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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对我国罪刑规范模式的再追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罪刑规范模式是什么,这在刑法学界存在着“犯罪既遂模式说”与“犯罪成立模式说”的尖锐对立,迄今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事实上,上述任何一种学说都无法对罪刑规范模式作出全面、合理的解读.“罪的规范”规定的是各种行为形态成立犯罪的基本条件或者说共同条件,并非是对各种犯罪形态的共同规定,而且预备形态无法纳入其中.在此意义上,“犯罪既遂模式说”并不可取.“刑的规范”规定的是犯罪既遂形态的刑事责任,并非各种犯罪形态所共用的刑罚.在此意义上,“犯罪成立模式说”具有片面性.  相似文献   

2.
陶阳 《法学评论》2004,22(4):53-57
本文旨在说明刑罚目的不可能是单一的。除了“预防犯罪”这一公认的目的之外 ,我们至少还应当加上“公平正义之实现”。我将说明 ,我们在评价任何一个事情的时候 ,通常不仅要评价该事情可能导致的后果 ,也还要评价这件事情本身是否是公平正义的。“刑罚”亦不例外。也就是说 ,我们可以从“价值多元论”推出“刑罚目的多元论”。然后我将说明 ,有些持刑罚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的一元论者 ,也试图对“公平正义”给出一个后果主义或功利主义的说明。我将证明 ,这类一元论的说明并不恰当 ,因为“公平正义”本身作为一种独立的价值 ,不可能还原为功利主义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刑罚种类与刑罚体系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只拥有一种刑罚方法,而是至少由两种以上的刑罚种类搭配而成一套刑罚体系。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刑罚的种类必然由刑法加以明文规定。我国在刑法总则中就明文规定了5种主刑和3种附加刑,此外,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通常也被认为是一种附加刑。其中,死刑:属于生命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属于自由刑,罚金、没收财产属于财产刑,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属于资格刑。  相似文献   

4.
关于“象刑”的含义历代都有争论,主要有:象征性刑罚、公布刑罚的图象两种观点。考察“象刑”的含义必须从刑罚的起源开始,对“象刑”产生的年代、持象征性刑罚论者的论据进行分析。应该认为,“象刑”的含义不是象征性刑罚,而是通过公布刑罚的图象威胁普通百姓的一种方式。  相似文献   

5.
陶阳  肖阳 《政治与法律》2007,(3):185-190
法家商鞅代表一种典型的功利主义的立场。他认为,任何事物的价值都要用它所能够导致的后果或效果,即以它是否能够富国强兵来衡量。商鞅认为刑罚的唯一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富国强兵,国家应当利用重刑、暴力与恐惧来防止人民犯罪。孔子、孟子与荀子所代表的儒家则坚持非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主张刑罚的目的不可能是其外在的实际效果,而应当以“仁”与“义”之实现为目的。他们主张利用道德感化的方法来教育人民,反对法家的“刑治”,反对国家利用刑罚与恐惧来防止人民犯罪。  相似文献   

6.
西周刖刑     
西周刖刑是奴隶主贵族进行阶级镇压的一种极其残酷、野蛮而又经常、广泛使用的刑罚手段,但史籍对其记载仅见于《周礼》、《吕刑》寥寥几则。因此,古往今来,关于刖刑概念、刖刑制度,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至今还是人们研究古代刑罚种类的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于一九七一年在安阳后冈一座殷代  相似文献   

7.
论“放小”的刑事政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罚并非万能,而是有其局限和天然的流弊。刑罚的目的、功能以及成本决定了刑罚的使用应是谨慎的、谦抑的,有边界的,尤其是对于轻微的刑事犯罪、无被害人犯罪、偶发犯等更是如此。基于对刑罚的限度与局限的认识,刑事政策上,在“抓大”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放小”,即对于不需台或矫治有可能的犯罪/犯罪人实行宽松的刑事政策,即非犯罪化、非刑罚化与非机构化的“放小”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8.
刑罚是什么?—一种报应论的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报应论虽然形态各异 ,理念有别 ,①但是 ,万变不离其宗 ,报应论之所以成其为报应论 ,就在于其主张刑罚是对犯罪的一种回报 ,犯罪是刑罚的先因 ,刑罚是犯罪的后果 ,刑与罪之间是一种前因与后果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基于对这种因果关系的认识 ,报应论对刑罚形成了不同于与之相对立的功利论的规诫。一、刑罚的界定在我们对报应论关于刑罚的规诫予以归纳与分析之前 ,不妨先回眸一下报应论者们对刑罚的界定。格老秀斯将刑罚界定为 ,“因为所为的一种恶而承受的一种恶之施加。”② 苯认为这一界定包含四层含义 :“首先 ,格老秀斯想将刑罚视…  相似文献   

9.
论减刑、假释裁决权之归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减刑、假释裁决权的合理配置对保证减刑、假释的正确适用,防止出现司法腐败极为重要。近年,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将减刑、假释裁决权由法院划归刑罚执行机关,这一主张如果被立法机关采纳将导致我国刑罚执行缺乏制约。主张将减刑、假释裁决权划归刑罚执行机关的诸项理由其实都难以成立:减刑、假释裁决权属司法权而非行政权,因而不应由刑罚执行机关行使;减刑、假释裁决权由刑罚执行机关行使并非当今各国立法的共同趋势;减刑、假释裁决权划归刑罚执行机关也并非我国实践的客观要求;减刑、假释裁决权由法院还是刑罚执行机关行使与刑罚目的观无关,以教育刑主义比报应刑主义更符合历史潮流为由主张将减刑、假释裁决权划归刑罚执行机关也是难以成立的。  相似文献   

