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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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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司法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也有的称之为“精典原则”、“帝王条款”,足见诚实信用原则地位之高显。本文主要论述广义诚实信用原则(以下简称“诚信原则”)作为司法原则的有关问题。 一、诚信原则作为司法原则及在我国法律与实践中的运用 广义诚信原则的含义是民事主体应该以善意的心理状态来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在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中,既要维系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也要维护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广义诚信原则既是守法原则,也是司法原则。 诚信原则在两个方面发挥着作用。首先,…  相似文献   

2.
戢太雷 《经济与法》2003,(10):32-33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都应本着诚实、善意的态度,即讲究信誉、恪守信用、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诚实信用原则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被人们誉为“帝王原则”,并被引入公法领域。正如德国公法学者Paul Labnd所言:诚实信用原则得支配公法领域,一如其于私法领域然,苟无诚实信用原则,则立宪制度将不能实行,诚信原则为一切行使行政权力的原则,亦其限制。私法领域的典型原则能否在典型的公法即行政法之中得到运用;诚实信用原则作用的行政法领域及其发挥的作用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3.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民事主体必须善意地行使权利,全面地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维护双方利益的平衡,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当事人隐瞒、欺诈。由于保险法律关系所具有的特殊性,法律要求保险关系当事人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也就是说,保险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诚信程度应当高于一般民事活动,无论是投保人还是保险人都应当履行最大诚信义务。最大诚信原则主要体现为对投保人的要求,但有关保险人的最大诚信义务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人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是法律对保险人的强…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论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一、诚实信用能否成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原本是民事实体法上的准则。其基本语义是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当讲究信用,严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作为法律上的概念,它源自罗马法中的诚...  相似文献   

5.
概述保证(warranty),又称担保,是海上保险合同中最大诚信原则的一项内容。最大诚信原则,又称最高诚信原则,是指在海上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本着绝对的诚意办事,恪守信用,互不隐瞒和欺骗,特别是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无论是否被问及,双方当事人均应自动地把与投保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向对方作充分、正确的披露,同时遵守其他特定的陈述、保证等义务。它是海上保险合同各项基本原则中的首要原则,严格遵守最大诚信原则是维持海上保险业务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保证义务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保证要做或不做某种…  相似文献   

6.
经济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一、经济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按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和我国的司法实践,经济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两个原则,即实物履行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请看实例: 案例一:某毛巾厂与某加工厂签订了一  相似文献   

7.
吴光荣 《现代法学》2024,(1):177-192
从《民法典》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就行政审批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等所作的规定看,“合同效力”在我国民法上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广义的合同效力与广义的合同拘束力属同义语,是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认可和保护,其前提是合同具备有效要件,即“依法成立”。因此,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并无实质区别。但是,为了准确描述合同已依法成立但未生效的法律状态,我国民法有时是在狭义上使用合同拘束力的概念,并将其与狭义的合同效力概念区别开来:前者指当事人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擅自撤销或者解除合同,并不得违反诚信原则恶意阻止条件成就或消极对待报批义务;后者则指当事人一方得基于合同请求对方履行约定的义务,即履行效力。此外,由于我国民法上的买卖合同不仅包含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而且包含当事人移转所有权的意思,因此,还应将买卖合同的效力进一步区分为履行效力与移转效力。“合同效力”的此种层次性,既是现代交易阶段化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民法体系特色的重要表现。  相似文献   

8.
诚实信用原则对契约自由原则的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表明诚实信用...  相似文献   

9.
论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诚实信用原则被奉为民法的最高原则,有“帝王条款”之称,它要求民事活动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准则。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为各国法普遍承认,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有机统一在民法上的体现,同时它也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以下,笔者将对诚实信用原则予以探析。  相似文献   

10.
合同法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民事法律制度的帝王条款,内涵于民事主体在民事行为中的主观善意和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其确立主要缘于确定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诚信原则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自成立至终止的全过程中的具体行为都提出了严格要求。  相似文献   

11.
我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而鉴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法律对于保险当事人诚信程度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民事活动,当事人若有违反,对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关系。这就是所谓的最大诚信原则。  相似文献   

12.
一、诚实信用原则概述 (一)含义诚实信用原则,以下简称诚信原则,是指人们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当诚实、守信用。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是指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公正和诚实、善意。”在民事诉讼的意义上,诚信原则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真实义务,或者说禁止虚假陈述或提供伪证;禁止反悔及矛盾行为;禁止以不正当的方法骗取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状态;禁  相似文献   

13.
论民事诉讼的诚信原则叶自强民事诉讼之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任何诉讼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行使诉讼权力,履行诉讼义务,都要讲求诚实,信守诺言,兼顾对方当事人的诉讼利益和社会公序良俗;要在不损害对方诉讼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诉讼利益。实践证明,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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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上保险法中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导言任何合同的签订,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现代各国基本上都从法律上确认了诚信原则,并且把它视为民商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济合同法》亦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经济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  相似文献   

15.
《中国司法》2002,(12):53-53
为了公正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参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对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第二条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  相似文献   

16.
英美法中的“合同落空”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法中的合同落空原则与大陆法中的情势变迁原则相类似。英国法认为:合同落空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而是由于事后发生的意外情况而使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谋求的商业目标受到挫折。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得予免除责任。美国《...  相似文献   

17.
试论我国行政法援引诚信原则之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诚信原则,向为私法之原则,然也有学者认为此原则不独私法,对于公法、宪法亦可适用。①但是,如何将其引入公法范围且意义如何?法学界鲜有专篇论述。笔者不揣浅陋,试作此文,权当引玉之砖。诚信原则,即是要求法律关系当事人间权利行使义务履行之善意,以调整其间之利益,乃系在自由主义之基调上,由内部加以修补的一种法律原则。②释言之,该定义有以下几层含义:1.诚信原则为法律原则。与追求自律的道德律不同,诚信原则是他律的,是以社会伦理观念为其基础,肯认法律与道德之相互作用。换言之,该原则乃是道德之法律技术化的产物。2.诚信原则系发  相似文献   

18.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经济活动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又具有不确定性 ,在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审理民事经济案件时 ,法官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运用该原则维护社会公正 ,尤其是制止回避合同义务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金石 《中国检察官》2021,(21):42-44
处分原则作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应当贯彻民事诉讼活动始终,落实到民事检察监督的程序中,亦应当遵循处分原则。实践中,如何正确处理好当事人的处分权与检察监督职权的关系,在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同时,保障当事人对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支配和处置的权利,是当前民事检察工作中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民事检察监督与处分原则具有矛盾统一的辩证关系,实践中只有注重两者之间的协调,在两者之间把握最佳的平衡点,才能实现对公权力监督和对私权利保障的双赢效果。  相似文献   

20.
不安抗辩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规定了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可以行使抗辩权的三大原则为:先回行合同抗辩权,即不安抗辩权;后履行合同抗辩权及同时履行合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一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义务的可能,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因此称之为先履行抗辩权。本文着重探索不安抗辩权的法律适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举证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等法律问题。一、不安抗带权的法律适用我国《经济合同法》对不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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