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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李华程 《研究生法学》2009,24(3):125-130
哈特认为,以“外在观点”为基点的法律理论,不能成功地呈现法体系的明显特征,因而难以在复杂的法律生活中得以适用。作为反思性批判态度的内在观点,通过“将惩罚从法律概念的组成要素中驱逐出去”,有效地解释了受约束的状态,并很好地支持了这一事实,即法律的主要功能在于作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标准,“控制、引导和计划我们的生活”,因此具有很强的实践品格。从外在观点到内在观点,这种转向有很大的方法论上的意义,也对当下中国的法治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2.
菲尼斯同哈特、拉兹等实证主义论者一样认为权威是一种内容独立的排他性理由,在概念上排他性理由构成了权威的核心意义。但是,菲尼斯认为,排他性理由要具有规范性必须具有某些实质性的内涵,从规范存在("是")推不出"应当",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权威必须是道德权威。所以行动理由要安置共同善,法律要体现实践合理性的要求。这些理论主张在方法论上源于菲尼斯对哈特"内在观点"所做的古典自然法的重新阐释,即强化了内在观点,并对行动者与法律都作了更为严格的限定。由此,菲尼斯与法律实证主义论者关于权威论在理由的内容、就法律与权威所做的关于法律性质的判断以及判断的方法论(描述性法理学与规范性法理学)等方面都存在着细微却根本的差异。  相似文献   

3.
马驰 《北方法学》2013,7(5):43-56
哈特的社会规则理论直接应对的是如何解释法律约束或法律义务的来源问题。他虽然在聚合行为和批判反思态度的基础上界定法律的约束力,但《法律的概念》实际上并没有阐明其中的内在机理。哈特的理论与约翰·塞尔有关制度事实理论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在塞尔的理论中,制度事实因集体意向性、功能归属和构成性规则而产生,无论其原始材料为何。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制度事实及其逻辑结构本身就已经证明相关权力的存在。借助这一思路,法律也可以被视为制度事实,这种制度事实的原始材料是各种言行行为,而哈特的承认规则相当于构成性规则。如此一来,套用塞尔的理论,社会规则理论对法律的约束力解释力便可获得深化和加强。  相似文献   

4.
哈特"法律规则说"的提出是继承了边沁、奥斯丁等人分析实证主义传统,坚持法律与道德两分的"分离命题".他也受到奥斯汀和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的影响,将日常语言哲学引入法学领域,并且吸收哲学中的解释学方法.至此为"法律规则说"的建构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鉴于该学说的哲学立场对于研究哈特法律思想以及挖掘学说的理论贡献和现实意义均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意义,因此主要探析其理论建构的哲学立场.  相似文献   

5.
描述性方法是哈特在建构其法律理论中所运用的重要方法之一,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方法在过去的几十年研究里始终为研究者所忽略。事实上,描述性方法与哈特所建构的实证主义法律理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关联。哈特所运用的描述性方法最初涵盖在其所提出的"描述社会学"主张中,因此,对描述社会学本身的分析就成为对描述性方法进行分析的前提性准备,这也要求我们对与描述社会学本身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厘清,包括描述社会学本身在哈特的法律理论中是否存在、社会学在哈特的法律理论建构中处于什么位置,其法律理论与社会学究竟是否存有关联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甘德怀 《河北法学》2007,25(2):9-13
旨在对奥斯丁法律命令理论做一个比较完整的概括,抽取奥斯丁命令概念的若干要素,在此基础上,阐述哈特等人对奥斯丁命令概念的批判,进而分析哈特批判的限度以及由这些批判可能引申出来的更为基本的某些问题.  相似文献   

7.
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中提出,合法性原则具有内在的道德价值,而哈特通常被认为对此提出了"工具性的反对意见",即这些原则并不具有道德价值,因为它们实际上是从如何更好地遵守法律以指导行为的反思中派生出来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讲,这种传统的认识是不正确的,哈特从未将其关于合法性原则之工具性论证理解为对其内在道德价值的否弃。  相似文献   

8.
刘风景 《北方法学》2009,3(1):96-105
1952年8月启动的司法改革运动,对旧法观点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旧法观点的主要危害是“共产党法院,国民党掌握”。肃清旧法观点的主要方式是:通过组织整顿的方式,将旧司法人员清除出司法机关;加强思想教育,排除法官头脑中的旧法观点。这次司法改革也确立了一系列新法观点:方便群众诉讼,依靠群众办案,服务中心工作,有错误即改正。当下,我们应该就1952年司法改革对旧法观点的批判作进一步的思考。  相似文献   

