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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合同效力类型体系不够科学,有必要重构。合同的效力类型应划分为三类五种。合同有效(广义)包括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有效(狭义)和可撤销合同的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实为法律约束力待定。合同无效(广义)包括合同绝对无效(狭义)和相对无效。此“三类五种体系”始终以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为基点,与现有的以“生效”为基点的合同效力类型体系均截然有别。该体系还表明,合同有效乃生效的必要前提。应当承认合同有效乃介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间的独立的效力层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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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论合同行为的效力是合同法中的核心问题。我国现行民事立法认可的合同行为效力类型主要包括生效合同、绝对无效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相对特定第三人无效的合同以及尚未完全生效的合同。〔1〕其中所谓生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行为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这里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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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状态的分类,除有效、无效、可撤销外,还有效力待定。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当前不发生适合意思表示内容的法律效力,但若事后所欠缺的生效要件得到补正,则发生适合意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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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法>第一次明确区分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文即通过合同法理论和新<合同法>的有关款来阐述抵押合同的成立、生效及效力.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在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合同方才生效,产生生效的效力.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不是无效合同,而是特殊的效力待定的合同,并对此类合同的处理方式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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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与效力及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本文指出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具有不同的法律要件 ,合同成立产生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而合同的生效产生狭义上的合同效力。合同的效力包括广义与狭义的两种含义 ,广义的合同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约束力 ,狭义的合同效力又称履行效力 ,仅指合同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的发生。所谓合同的有效与无效是指广义的合同效力的有无 ,而非合同生效中所称的狭义合同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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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效力制度是民法法律行为制度的中心内容。产生于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时代的民法通则对法律行为效力制度作了简单化的处理。 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在合同效力制度上对民法通则有继承、有突破、也有创新 ,具体表现为 :它将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明确区分为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三种 ,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 ,增加了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全面规定了效力待定合同 ,对欠缺生效要件法律行为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权利行使方式与期限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鉴于法律行为制度的主体即合同制度 ,我国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可以说是对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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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经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分别从解释论和立法论角度批判了无效说、法定生效要件说、效力待定说和撤销说,认为以上各说过多地侵害了转让人和受让人间的契约自由,并且不合理地损害了受让人的利益,故上述学说均不足取。未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应是成立即生效的合同,且生效说较好地处理了股权转让自由价值和公司人合性价值之间的冲突,有利于实现其他股东及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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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存在四种见解:无效说,效力待定说,完全有效说与效力待定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说.其中,完全有效说日益占据有力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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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语境下的合同效力: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合同效力是合同法的核心问题之一。自1949年至今,我国的合同效力制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总的趋势是,意思自治原则越来越发挥出实际效能,公序良俗原则越来越定位合理,鼓励交易原则越来越落到实处,无效合同的范围逐渐缩小,合同的效力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富有弹性,从最初较为简单的有效·无效二分法,发展到目前的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未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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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生效侧重的是合同当事人的合意以实现各自的期望,合同的效力侧重的是国家对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干预是一种法律上的评价。合同的生效与效力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差异性。由于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或法律外的其它事实因素发生变化而导致合同效力发生改变,因而,合同的效力又是动态变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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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慧荣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2(6):19-22
<合同法》有关无效合同的规定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对无效合同的类型和构成要件作了重新表述;二是将代理无效的合同从无效合同中剥离出来,单独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三是在无效合同之外,增列了可撤销的合同.由于代理无效的合同与无效合同在立法上曾有"渊源”关系,加之可撤销的合同与前二者在性质和法律适用上有时呈交叉状态,所以本文对无效合同、代理无效的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作了一并研究.此外,本文对与无效合同等相关的破产和仲裁问题,也作了较为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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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及无效制度仅仅是合同法上的合同效力评价规则,不妨碍其他民事规则、行政法规则、甚至刑法规则同时适用。合同无效有时可以更好地惩戒不法当事人,但有时却使得不法当事人逃离合同约束,从其非法行为中获利,甚至还会损害合同善意相对人以及和合同相关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合同相对无效和绝对无效的区分,能有效保护善意相对人和善意第三人,有力地回应现代商事交易安全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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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效力的有关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从分析合同效力中的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内涵及意义入手,结合我国法律对合同效力的有关规定,探讨了我国对合同效力规定的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包括欠缺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违法等制度作了较全面和深入的分析和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统一合同法中合同效力的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包括减少无效合同的范围,建立效力待定合同制度,完善“重大误解”制度,对真意保留和虚伪表示的意见,有关撤销权的归属问题,明确违法性合同的含义,完善合同中的显失公平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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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有效与合同的生效未作严格区分,理论研究也不多见,学者大多主张不加区分,因而许多合同法论著和教材对合同的有效和生效的概念往往混用。本文在对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问题进行法理分析的基础上,主张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有效与合同的生效加以严格区分,以廓清合同效力的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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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的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从广义的角度讲包括 :( 1 )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 ;( 2 )裁判文书的效力 ;( 3)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这里我们所指的是从狭义的角度来讲指符合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的合同具有的法律上的认可效力。包括对双方当事人所达成一致的合同的效力的肯定评价和否定评价。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即是指符合国家有关商品房预售法律、法规的合同具有的在法律上的认可效力 ,它包括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一 )预售方主体资格条件预售方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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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作者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自合同成立之时起生效,除非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批准或登记生效要件.合同生效时间不同于合同项下股权的变动时间.不得以股权变动尚未发生为由否认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效股权转让合同仅产生卖方将股权让渡买方的合同义务,而非导致股权的自动、当然变动.倘若某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尊重老股东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则股权转让合同为可撤销.即使履约导致股东超过50人,股权转让合同与公司亦为有效.卖方出资存在瑕疵的,买方股东资格也存在瑕疵,但此种瑕疵并不必然影响合同的效力.主张慎重对待和处理无效或可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