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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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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宪法第一百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相似文献   

2.
我国国情和政治制度与西方不同。我国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的规定,对国家的立法权限作了划分: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分别报上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制定本市需要的地方性法规,报请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相似文献   

3.
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这是1986年修改地方组织法时作出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维护法制统一,提高立法质量。十几年来,作为地方立法的组成部分,较大的市的立法工作经历了起步、探索到逐步发展、完善阶段,积累了一定经验。对此,立法法第63条在对1986年地方组织法加以肯定的同时,又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  相似文献   

4.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加强人大立法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统一的,又是多层次的,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法律以外,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证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人大行  相似文献   

5.
“不抵触”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由此可见,“不抵触”是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提,正确理解他的内涵,对搞…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不存在领导关系,但存在着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和指导关系。1.法律上的监督关系主要表现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  相似文献   

7.
乔金茹 《人大建设》2003,(10):30-31
《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法》第64条第二款又规定了:“除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  相似文献   

8.
现行宪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中规定:"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这里的较大的市是指所有设区的市。它反映了人们通常对城市规模的理解,直辖市是特大市,不设区的市是一般的市,因而设区的市是较大的市。地方组织法第七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这里的较大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认定的较大的市,是部分规模较大的设区的市。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是: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  相似文献   

9.
依照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享有立法权的市和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必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这种备案、批准程序构成了地方立法的法律监督关系,包含了对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撤销权和不批准权。这对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提高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规范性,多了一层保障作用。但从十几年来地方立法的实践看,这一监督职权尚未得到正确、有效地行使。一是报备环节不完善。报备工作除有关法律作出过原则规定外,对报备的时效、程序等尚未作出具体规定,致使这项工作带有  相似文献   

10.
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性法规制定之后是否需要报请批准,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地方性法规制定之后不需要报请批准即可生效,只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即属于这一类。还有一种是地方性法规制定之后还必须报请批准才能生效。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两个条例以下简称自治法规)还必须报请批准才能生效,则属于这一类。本文所说的地方立法专指后一类。  相似文献   

11.
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原则,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社会作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不抵触原则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对于地方立法,宪法和法律规定: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  相似文献   

12.
根据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相似文献   

13.
在地方立法中,所谓批准性法规指的是两类,一是立法法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二是立法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决定和命令。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有权规定行政措施。据此,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含有权制定规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下同)在地方行政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5.
林丛 《人民政坛》2010,(8):41-41
<正>缘于工作的关系,本人从事较大的市的法规报批前期准备工作已有一段时间,一些见闻感悟萦绕于心,遂提笔记下若干。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我省立法条  相似文献   

16.
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和工作程序地方组织法具体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对这些具体职权作概括,可以大致分为四项:(一)地方立法权这是改革开放以后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的一项重要职权,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相似文献   

17.
《辽宁人大》2009,(5):27-27
地方政府有立法权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地方政府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相似文献   

18.
河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请批准邯郸市为"较大的市"的请示收悉。国务院批准邯郸市为"较大的市"的请示收悉。国务院批准邯郸市为"较大的市",该市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相似文献   

19.
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2.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相似文献   

20.
《辽宁人大》2010,(9):28-28
宪法赋予较大的市立法权 错误。宪法并未赋予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宪法只赋予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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