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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和网络游戏的盛行,网络盗窃现象时有发生,但学术界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可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仍存在很大争议。本文仅就从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盗窃虚拟财产行为刑法界定的角度,说明虚拟财产可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2.
盗窃罪作为单纯的财产犯罪,其盗窃财物数额的大小,是表明其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轻重的重要标志,一般情况下,盗窃数额与社会危害程度成正比关系,因此,我国刑法第151条、第152条把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作为定盗窃罪和适用法律的必要条件。 在共同盗窃犯罪中,盗窃数额包括:盗窃总额、参与盗窃数额和分赃数额。而在一般共同盗窃犯罪中,主要涉及参与盗窃数额和分赃数额。  相似文献   

3.
董玉庭 《行政与法》2004,(10):74-76
计算机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操作所实施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当盗窃犯罪涉及计算机时,容易出现计算机犯罪与盗窃的界限问题。盗窃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及非法操作计算机系统盗窃财物一般应认定盗窃罪,特殊情况下可构成想象竞合犯,计算机互联网络窃用并不破坏计算机系统,应以盗窃罪定性。  相似文献   

4.
任刚 《法治与社会》2008,(10):27-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概念是对盗窃犯罪行为各种特征的综合,是对盗窃犯罪现象总体上的抽象概括。但是现实社会中的犯罪从来都是具体的犯罪,不存在抽象的犯罪,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盗窃犯罪的手段愈来愈多样化。  相似文献   

5.
记名有价证券的使用权具有专属性 ,冒用他人活期存折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盗取活期存折即构成盗窃罪既遂 ,盗窃活期存折以后冒用存折取款的 ,盗窃行为吸收诈骗行为 ,构成盗窃罪 ;在他人盗窃活期存折后伙同冒领存款的 ,属承继的共同正犯 ,仅就所参与的后一诈骗行为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6.
对于入户盗窃型盗窃犯罪的停止形态问题,理论界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以案例为依托,从未遂犯的基本特征、入户盗窃的可罚性、盗窃罪既遂通说几个方面对入户盗窃型盗窃犯罪的停止形态进行研究,认为入户盗窃存在盗窃未遂的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7.
盗窃、使用信用卡行为定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以上规定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于1986年11月3日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王平盗窃信用卡骗取财物如何定性问题的请示所作的答复,可以看出,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把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中的“盗窃行为”和“使用行为”都认为是犯罪,即盗窃信用卡未使用构成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是盗窃行为的继续,仍然只成立盗窃一罪。笔者认为,上述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不妥,盗窃信用卡未使用不应以犯罪论处,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也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而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8.
盗窃犯罪历来是侵犯财产犯罪中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盗窃犯罪的诸多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得到了广泛深入的研讨,然而,对盗窃犯罪未遂的刑事责任问题至今未引起人们的注意。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盗窃罪有数额较大的标准作为构成要件,这说明盗窃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而根本没盗得财物就更不能认为是犯罪了,由此推出盗窃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的结论。至于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数额巨大的  相似文献   

9.
虚拟财产符合民法上"物"的基本特征,是民法中的有体物。虚拟财产是财产,盗窃虚拟财产构成刑法上的犯罪。目前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定罪主要有三种形式: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以及盗窃罪论。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盗窃虚拟财产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以盗窃罪对盗窃虚拟财产行为定罪量刑时,要充分考虑犯罪的行为对象、多次盗窃的认定、罪数、犯罪行为的受害人等因素。  相似文献   

