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这进一步确定了地方性法规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然而,地方性法规毕竟是一个新事物,对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缺乏理论准备和现成的经验,因此,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值得研究的问题。在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适应改革的需要,加快了地方立法步伐,制定了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为本地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随着法规数量的逐渐增多,其中的质量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出来。由于一些地方性法规的质量不高,影响了实践中的贯彻实施,也影响了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地方性法规存在的质量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缺乏必要性或可行性。有的法规所规范的内答不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最急需规范的,或者不是必需要由法规进行规范的,也有的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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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6月21日,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委托清理签约仪式在市人大机关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与西南政法大学正式签署协议,委托其对我市现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直辖以来,我市现行地方性法规195件、政府规章177件,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但我市现行法规规章中,有的已不能适应改革发  相似文献   

15.
欧修权 《人大研究》2006,(12):30-33
大量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使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两个问题,即如何保持法规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40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9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各级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所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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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提高地方性法规质量的长效机制,日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地方性法规质量标准及其保障措施(试行)>,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指导原则、法规质量标准及其保障措施提出了若干具体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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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措施,是指为使地方性法规质量符合政治标准、合法性标准、法理标准、实践标准、技术标准和实效性标准,获得最佳社会效果而建立的贯穿整个立法过程各个环节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和确定科学民主、规范有序、得力有效、相互协调衔接的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措施,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根本保证。一、抓好立项、起草、审议三个环节,使地方立法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经过多年立法实践,立法机构应当在立法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1.建立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征集制度。目前地方性法规项目来源渠道比较单一,大多根据政府相关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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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治建设对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形式、结构和体系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对已有的地方性法规实行继中国因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清理地方性法规后的再一次清理。选项机制的确定是地方性法规清理的关键,法律、行政法规和执法实践是地方性法规清理的主要依据。在清理启动过程中,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有关机构的职责分工,定期清理并注重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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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长春市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从立法源头抓起,制定高质量的贴近地方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全面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长春市历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方面追求的目标。截至2005年底,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4件,现行有效的74件。实践表明,地方性法规在长春市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长春市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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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行使地方立法权,共制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449件,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法律、法规和处理地方性事务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7年,重庆直辖,其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从过去的副省级“较大市”所享有的“半个立法权”升格为拥有“一个完整的立法权”。为了给新兴的直辖市提供法制保障,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立法进度, 在三年多时间内就结束了适用四川省和原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的历史,截止2005年11月底,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162件,涵盖了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等各个领域,基本形成了我市门类较为齐全并具有一定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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