10.
重刑化的弊端与我国刑罚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对于我国刑罚发展的基本态势,刑法学界历来有“轻刑化说”、“重刑化说”和“适度化说”之分。本文在对上述三种学说的观点进行梳理、评价的基础上,着重对重刑化思想及其在实践中的弊端进行了剖析,并对“适度化说”的标准及实践化问题提出了质疑。作者认为,“重刑化说”无论是从理论还是现实效果上看,都不应作为我国罪刑配置的指导思想。但我国刑罚的发展也不能一味地走轻刑化之路,应当选择整体趋于轻缓,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两极化”的刑罚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11.
汪勇 《法治研究》2009,(6):47-52
目的刑论和折衷刑论都认为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有心理学和教育学方面的根据,但刑罚预防犯罪是有限的。刑罚并非为预防犯罪的唯一手段。刑罚的效用在于其必定性、及时性、平等性和合理性。刑罚预防犯罪并非是要使用重刑、过分依赖监禁刑。刑罚应当和其他手段一起共同承担预防犯罪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英国法学家边沁说,刑法中有两种恶:“一种代表罪行之恶,另一种代表刑罚之恶”。犯罪,虽然是一种极端的“恶”,但它毕竟是“人类所具有的弱点与苦恼的表现”;刑罚,虽然是保全社会所必要的,但它毕竟也还是一种“恶”。由这两点认识  相似文献   

13.
闵征 《中国监狱学刊》2005,20(5):159-159
石剑在《上海警苑》2005年第2期上撰文,首先介绍了贝卡利亚关于刑罚的心灵的一段著名的论述。“刑罚愈是残酷,人们的心灵亦愈是残酷无情,这正如同液体一般总是要和它周围的物体处在同一水准上一样。”“为了达到刑罚的目的,只要使从刑罚中得到的害处超过犯罪所得到的益处就够了。凡是超出这个范围的,都是多余的,因而也是残暴的。”作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了重刑主义,其思维方式是简单化的:认为刑罚愈重,愈严厉,震慑力就愈大,人们就愈不敢犯罪。其实,刑罚与犯罪之间的关系远非如此简单。贝卡利亚都是刑罚谦抑主义的倡导者。他强调刑罚必须有度。  相似文献   

14.
在一个巨变的社会,共识达不成,任何一个深陷困境中的父亲都可能是罗尔,任何一次个体求助都可能变成闹剧甚至悲剧. 一个曾经鲜活、可爱的小生命,至今让人难以忘怀——她可能是迄今最为人所知的白血病患者.她的父亲罗尔因在微信上为其“卖文”治病而成名,由此引发的“罗尔事件”成为2016年度最火热的公益慈善事件之一,入选2016中国公益年会评选出的“2016年度中国公益十件大事”.很多人将该事件与曾经轰动一时的“郭美美事件”相提并论,认为其将影响中国公益慈善的进程.  相似文献   

15.
《人民检察》今年第 5期刊载了叶军同志的文章《如何理解“刑罚执行完毕”》,该文认为“刑罚执行完毕”应既包括主刑的执行完毕,又包括附加刑的执行完毕。   究竟该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分析立法原意,笔者认为,“刑罚执行完毕”仅是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执行完毕,既不包含所有五种主刑的执行完比也不包括三种附加刑的执行完毕,其理由是:   一、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相似文献   

16.
我国新《刑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如下:“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笔者认为,上述条文在逻辑上是混乱的,在理论上是不成熟的,现作些粗浅的分析,以求教于行家。一、逻辑的误区列宁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第三十七条属于《刑法》第三章第一节,第三章的标题是“刑罚”,第一节的标题是“刑罚的种类”。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不是刑种,它规定的是民事处理和行政处理方法,即非刑罚处理方法。将非…  相似文献   

17.
杨东亮 《证据科学》2013,(3):375-384
不少人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刑罚个别化与刑罚统一是一对不可兼得的二难悖论命题,以致在两个都想要或者在两个都不大想要之间纠结不已。以笔者之见,刑罚个别化与刑罚统一并非二难悖论,相反,二者均是刑事法治的当然追求,是刑罚透明化、可预测性的当然要求。可以认为,刑罚统一是对任意量刑的否定,而刑罚个别化是对刑罚统一的再否定,这样的否定之再否定的过程是司法由粗放式运行到标准化运行再到精细化运行的发展过程。美国的判决前调查报告制度为我们提供了通过正当程序实现刑罚个别化的良好经验。我们应当在总结法治发达国家的法学理论和立法规律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构建我国的判决前调查报告制度。  相似文献   

18.
在传统的刑罚理论中,我们曾经讳言“报应”与“功利”,而悉心考察近现代刑罚理论的演进历程,报应刑论与功利刑论都先后成为刑罚理论的主流学说,并于现代渐趋融合。如何确切把握这一历史进程所展示的刑罚价值取向,我国刑法学界在一些具体问题上颇有争议。本文立足于价值分析,对两种刑罚理论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地剖析,并提出了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一种既有报应的正当根据,又能发挥功利的预防犯罪效果的刑罚新理念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近年发现的(亻朕)匜铭文进行了考释,指出它是研究西周法律制度的珍贵史料。根据铭文,结合史籍的有关记载,文章论证了西周刑法的本质,西周的刑罚,刑罚的适用原则和诉讼制度的某些问题。  相似文献   

20.
<正> 姜代境、钱友美同志的《累犯构成新探》一文(载《法学季刊》1985年第4期)提出这样一种观点:“缓刑期满后,在三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故意罪,可构成累犯。”这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的,该文所阐述的三条理由都不能成立。该文认为缓刑期满以后再犯新罪可构成累犯的主要理由是“缓刑期满,不是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是意味着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因此,缓刑期满以后再犯新罪等于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再犯新罪,具备了累犯构成的要件。笔者认为,缓刑期满,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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