10.
多次盗窃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比较修订前后的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关于盗窃罪的客观要件补充规定了“多次盗窃”这一内容。修订后刑法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时,不仅要注意查明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还应当注意查明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行为的实际次数。同时,并非实施了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应当结合具体犯罪情节,联系刑法总则关于犯罪的基本理论加以考虑。从立法原意分析,对多次盗…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八)》对原《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作出了修改,在保留原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和“多次盗窃”两种罪状表述的基础上,新增“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新型”的盗窃犯罪类型,《刑法修正案(八)》降低了盗窃罪的入刑门槛,从而扩大了打击盗窃罪的治罪范围,加大对于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宁感的盗窃行为的打击力度,可以预见的是盗窃构戍犯罪的案件激增,如笔者所在的基层检察院便是如此。现根据审查逮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对修改前后的盗窃犯罪认定变化的理解及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现代法学》2017,(3):93-111
我国对于盗窃行为采取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的二元制治理模式,其中,盗窃数额是划分盗窃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即盗窃罪)的重要标准。盗窃行为二元制治理模式虽然为时久远,且富有效率,但也存在犯罪数量前后可比基准不一致、刑事政策制定依据偏离客观事实、警察权过大、司法权受限、难以对盗窃案件进行统一、科学、有效治理等问题。为了解决二元制治理模式产生的弊端,基于法治语境和相对优势理论,可以考虑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盗窃行为全部纳入刑法,以盗窃罪予以处置,尝试建立一元制的盗窃罪治理模式,此举可以大大提升犯罪治理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3.
盗窃犯罪是刑法上最古老的罪种之一,也是研究比较成熟的犯罪。但这并不意味着盗窃罪在理论上没有问题。恰恰相反,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盗窃犯罪呈现出非常复杂的态势,很多问题仍有进一步探讨的价值。一、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关于盗窃罪的客体,学者们通常表述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样的说法固然没有错,但在某些案例中的说明却存在一定的误差。如,在《刑法学原理》中所列举的案例,“某甲盗窃了某乙家的人民币2千元,在这里某甲的盗窃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某乙对人民币2千元的所有权。”①在此案例中,能否把犯罪客体具体到某乙对人民币2千…  相似文献   

14.
非数额型盗窃罪,是指以非数额情节作为盗窃罪定罪量刑标准的一种盗窃罪类型。我国《刑法》原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仅规定了多次盗窃一种非数额型盗窃罪,《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文章从司法实践中经常碰到的问题出发,着重探讨上述四种非数额型盗窃罪的理解及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5.
入户盗窃是《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罪状做出重大调整后增加的一种新型盗窃犯罪形态。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这种新型盗窃犯罪存在较多争议。本文拟从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两个层面对入户盗窃司法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网络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当前,网络盗窃案件时有发生,但由于我国目前网络盗窃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司法界和学术界对网络盗窃的定性常常发生争议.从网络盗窃罪的概念问题、网络盗窃的犯罪构成问题、网络盗窃罪的司法认定问题,其中特别对电子资金或电子货币能否成为盗窃罪对象问题、盗窃计算机网络信息经营单位的有价信息服务问题、虚拟财产的认定问题、网络盗窃的数额认定问题、利用ATM自动取款机出错恶意取款的定性问题等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盗窃罪司法认定中存在诸多疑难之处,诸如盗窃数额在定罪量刑中的地位、盗窃数额与犯罪形态的关系、对财物的价值认识错误的处理、如何认定手段性质与占有移转等,本文试图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出发,对于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的一些难点进行较为合理的分析,以期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一、盗窃数额与犯罪形态的关系刑法将数额较大规定为盗窃罪定罪量刑的起点,说明数额较大在盗窃罪的定罪量刑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数额较大在盗窃罪定罪量刑中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数额较大”是盗窃罪定罪的必备要件,是决定罪与非罪的绝对标…  相似文献   

18.
对单位盗窃行为在我国因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该罪可由法人成为犯罪主体,所以在实践中对单位盗窃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并不一致。本文认为应将单位增列为盗窃罪的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19.
盗窃犯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类刑事犯罪。所谓盗窃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1979年刑法仅仅规定了盗窃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为盗窃罪 ,而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的则不构成犯罪。1997年刑法在修订过程中 ,将盗窃数额较大的行为与多次盗窃的行为并列 ,认为均构成盗窃罪。但是 ,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还是传统盗窃罪 ,这类盗窃罪要求窃得财物的经济价值达到“数额较大” ,否则不构成犯罪。因此 ,行为人所窃财物的实际价值就成了判定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关键问题。司法实践中 ,对被…  相似文献   

20.
1997年10月1日,经过修改的新刑法正式生效。在有关侵犯财产型犯罪的条款中,将盗窃罪适用死刑限定为两种情节,即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并提高了起刑点的数额,这使得许多人感到不解,认为新刑法基本废除了盗窃罪死刑,对盗窃犯罪的处刑放宽了,笔者却认为,这正是新刑法的进步的表现,表明了新刑法在盗窃罪处刑上的进一步科学化。首先,需要指明的是,讲新刑法废除盗窃罪死刑的提法并不准确,实际上我国以往刑法中并没有关于盗窃罪处死刑的规定,反倒是新刑法明文规定了盗窃罪的两类情节可处死刑。就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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