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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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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行政程序中告知的基本内容告知的内容也是行政程序中行政主体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在行政程序中,行政主体掌握着行政活动的各种信息,始终处于主动的、优越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行政程序如何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主体的意志。要保证行政相对人有效地参与行政活动,行政主体必须将有关行政事项和行政决定告知行政相对人,为行政相对人有效地参与行政活动提供条件。行政程序中的告知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告知拟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为了提高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程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充分地行使程  相似文献   

2.
论行政告知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应当将有关事项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以利于行政相对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行政告知制度的法理基础是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所处的主体性法律地位,而行政相对人获得这种主体性法律地位直接导源于现代宪法中国家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和保护的理念。行政告知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互相沟通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取得行政相对人认可行政行为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3.
论听取陈述和申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栾盈菊 《前沿》2006,(12):146-150
听取陈述和申辩制度,是指当具体行政行为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行政主体应当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的制度。听取陈述和申辩制度是从西方法律制度中移植过来的,但在我国也有宪法依据。陈述和申辩制度的实现,有赖于行政主体沟通能力的提高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如行政告知内容增加“证据、自由裁量的主要因素和拟定的具体法律责任”等内容;允许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案件处理人陈述和申辩,也可以向处理案件的行政机关法制部门陈述和申辩。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听证制度源自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是指在行政主体做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前,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性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赋予相对人了解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并为自己作辩护的权利,以促进行政行为的公正性,“没有听证制度就不存在行政程序法”,已成为各国的共识,听证制度成为了现代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揭开了我国行政程序法津建设的新篇章。然而,我国在行政处罚法中确定听证程序制度毕竟是行政领域中的一种新的尝试,尚存诸多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郭殊 《公安学刊》2004,(4):33-38
我国行政行为中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的法律保障尚存在许多不足.因此需要更加重视行政行为中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的制度保障,具体体现在行政行为过程外的信息公开制度,过程内的阅览卷宗制度、听证制度、告知、教示与说明理由制度.  相似文献   

6.
告知是行政主体履行告之义务,让行政相对人知道行政行为的内容。告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来说是一项法定职责,它的对象是道路交通参予者。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为的告之方式分为当面告之,推定告之。  相似文献   

7.
行政相对人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件或行为与行政主体形成利害关系,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取得参与行政法律关系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相对人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相对人和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受益性行政相对人和受限性行政相对人;普通行政相对人和特定行政相对人等类型。行政相对人有如下特点:第一,除部分受益性行政相对人不受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外,其他的行政相对人特别是受限性行政相对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都依赖于行政行为的作出;第三,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的管理对象;第四,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具有阶段性。  相似文献   

8.
行政征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征用制度作为国家强制力有偿获得相对人财产的一种行政行为 ,我国的行政征用制度如何完善 ,如何用法律规范行政征用制度 ,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 ,文章认为应当从法律上规范行政征用制度 ,避免行政主体滥用行政征用权力  相似文献   

9.
梁雷鸣  石西津 《前沿》2005,(6):120-122
《行政许可法》首次在我国行政法领域引入了信赖保护原则。本文作者认为信赖保护原则乃是适用于包括行政合同在内的所有行政行为法律制度的一项普遍原则;行政合同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确定性形成合理信赖,且这种信赖值得保护时,行政主体不得变更、撤销或废止该行政合同,如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行政机关的承诺(或合同)违法而确需变更、撤销或废止,必须对行政合同相对人造成的损害予以补偿或者赔偿。因此,行政合同领域同样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10.
对现代警务行政程序机制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主要体现为按照一定的方式、步骤作出法律决定的过程。判断一项法律程序是否合法、理性可采用十个方面的标准。根据警务行为在不同的行政预期下的不同职能,警务行为的行政运行机制应有两种模式:在履行管理职能时,程序规则必须与实体规则保持双螺旋型的对称结构;在履行服务职能时,应遵循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对话框架的灵活调整模式。  相似文献   

11.
事先告知制度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的一项行政处罚事先救济制度 ,是对行政处罚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包括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不应属告知范围。为使告知制度得到切实落实 ,告知内容应有质量要求。  相似文献   

12.
乔建 《公安学刊》2000,12(3):26-27
事先告知制度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的一项行政处罚事先救济制度,是对行政处罚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包括: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不应属告知范围。为使告知制度得到切实落实,告知内容应有质量要求。  相似文献   

13.
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一种十分常见的行政行为。行政法学界多数的看法是,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实,依笔者所见,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无论是基于对特定法律事实、法律地位、法律关系的认知与判断,从而对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决定,或是对不特定的相对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有确认活动的过程穿插其中。实践中,行政确认行为往往是作出其他行政行  相似文献   

14.
行政复议与信访作为行政救济制度,均为行政主体内部自我纠错的方式。其中行政复议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便捷、廉价解决行政纠纷的形式,在行政救济法律制度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信访则是中国特有的解决行政纠纷的机制,具有非程序性、不确定性和浓厚的人治色彩,缺乏法制的规范性。  相似文献   

15.
卢佩玲 《前进》2000,(11):46-47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关系的第一要素。解决任何行政法问题,都要涉及到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又是双方的,传统行政法注重行政主体的研究,对另一行政法主体的一方--行政相对人的关注比较少。对行政法主体的研究侧重于一方,会导致法律关系主体要素的失衡。所以对行政相对人的关注,就至关重要了。   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一方属于非常重要的范畴。它在行政关系中以不行使国家权力为其主要特征。首先,行政相对人是…  相似文献   

16.
汪应明  李清伟 《求索》2011,(9):174-176
我国的行政执法实践表明,行政事实行为不仅大量存在,而且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本文从完善行政行为理论体系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法律规制的范畴,强调行政事实行为的主体依法行政,并允许相对人申请合理的法律救济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涉及银行承兑汇票方面的违法犯罪不断增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由于司法实践中法律实务界对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认识上存在一定分歧,以致该行为没有得到根本有效打击。为此,有必要结合工作实践,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对常见的银行承兑汇票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以对此类问题准确定性,严厉打击相关犯罪。  相似文献   

18.
行政听证制度作为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近几十年来,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重视。1996年3月1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行政听证制度,该制度是我国行政程序现代化与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所谓行政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决定前,给予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证据及反证、对质、诘问证人的机会,然后基于听证记录作出决定的程序性法律制度。听证制度的灵魂是公平、公正,“公平”侧重于保证双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尤其是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运用程…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行政复议制度,为监督行政主体行为、保障行为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而行政主体、行为人的无效行为对行政复议的开展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可通过集中行政复议主体、对执法告知做严格要求、允许存在"执法容错率"、优化负责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队伍水平等举措有效规避行政复议中的无效行为。  相似文献   

20.
行政允诺的性质及其司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主体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需要,往往作出允诺为自身设定义务,从而达到指引或激励相对人为一定行为的目的。该种行为在性质上具有独立性和双重性,体现为行政主体的公法义务。作出允诺行为本身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当相对人出现时,该行为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且具有可诉性。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除应对行政主体"诺而不践"行为进行审查外,还应对允诺行为自身的合法性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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