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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深化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为标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法官定编、法官助理以及书记员单列和分类管理等等。根据最高院文件精神,海南中院在推行审判方式改革的过程中,曾迈出一大步,本着建立一支稳定的书记员队伍的初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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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进必考”的要求下,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当前多已采用公务员考试模式招考“工作人员”。但无论从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还是考试方式来看,这种招考制度都不能被认为是遴选法官的理想模式。重新审视法院招考制度,将法官的选任从目前普遍采用的招录法官助理、书记员甚至法警、法院行政人员的公务员考试中分离出来,疏通成熟法律人才进法官队伍的渠道,建立符合司法特质、体现法官独立要求的法官选任制度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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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法官职业化的目标,而法官职业化目标的实现,最关键的是改革和完善现有的法官选任制度,把真正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选拔到人民法院。因此,提高法官任职的社会阅历条件、明确法官选任程序、建立严格科学的考核制度,建立起符合法官职业化特点的完备的法官选任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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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贵州、四川、重庆等西部12个省区市800余家基层法院试行法官助理制度,在审判法官与书记员之间设立“法官助理”职务,试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织模式,以此减轻西部基层法院法官短缺问题,分担法官工作压力,提高司法效率与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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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制度:中国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职业化是现代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人民法院走向法官职业化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必然。作为法官职业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法官助理制度的实行及效果对法官职业化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根据6年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制度的实践情况,从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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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9日,“新型审判机制即法官助理制度研讨会”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在距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第一次明确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后近8年的时间里,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建立法官助理制度的试点单位,房山法院于2000年率先在全国建立了法官助理制度,推出“321审判机制”,而在中国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期间,房山法院又进一步结合自身特点,将法官助理制度与合议庭固定模式改革相结合,进一步建立了“大合议庭审判机制及相应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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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是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迫切要求。因此,各项改革措施的制定必须切合基层实际,必须将视角更多地投向基层。本文从法官制度创新的必要性,法官制度创新的重点和难点出发,指出应实行循序渐进模式及结合基层实际推行法官助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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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官助理制度之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颁布的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在2003年2月决定正式开展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实行法官助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其尚处于试行阶段,还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和完善。本文拟从我国法官助理制度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探析当前在我国实行法官助理制度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最后提出建立有我国特色的法官助理制度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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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部交流是指法院干部在法院内部及法院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流动,是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中,法院干部交流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对这一问题略陈一管之见,以期引起同仁的重视与研究。一、法官职业化建设与法院干部交流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配套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提高法官队伍自身的素质,同时也要提高法院行政人员、政工人员及其他审判辅助人员的素质,这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法院干部交流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法院大力吸纳优秀人才,淘汰不合格人员,优化法官队伍,提高现有干部的素质。为实现这些目标,人民法院将改革法官遴选工作,建立法官逐级选任制度,实行法官员额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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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修改后的《法官法》的有关规定,[1]在2002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第25条明确提出要在我国实行法官定额制度。[2]然而此项制度的建立作为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涉及我国现行人民法院体制的诸多方面。因此,法官定额制度的建立必须以人民法院的体制改革为前提,并与法院的体制改革同步进行。 一、中国法官现状分析 研究法官定额制度的第一个前提就是对我国法官队伍的现实状况进行科学的分析。最新统计资料表明,我国现有法官21万人,[3]但这21万余名法官中的相当一部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官。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官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些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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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官职业建设,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组织保障。本文结合我国当前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实践,以审判长选任制度的完善为切入点,谈谈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建议。一、实行和完善审判长选任制是精简法官队伍,建设职业法官,实现法官独立审判的有效途径目前各地试行的审判长选任制是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结合点,具体体现了我国三大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中规定的审判独立原则,确立了审判长在审判案件中的中心地位,对于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防止和限制院长、庭长内部干涉审判,实现法官队伍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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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法官的素质,实现对法官的科学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第三条 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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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10月,由世界银行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法官职业化建设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开幕。多方声音,一个焦点。来自国内外的法官、法律专家、学者会聚一堂,共同探讨一个在司法界倍受瞩目的话题:法官职业化。会议主要围绕以下议题进行研讨:法官职业化的理念研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主要内容、美国法官管理制度的历史发展与检讨、德国司法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发展及管理、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开幕式并作了主题演讲,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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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人民法院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社会形象与书记员队伍素质的高低、队伍的稳定和队伍的数量有重大关系.本文指照应提高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巩固和稳定书记员队伍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稳定化的书记员队伍,以适应法官职业化建设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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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法院队伍分类管理体系应从推进法官职业化 进程、实行法官助理制度、建立专门书记员队伍、试行 执行员专业化、规范法警队伍管理、建立专业化司法行 政人员队伍、规范对司法技术人员的管理等七方面人 手,通过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其发挥应有的运行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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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4日至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院长论坛在江苏省常州市举行。来自全国各高级法院、省会所在城市、计划单列市中级法院、18家法官助理试点法院的院长或分管院领导,中共中央组织部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共15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政治部主任李克出席了论坛。本次论坛的主旨是认真分析研究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中已经积累的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会人员围绕试点法院开展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情况、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助理制度、法官遴选和法官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