9.
《北方法学》2019,(1):24-34
对"法律是什么"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法理学。哈特"法理学"的特点是"描述性"与"中立性",是关于法律的"二阶"理论,其无涉道德评价;德沃金"法理学"的特点是"评价性"与"证立性",是关于法律的"一阶"理论,其关涉道德评价。哈特"法理学"的最大问题是,从法概念中剥离道德,导致不能为法律合法性提供辩护;德沃金"法理学"的关键问题是,用道德对法律合法性进行审查,易于消解法律的独立性,丧失法律的权威性。故此,为维护法律的合法性与独立性并存与统一,可借鉴富勒的"法律内在道德"观念,尝试性地区分法律的外在道德与内在道德,将法律的合法性审查标准限缩在法律的内在道德之中,并借鉴康德的"可普遍化检验"原理,将通过普遍化检验所形成的可普遍化原则作为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0.
国际法的法律性质再认识——哈特国际法学思想述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主要介绍了哈特关于国际法的法律性质的论述,着重通过剖析义务与制裁、义务与主权、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关系来揭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相似性,最终得出结论:国际法是法,但只是约束力不及国内法的“原始法”或“弱法”.作者认为,哈特的这一观点反映了国际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它是对凯尔森观点的“否定之否定”,发展了分析法学派的理论.  相似文献   

11.
哈特作为二十世纪西方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他在西方法理学界被普遍认为是法律实证质疑的最高水平。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中提出的各个问题都成为了西方法理学界研究的重点对象,但在我国对他的研究大多停留在总体的评介层面上,缺乏对其子问题的重点研究。本文将围绕哈特自由裁量理论的构建、德沃金的批判以及哈特的回应,展开关于自由裁量权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罗纳德·德沃金的成名是对以哈特为代表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的批判开始,论战的核心就是与司法自由裁量权紧密相关的,本文主要从原则模式的角度阐述德沃金的司法自由裁量权理论。  相似文献   

13.
哈特试图以法律的规则学说取代奥斯丁的法律命令理论,这一理论努力的背后所隐含的正是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深刻且基本的问题意识。通过分析哈特对奥斯丁的批判,我们比较了两种版本的法律实证主义在法律的存在方式以及检验法律的标准这两个问题上给出的不同回答,在此基础上提出,哈特的规则学说并没有能够真正地取代奥斯丁的命令理论,规则与命令所表明的可能是法律存在方式也即法律与社会生活方式联结的不同方面。  相似文献   

14.
哈特法律规则说的解释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哈特的法律规则说代表了西方法学理论的语言学转向 ,其理论还表明了一种解释学上的转向。这种理论转向对当代西方法学理论的影响深刻而广泛。同时法学解释学视域的开启对现今中国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意义也是深远的。  相似文献   

15.
本文阅读了《认真对待权利》一书,分析了德沃金提出的法律原则模式。并从法律实证主义的代表观点入手,分析了德沃金对哈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从而进一步展现德沃金的法律原则理论体系的内容。  相似文献   

16.
哈特与德沃金之间的理论论战并不像表面上所理解的那样,他们各自从事的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事业,分析的并非是同一种事物,而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实际上,哈特与德沃金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一致的,即但是他们都是从法律实践出发而达至对于法律这个事物的概念性理解。虽然他们所理解的法律实践存在不同。在实践意义上,哈特与德沃金各自的法律理论进而法律理论本身,便有了一个得以内在理解的框架,而且我们也进一步发现他们的理论之间所存在的竞争、合作、冲突以及对立的复杂关系。当然,也只有通过进一步的反思实践中的法律以及法律中的实践所存在的内在特点,才可能构造出一种新的法律理论,从而推动法律理论的发展以及增加对于法律这个事物的认识。  相似文献   

17.
赵万一  焦娇 《中国法律》2007,(4):12-14,63-66
法律是人类社会运行的制度性安排,是社会秩序的制定者。同时,法律也是人的行为的科学。它的力量和生命源于人。而人的生活又外在地表现为人的思想和行为,要真正把握法律变化发展的内在力量,必须深入探讨人的思想与行为的运动规律。本文运用行为科学理论和博弈论观点,对公司董事和公司股东在收购和反收购中的利益冲突现象进行分析和解构。  相似文献   

18.
资产阶级的犯罪构成理论自创立至今已有一百八十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它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不同流派,并对资产阶级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发生重要的影响。过去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我们对它采取一概排斥、全面否定的态度是错误的,应当时它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研究,深入地揭露和批判它们的错误理论观点和思想倾向,改造和吸收其中某些积极的成果,以促进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范立波 《法律科学》2009,27(2):12-21
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命题是法律实证主义的一项重要主张,它包含了弱的和强的两种分离命题。哈特主张的是弱分离命题,它主张在法律的合法性标准的外在方面法律与价值的必然分离。弱分离命题需要社会事实命题的支持,它没有资格作为法律实证主义的基础命题。而在合法性标准的内在方面,法律与道德存在必然联系。内在必要联系命题可以为法律的规范性提供合理说明,并为消除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对立和融合两者提供了新的理论前景。  相似文献   

20.
哈特与德沃金之争及其所开放出来的问题构成了当今英美法律哲学研究的理论坐标。哈特/德沃金之争的核心在于法律与道德有无必然的关联,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不存在必然的关联;而德沃金认为,承认规则既无法识别原则也不是一个社会规则,法律与道德存在必然的关联。法实证主义在回应德沃金的批判时,在承认规则识别法律之判准的内容上发生了分歧,分裂为排他性与包容性的法实证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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