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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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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敏  余荣红 《前沿》2005,(5):144-146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但没有明确未成年子女权利主体的地位。正确地理解探望权制度的立法宗旨, 明确未成年子女为探望权的权利主体, 才有利于整个探望权制度的构建, 才有利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和探望权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2.
《新东方》2019,(4)
我国2001年的婚姻法修正案第38条确立了探望权制度。这一制度是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进一步完善,是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或母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实现,保障其子女的健康成长,对离异后父母子女关系的维系具有重要意义。探望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基础形成的亲权法律关系的内容,但我国婚姻法将探望权制度归类到离婚制度,按此该权利行使的前提条件为"离婚后",权利行使的主体为不与未成年人一起生活的父或母。该内容所处篇章结构不宜,适用条件错误,权利主体较窄。《民法典草案稿》婚姻家庭编中增加了隔代探望的内容,虽丰富了权利主体,但仍将探望权归于离婚制度,隔代探望的规范过于简单。鉴于探望权制度对完善我国亲权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应重新归类并完善内容,重构我国探望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为维护老年人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隔代探望权制度的建立很有必要。《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都规定了隔代探望权制度。美国立法及司法部门对隔代探望权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从相对宽松到严格控制的过程。我国应确立隔代探望权制度,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不享有探望权的情形,同时兼顾监护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的立法,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的相关条款中。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实现上存在明显的缺陷。这就需要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给付抚养费、行使探望权以及重视未成年子女意愿等方面完善相应立法。  相似文献   

5.
200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新增加探望权制度,目的在于保护子女和非抚养方父母正常行使亲权。面对当今日益复杂的现实生活,这项新制度已经显示出诸多不足。探析探望权制度的主体方面和执行方面的具体规定,可以发现我国现行探望权制度存在主体范围过于狭窄,执行规定不够明确等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外制度经验,建议未来制度设计中可以在扩大探望权主体范围,明确执行过程中的规定等方面加以完善,以期达到维护亲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正> 探望权仅是权利吗?探望权,又称探视权,即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于另一方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有权探望并与之团聚或相聚在一起的权利。我国新《婚姻法》(即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女子的权利”。但《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又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  相似文献   

7.
"南京饿死女童事件"引发人们对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利保护法律制度的反思。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不仅需要物质层面的救助,更需要法律制度给予的人权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利保护法律制度应以"儿童利益最大原则"作为理论基础,架构国家监护机制,并借助于PPP模式来探寻应然的保护路径,以期使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8.
蔡宏图 《人民论坛》2014,(1):111-113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未成年犯罪人社会调查制度是我国保障未成年犯罪人人权的重要举措,但由于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的不足,仍存在诸多问题,使该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文章分析了现行立法与司法中未成年犯罪人社会调查制度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指出了完善的途径,旨在促进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未成年犯罪人社会调查制度是我国保障未成年犯罪人人权的重要举措,但由于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的不足,仍存在诸多问题,使该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文章分析了现行立法与司法中未成年犯罪人社会调查制度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指出了完善的途径,旨在促进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亲权是从罗马法中家父权发展出来的制度,我国的监护制度吸收了罗马法上的亲权制度。我国亲权和监护制度分别由不同法律规定的立法体系,既造成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还造成两种制度规范的混同与重复。通过设立亲权制度,可以使父母子女关系规定避免过于简单。将亲权和监护权分开设计,有利于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对父母滥用权利进行约束,从而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亲权制度,从法律制度上把亲权和监护分开。  相似文献   

11.
京人社劳字[2020]17号各企业、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教育委员会: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执行《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3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需要在家看护的未成年子女是指,因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迟开学,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在家看护的未成年子女。二、需要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应当落实请假制度。  相似文献   

12.
未成年人监护的特殊性决定了建立未成年监护人监督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子女本位"的立法趋势的决定了其建立的必然性,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责决定了其建立的必须性。笔者提出,在我国对未成年监护人应建立监护监督人和监护监督机构的双重监督体制,它们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同时建立对未成年监护人的社会公众举报制度,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体系,使未成年的监护人能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我女儿小雪今年13岁,在读初中。不久前,因小雪父亲孙某婚外恋导致我们离婚,小雪随我生活。当初,小雪反对我们离婚,但孔某不顾孩子的感受执意离婚,这使得小雪怀恨在心,心存阴影,所以每当孔某来探望时,小雪都躲避不见,而且接连几天情绪低落。见此情况,我劝说孔某不要再来探望了。但孔某说小雪还是个未成年人,他有权利也有义务来探望,小雪也不能拒绝他的探望。请问,未成年子女可以拒绝父或母的探望吗?读者汤燕汤燕女士: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或母有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探视子女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  相似文献   

14.
论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财产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熙海 《理论月刊》2005,(5):120-122
目前社会上离异家庭数量呈上升趋势,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庞大、地位特殊,其财产权的保护问题成了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本文以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利保护为主线,分析了未成年人财产权利的正当性,未成年人财产权利的保护规则,父母代管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权限、责任以及如何加强对管理人的监督等,并针对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拖欠日益严重的事实,提出了未成年人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制度,及其对抚养费的支付、使用、管理、监督的构想。  相似文献   

15.
谈服刑人员子女的社会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服刑人员中的中青年比例较高,他们的未成年子女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缺乏良好的监护教育及健康的成长环境,身心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对服刑人员子女提供社会保护,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张红艳 《理论月刊》2008,(3):115-117
随着离婚家庭的增多,离婚后探望予子女的纠纷也逐渐增多,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以"子女幸福"为着力点,完善立法,强化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律意识,构建和谐探望权,对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保证社会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司法部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受助状况堪忧,有高达94.8%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没有受到过任何形式的社会救助。换言之,几乎所有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都被“道德连坐”阴翳下的“救助盲区”所覆盖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入狱  相似文献   

18.
我国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救助有许多欠缺,保护这一群体合法权益乃当务之急。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采用检察建议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钦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一体化项目",对司法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实行救助。实践表明,钦州市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检察干预机制,比其他救助模式更有优势。  相似文献   

19.
正探望权是《婚姻法》修订后新增加的内容,作为一种亲权,它与直接抚养权相对应,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主体,被探望子女具有独立意志,享有选择是否接受探望的权利。在子女尚幼,不能独立  相似文献   

20.
博涵  博彦 《前沿》2012,(19):134-137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城市的各个角落.而在这些农民工身后,有着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数千万未成年子女.与农民工问题相连最为紧密的一个焦点就是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解决不好将影响几代人的整体素质.本文通过对呼和浩特市农民工家庭的走访,了解了目前呼和浩特市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现状,并找出了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改善农民工家庭教育的思路与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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