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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余振东案与“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如果取消了刑法中的经济犯罪的死刑,则不仅有利于实现所有经济犯罪分子的刑罚平等,而且也省去在国际刑事司法协作中围绕“死刑不引渡”而引发的烦琐谈判。在2004年美国政府将贪污、挪用涉案金额达4.82亿元的余振东遣送回中国时,中国政府作出如下承诺:假如余振东在中国被起诉的话,应当被判处不超过12年刑期的有期徒刑,并不得对余进行刑讯逼供和判处死刑。最近广东江门中院宣布的对余处以有期徒刑的期限恰好是“12年”。对此判决结果,有人质疑:有些贪污犯比起余振东来,数额要少得多,还是  相似文献   

2.
4月16日,美国执法人员在首都国际机场将从中国外逃至美国的犯罪嫌疑人余振东移交给我国警方。余振东原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贪污挪用约4.8亿余元人民币,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监守自盗案。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工作,终于促成余振东的归案。由于中美之间现在没有引渡条约,这次美方是以驱逐出境押送至中国的方式将余振东移交中国的,开创了中美司法合作打击腐败犯罪的一个成功范例。据悉,我国现在至少有4000名涉嫌贪污和贿赂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有一些已经逃到了境外,他们所携带的赃款总额已经超过了50亿元人民…  相似文献   

3.
洗黑钱高招     
一 周前后 ,从屏幕上、报纸里接连见识了起码三个大贪污犯 :被从外国抓回来的携款潜逃的余振东 ,涉案金额将近五亿美元 ;被判死刑的原贵州交通厅长光查获的现金、存款、房屋等就折合人民币五千多万元 ;号称“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的原鞍山市税侦局长“创富”达五千万元。数字的巨大 ,身为共和国的主人想起来就头脑发胀 :他们要这么多钱干什么?中国的纳税人经得起他们的折腾和消耗吗?除了摇头叹息外 ,人们还可以有什么作为?关于广东大贪官余振东的报道 ,其中一段谈到洗黑钱 :他们将大部分赃款转移到香港后 ,或购买房地产 ,或炒卖外汇、股票 ,或…  相似文献   

4.
挪用公款罪,作为一个罪名,首先规定在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其中第3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修订后的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一修订表明:对挪用公款后不能归还的,不再以贪污论处。笔者就此谈点个人认识。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许多贪官在利用职权之便聚敛巨额财富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准备外逃后路.他们一般选择外逃到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荷兰等西方发达国家,而随之转移出境的.还有巨额的国家财产。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许超凡,云南旅游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罗庆昌,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云南省证券公司原总经理陆海莺等.他们在事发后选择外逃到加拿大,便是企图利用两国司法合作的空白点,逃避中国法律的惩罚。  相似文献   

6.
挪用公款罪应以公款被挪移并实际使用为犯罪既遂;其共同犯罪应以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之便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因挪用公款而索取或非法收受贿赂以及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在理论上属于牵连犯的范畴,对其应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7.
案情点击 李宝金在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和职务上形成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87万余元,挪用公款1400万元。2007年12月19日下午,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宝金受贿、挪用公款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真有期徒刑14年。  相似文献   

8.
合理借贷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构成条  相似文献   

9.
2006年1月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丁鑫发有期徒刑17年。至此,我国首起落马于任上的省级检察长受贿案落下帷幕。  相似文献   

10.
由市检一分院侦查、起诉的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吴建文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隐瞒境外存款一案,2011年11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吴建文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执行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在医药领域查办的典型重特大  相似文献   

11.
马宏 《新东方》2006,(12):45-47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罪名、罪状及量刑幅度分别作出了规定。同一切职务犯罪的罪名一样,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和利用职务上便利上是完全相同的。但是,两罪在犯罪手段、犯罪目的上就完全不同了。两罪都是直接故意犯罪,…  相似文献   

12.
2000年10月1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胶州市城市信用社主任高佩义受贿及挪用公款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高佩义自1995年9月到1997年4月担任胶州市信用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四次向青岛某公司闫某、青岛某集团许某等人索要人民币共计542.4万元,供个人挥霍;此外还非法挪用公款9000万元人民币,违法发放贷款2.52亿元人民币。犯有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这位曾传奇般拥有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的经济学奇才,究竟是怎样由高级知识分子蜕变成“巨贪”的呢?  相似文献   

13.
《人民公安》2006,(4):6-6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9日依法对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丁鑫发有期徒刑17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15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1993年9月至2003年10月,被告人丁鑫发利用先后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  相似文献   

14.
驻京办近期成为热点话题,确实事出有因,且看:"河北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原主任王福友因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三罪被判无期徒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驻京办事处原副主任李一洪犯贿赂罪被查办;沈阳驻京办事处原主任崔力大肆索贿钱财,贪污公款被惩处;大庆驻京办事处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洪波贪污被查处;广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原副主任兼北京广州大厦筹建办公室副主任詹敏受贿20万元被查处;江苏省驻京办原主任吴廷祥因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三罪被判刑19年……"当然不能一棍子打倒一大片,很多驻京办确实为地方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我们不能不…  相似文献   

15.
秦俊勇  李远夫 《小康》2004,(5):15-16
进入4月,传来两条对贪官来说十分 "不利"的消息:一条是,中共中央决定, 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全面实行对派驻机 构的统一管理,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 察部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 委监察部直接领导;另一条是中国司法部 门通过对外司法协作,于4月16日将外 逃美国3年涉嫌贪污的官员余振东押回 中国。 此前的1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相似文献   

16.
羽利 《当代广西》2009,(3):54-54
28岁,他就当上了乡镇财政所的副所长,拥有美好的前程和幸福的家庭。但他却把财政所的公款当成了自家的钱柜,挪用公款200多万元,2008年7月20日,他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相似文献   

17.
《创造》2008,(10):28-28
直系亲属极低份购买房产;挪用公款罪、受贿;出国考察“生病”不归;单独或与情妇共同受贿;  相似文献   

18.
8月24日上午,浙江省嵊州市城关镇原党委书记、镇经济委员会原主任、三江实业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吴肖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抽逃出资一案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一审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抽逃出资分别判处吴肖根有期徒刑13年、15年、5年、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在这起贪污100万元、受贿123.95万元、挪用公款138万元的绍兴最大职务犯罪案中,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作为腐败主角的镇官吴肖根是被嵊州吴忠一家3口一步一步“傍”出来的。而吴忠(化名)一家3口通过“傍”镇官吴肖根也实现了…  相似文献   

19.
2001年12月26日这天,对于陈罗荣而言,是一个刻骨铭心、痛心泣血的日子。更是一个昏惨惨、黄泉路近的日子。 这天一早,位于海口金字路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戒备森严,审判庭已座无虚席,闻讯赶来的旁听群众翘首等待审判长对海南省烟草公司原总经理,省烟草专卖局局长陈罗荣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玩忽职守案的庄严宣判。 “被告人陈罗荣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那声音在法庭内久久回荡,似晨钟暮鼓敲打在贪婪者的心上,一向精明过人,老谋深算的陈罗荣,做梦也未曾想到,他为自己所犯罪行,即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相似文献   

20.
莫彩蓉  霍建平 《前沿》2004,(1):147-149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和特定公物 ,但行为人挪用非特定公物归个人使用 ,价值较大 ,情节严重 ,也应构成本罪 ;为了个人私利 ,挪用公款给单位使用 ,也可以构成本罪 ;实践中 ,还存在挪而未用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等等问题 ,本文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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