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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增设了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为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活动提供了刑事司法依据,对加强著作权的司法保护,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科技、文化和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依据《决定》和1995年1月16日最高法院作出的《关于适用(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结合司法实践,仅就侵犯著作权罪的有关问题作些粗浅探讨。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和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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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理解熊选国为了正确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于《决定》公布后,相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相似文献   

3.
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探讨朱继良,雷东生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这一《决定》完善了我国著作权法有关法律责任的内容,填补了我国刑事立法上对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予以惩治的法律空白。本文拟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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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舫 《中外法学》1995,(3):38-41
<正> 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行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首次将严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文拟就《决定》涉及的几个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决定》为刑法补充规定的新罪名 《决定》第1条和第2条明确规定了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犯罪行为和法定刑,但没有指出这些具体犯罪的罪名,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罪名的确定,无论对审判实践还是对刑法理论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海峡两岸著作权犯罪的比较研究刘志远,刘登炳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此,笔者拟就海峡两岸著作权犯罪作一粗略比较,以期能对完善大陆著作权犯罪的刑事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为了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就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如下:一、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决定》第一条所列各项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二、实施《决定》第一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下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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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就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决定》第一条所列各项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相似文献   

8.
侵犯著作权罪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维 《法学》1994,(12)
由于侵犯著作权犯罪不仅严重损害作者和有关权利人的民事权益,也扰乱了社会主义文化市场和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影响了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和对外文化科学的交流合作。同时,关贸总协定也要求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国内法中规定刑事制裁,因而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而最终完成我国刑法对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本文对《决定》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加以探讨,以求准确适用。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决定》第1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  相似文献   

9.
论侵犯著作权罪的几个问题朱建华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该《决定》中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并为之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改变了以前把这两种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作为投机...  相似文献   

10.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我国刑事立法中首次把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从而使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更趋完善,也使司法机关运用刑罚惩治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决定》规定比较原则,因此,对于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该法律,则有必要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1.
为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及时遏制、打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又就《决定》的具体适用作出了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本文拟就《决定》和《解释》中的若干问题,谈点个人的学习体会和粗浅见解。关于罪名问题《决定》对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规定了哪几个新罪名,在《解释没布前,主要有三种不同认识: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两个罪名,即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因为《决定》第1条与第2条分别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方式,前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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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五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既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适用这一罪名,有效地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有必要在理论上加以探讨。一、侵犯著作权罪法律特征根据(决定)第1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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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几个问题刘星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填补了我国刑法典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空白,促进了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制度与国际著作权刑法保护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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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重视和发挥我国刑事法律在著作权领域里的保护作用杨玉兰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本文试图从《决定》颁布的意义,如何正确理解、适用《决定》以及进一步完善著作权刑事立法等方面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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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探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的公布,对于惩治著作权领域的严重侵权行为,鼓励作者积极创作、保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国同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合作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994年4月15日我国签署了乌拉圭回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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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是个受到普遍关注的国际性问题,我国对此也比较重视。从《民法通则》首次确认著作权到现在,已基本形成了包括民事、行政、刑事手段在内的综合性法律保护体系,并初步实现了国内保护与国际保护的接轨。97新《刑法》的颁行,再次强调了著作权的刑法保护。本文拟结合刑事立法现状,对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略作一些分析,希望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帮助。一、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过去,对《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第一条和第二条,学者们普遍认为规定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犯罪,应成为两个罪名,对此/刑法》沿袭了《决定》中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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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施行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刑法作了非常重要的补充,为遏制、打击各类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犯罪分子,维护、保障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管理秩序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武器。司法实践中,应当正确掌握、理解和执行这一重要的《决定人一、《决定》施行的重要意义及其必要性世界上最早出现保护著作权的法律是英国1710年4月实行的《安娜法令》。该法产生于资产阶级革命以后,也就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出现,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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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的行为,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来说,是助纣为虐的行为,为虎作伥的行为。要制止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活动,必须截断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的发行、销售渠道。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第1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之后,又在第2条规定了销售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罪,其具体罪状和法定刑是:“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第1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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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首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方面的犯罪,具体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这一规定加强了对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力度,完善了著作权法的法律责任内容,同时也是对我国刑法的极其重要的补充。一、侵犯著作机罪的构成要件侵犯著作权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复制、发行、出版、销售等方式非法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他入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及与著…  相似文献   

20.
田国宝 《法学》2004,(5):76-82
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 ,即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侵犯国家著作权管理制度的同时又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 ,著作权的内涵与外延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 ,对侵犯数字化权利的行为不宜定为侵犯著作权罪 ,而对侵犯网络传输与公共传播权的行为可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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