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物权法草案关于“国家规定”的一些表述引人瞩目,在涉及物权处分时,多次出现“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的字样,包括第49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第68条“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保证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第128条“因不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虽然对物权征收(用)与补偿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我国物权征收(用)与补偿制度及其实践仍然存在不少有待完善之处。参照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尽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征用法》十分必要。当前,我国物权征收(用)与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共利益"界定的不确定性与缺乏必要的判定程序;征收(用)与补偿程序的正当性不足;补偿标准的高度含糊性,实际补偿过低;补偿方式较为单一,缺乏系统规范。完善的途径在于:统一征收(用)与补偿立法,使其系统化、统一化;明确征收(用)与补偿的基本法律原则,为征收(用)提供基本指导;健全和完善征收(用)与补偿的程序,提高程序的正当性水平;扩展征收(用)补偿的范围,明确和细化征收(用)的标准,完善补偿方式制度,加大保护被征收(用)人的权益保障力度;理顺征收(用)与补偿的救济制度,切实提供有效的权利救济管道。 相似文献
3.
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因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稳定而备受关注,它也是法学领域研究的热点理论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已经明显偏窄,导致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因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扩大补偿权利人的范围;二是扩大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三是增加精神损害补偿。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的重大变革之一,是承认国家、集体、私人所有权的平等(第3条第3款;第4条、第56条、63条、66条等)。但《物权法》依然保留了国家对私人所有权的征收和征用权利,有4个条文(第42条、第121条、第132条、第 相似文献
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与规制拆迁的已有立法相比具有进步意义,但其在公共利益的界定,征收程序的构建,补偿规定的完善等方面仍有不足之处。应当将危房和旧房拆迂分别规定,适当限缩界定公共利益的兜底条款;具体规定论证会、听证会程序;赋予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价格的复核权,并明确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 相似文献
6.
吴涛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5):42-45
《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物权法全面规定了物权类型体系,对于建立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具有跨时代的意义。《物权法》草案中的一些有争议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文从民法基本理论着手,对物权法定原则、物权行为理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这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物权法》草案在相关规定中之所以出现条文自相矛盾,其主要原因在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没有贯穿彻底,导致立法逻辑混乱,另外,立法者的理论前瞻性不够也是引起争议的原因之一。本文对此提出自己的主张。 相似文献
7.
论征收法律制度中公共利益的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头朱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10(4)
公共利益是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基础,有关国家和地区主要通过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对征收法律制度中公共利益进行规范,我国应汲取这些先进经验,规范征收法律制度中的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8.
卢纯根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1)
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新刑法第125条、第128条、第130条分别规定的犯罪。对于这三罪,原刑法规定不甚完备,除了对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由原刑法第112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原刑法没有作规定;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其规定则散见于《集会游行示威法》、《铁路法》及《民用航空法》等附属刑法中,比照原刑法第163条私藏枪支罪处罚。这种立法上采用类推立法的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修订后的刑法总结历年来打击涉枪犯罪的司法实践,比较系统、完整地对涉枪犯罪行为进行概括、提炼,作出比较全面、 相似文献
9.
《立法法》第九十、九十一条可以被看作是关于我国立法违宪审查制度的规定。《立法法》第九十条主要是对立法违宪审查的提出主体与审查主体的规定;第九十一条则主要是对立法违宪审查的方式、程序进行的规定。从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采用的是立法机关进行立法违宪审查的方式,而且是一种事后审查的方式。分析这两条规定,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确立的产权平等保护原则是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保证.但物权法在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产权方面存在原则性规定多、具体制度少,对私人所有权的限制性规定多和对国家所有权限制少等不足.因此,须进一步完善物权法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产权的具体规定,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化解由于物权法的立法技术欠缺所带来的产权不平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王玉杰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9(1):67-70
与1979年刑法典对正当防卫的规定相比,1997年刑法典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在第20条第3款规定了特殊防卫权的问题,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改变了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格局.但伴随着新规定的产生,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评判,不仅有助于理论的丰富和完善,而且尤为重要的是,更有助于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2.
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于2011年8月13日生效以来,其所涉及的新规则引发了学界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其中规定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按揭房产归属的第10条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公众普遍认为第10条中"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的规定是在保护通常情况下购买婚房的男性一方的利益。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观点形成实属管中窥豹所致。笔者拟从《物权法》等法律的基本原理、第10条本身的缓冲规定、第10条与婚姻法及其他司法解释的关系、房屋刚性需求的发展趋势以及立法导向五个方面对该条款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13.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之规定,我国把动产与不动产都作为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对象。把不动产纳入善意取得制度范畴基于对静态所有权的保护和动态市场经济中商品流通秩序之间权衡所作出的价值选择,也是对多国都已明确规定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回应及对先前《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的确认。在具体适用《物权法》第106条的情形中,违章建筑不属于不动产的范畴,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市房产在转移所有权登记过程中如果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以事前未经其许可为由要求房产登记部门撤销登记,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草案)》中规定了各类所有权并规定了平等保护原则,体现了物权法反映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立法目的,也使物权法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5.
16.
本文简单梳理了物权变动区分原则160多年来的历史沿苹以及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归纳了我国理论界、司法实务界以及立法对物权变动区分原则的反映,结合物权法条文分析了物权变动区分原则在物权法中的体现,总结归纳了我国物权法就物权变动区分原则采取的立法模式.阐述了对物权变动区分原则的理解和适用,并就引起不动产物权变动的非常态法律事实进行了概述. 相似文献
17.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范了税收征收行为,并规定了大量的纳税人程序性权利,对促进依法治税、规范征纳双方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法治的角度,该法在立法定位及立法理念、维护与保障纳税人权利、限制行政机关权力、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尚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的缺陷. 相似文献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