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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相异构成要件共犯认识错误是指共同行为人客观实施的犯罪与主观欲实现的犯罪不完全相同,且不在同一构成要件内.相异构成要件共犯认识错误大致可以分类为实行犯认识错误、教唆犯认识错误及帮助犯认识错误.相异构成要件共犯认识错误刑事责任承担所依循的原则是部分犯罪共同说以及法定符合说,在犯罪构成要件重合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2.
共同正犯的认识错误对于其犯罪构成及犯罪形态的认定关系重大。行为人对法律的误解不能改变其行为的法律性质,不影响对行为人行为的法律评价,但如果行为人对自己行为违法性的错误认识是由于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认识造成的,则可以排除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行为人对事实的错误认识,无论是同一构成要件内的错误还是不同构成要件内的错误分别对待,都应按各行为人预谋犯罪的既遂处理。对于其间意思联络上的事实认识错误,可在构成要件重合限度内肯定共同正犯的故意成立。  相似文献   

3.
刑法中的事实错误是指对于构成要件的客观要素的主观意欲与客观现实的不一致。与对象错误相对应的是行为偏差。对于同一构成要件范围内的错误即具体的事实错误而言,处理对象错误,法定符合说具有合理性;处理行为偏差,具体符合说具有合理性;对于非意欲的结果,不能认为构成故意犯罪的既遂。国外解决不同构成要件间的错误即抽象的事实错误的抽象符合说不具有合理性。处理抽象的事实错误,构成要件没有重合部分的,原则上构成故意犯罪的未遂和过失犯罪的想象竞合,构成要件有重合的部分时,在重合的部分构成故意犯罪的既遂。  相似文献   

4.
刑法意义上的涵摄是将生活事实涵盖于法律所描述的构成要件的过程,也是三段论中大前提与小前提互动的过程。刑法上的涵摄错误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故意实施的行为事实并未发生认识错误,也知道可能有禁止自己行为的刑法法规存在,但对该法规之解释存在误解,认为其行为并非刑法所涵摄的行为。涵摄错误不是事实错误,不能阻却故意,但可能构成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行为人的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涵摄错误主要包括对行为主体、对象、方式及性质的错误。  相似文献   

5.
论金融诈骗罪的事实认识错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讨论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刑法理论不自觉地将认识错误纳入到客观要素中展开讨论,因而形成争论不休的局面。关于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应当主张抽象的法定符合说。在金融诈骗罪中,对同一犯罪的并列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错误,以及对同一犯罪的不同行为类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对不同犯罪构成之间的认识错误,应在重合的限度内,认定为轻罪的既遂犯。  相似文献   

6.
"不知法不赦"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原则.事实错误是对构成要件的客观要素上的主观认识与现实的不一致;法律错误是在对事实没有发生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对自己行为的法律评价发生错误认识.对刑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年龄的认识错误,以及"淫秽性"、公务行为的合法性、财物的他人性等的错误认识,均属于事实错误,事实错误可以阻却犯罪故意.国家推定公民都是知法的,除非被告人能够证明其法律错误具有不可避免性,否则,法律错误不能阻却故意.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交往日益密切,刑事法网不断扩张。为适应这种趋势,刑法采用了空白罪状的立法技术,所形成的刑法条文在规范角度被称为空白刑法规范。当行为人对空白刑法规范的补充规定产生认识错误时,日本法院认为对构成要件错误与禁止错误应当作实质判断,即该错误具有相当性的场合,应作为构成要件错误实现出罪的目的。此种论断对于同样采用违法性认识不必要说的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意思表示作为法律行为的要素,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真实性的瑕疵,错误作为一种意思表示瑕疵,既涉及表意人意思表示真实性的保护,又关乎相对方信赖利益的维护。在意思表示形成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动机错误、内容错误、表示错误、传达错误、计算错误等,他们因为符合错误的法定形式皆有可能获得法律救济,而法律错误一般不影响意思表示的效力。  相似文献   

9.
间接正犯的性质指间接正犯的实行性,是间接正犯理论中的核心问题。由于间接正犯理论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导致其错误问题带有极大的特殊性。间接正犯错误,主要是事实错误问题。事实错误的解决标准应采用法定符合说,它既适用于同一构成要件内的错误,又适用于不同构成要件间的错误。对于利用者对利用工具性质认识错误与不知情的被利用者中途成为知情者的两种特殊的间接正犯错误,应按教唆犯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0.
行政违法性认识不是违法性认识的对象,也并非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但要想成立行政违反加重犯,则必须具备行政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就认识错误而言,行为人对符合行政管理规范规定的禁止事项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的认识错误,可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对禁止事项的评价错误则属于法律的认识错误,只有根据具体情况,行为人确实不具有回避行政违法性认识错误之可能时,才不构成相应犯罪。  相似文献   

11.
被害人行为包括被害人同意行为、过错行为和谅解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被害人行为进行分类;对被害人行为的双重性质进行深入探讨;分析被害人行为与行为人行为、犯罪结果的关系将被害人界定为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将刑事法律关系看作为国家、行为人、被害人三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在刑法学理论和刑事立法中,确立行为人行为处于中心地位,研究被害人行为是为准确对行为进行人行为刑法评价而服务。  相似文献   

12.
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事实上很难区分。来自大陆法系的这种分类,对于我们没有实际意义,我国刑法关于罪过的规定就能解决认识错误问题。违法性认识不仅是实体法问题,还是程序法问题。缺乏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的证明责任在于被告方。  相似文献   

13.
行政犯罪过失是指行政犯罪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某一特定的行政法益或行政秩序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研究行政犯罪中的法律过失和监督过失,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把握行政犯罪。  相似文献   

14.
不知法不赦来自一句古老的罗马格言。此原则强调“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有害的”,行为人对于法律认识的错误,并不能成为其逃避惩罚的借口。美国司法判例中的“不允许对法的不知”原则,被认为是刑事程序中最古老、最有价值的原则之一。二战以后,随着人类社会日益进步和各国刑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这一古老的原则也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严格坚持不知法不免责导致了一些不公正的审判的出现,许多国家的刑法典开始对此原则进行修正。不可避免的法律认识错误可以免责,而可以避免的法律认识错误只能减责。  相似文献   

15.
对于具体的方法错误的归责,刑法理论上主要存在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的对立。犯罪构成计划理论对于方法错误的处理,更倾向于具体符合说的观点。具体符合说的归责理论的缺陷,就在于其忽略了行为所违反的法规范及其保护目的在故意和过失的认定以及结果责任归属判断上的决定性评价意义。反之,法定符合说从规范的角度把握了问题的实质。具体符合说认为具体的方法错误在通常情况下成立想象竞合,这不仅不利于保护刑法法益,也无助于实现刑法公正。  相似文献   

16.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刑法中转化犯的定义 ,并进而提出转化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基本罪的危害行为时或者在基本罪造成的不法状态持续过程中 ,由于发生了法定条件 ,使基本罪性质发生改变 ,转化成为另一重罪 ,由法律规定按重罪定罪处罚或者从重处罚的犯罪形态。然后对转化犯的基本特征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7.
刑法解释论上的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所确立的刑法解释目标都有不利于刑法人权保障功能实现的缺陷,因而刑法解释的目标应确立为寻求刑法立法时刑法规定的客观意思,即立法本意;只有立法本意不符合保障人权要求时,才允许扩大或缩小立法本意的范围,作出有利于行为人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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