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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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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建立侦查程序中的律师在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侦查程序的公正是保证庭审程序的公正、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前提。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目前,大多数国家赋予律师侦查阶段的在场权来保证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任意性和真实可靠性,防止侦查人员在讯问时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场制度。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来探讨我国应在侦查程序中建立律师在场权。  相似文献   

2.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但由于没有规定律师在场权,司法实践中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发挥的作用仍然极为有限。律师在场权是遏制刑讯逼供等违法侦讯行为,实现律师有效辩护的切实可行之措施。本文在分析律师在场权的基本理论、我国律师在场权的缺失和原因以及我国确立律师在场权之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律师在场权的规定,提出确立我国律师在场权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3.
论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诉讼防御权的强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控辩平等要求强化犯罪嫌疑人的诉讼防御权。为此首先应当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以及与之相关的保障制度;其次应当强化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帮助权。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特殊,也为了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赋予犯罪嫌疑人自我辩护权,并强化律师帮助权必不可少。具体包括律师在场权、律师会见交流权、律师阅卷权和律师调查取证权;最后需要完善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及相关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4.
侦查阶段是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基础,只有保证侦查的公正,才能实现审判的公正。在侦查阶段能不能赋予律师在场权,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刑事法治传统与现状等密切相关。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固然具有积极作用,但从我国诉讼价值和政策的实现、引入的理由、侦查机关对口供的依赖性和影响其建立的其他因素等方面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国建立该制度的条件尚不具备,故对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应当持慎重的态度,并通过建立相关替代措施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5.
看得见听得到的正义--论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模式大致可分为实质在场和形式在场两种类型.尽管由于立法理念和司法实践的差异,各国对于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都将其落实在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具有丰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理论和实践功能,确立该制度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在中国一步到位地建立该制度,无论从理念转换还是制度设计上来看都是非常困难的.鉴于律师在场权在侦查讯问时的积极作用和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制度性功能,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法典再修改过程中应有步骤地建立这一制度,并通过立法技术等手段来克服实践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律师在场制度对于完善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弥补侦查程序漏洞,实现实体公正具有重大价值。律师在场制度的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关键在于如何很好地与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规定律师在场权利的范围,界定适用案件类型,明确告知义务,赋予律师执业豁免权及创建刑事辩护律师名单制度是构建我国律师在场制度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7.
文章着重分析了我国引进律师在场权制度的现实可能性,并得出我国应采用渐进的方式建立律师在场权制度的结论。最后,从适用界限、权利告知、行使方式、在场律师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讨论了构建我国刑事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具体措施,并指出应当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律师豁免制度,以保障律师在场权制度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8.
律师在场权在美国的产生和发展历程表明其是作为保障沉默权和促进讯问合法的辅助机制。虽然律师在场会能更加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力,防范警察权的滥用,但在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相关权利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的背景下,倡导律师在场权既缺乏法制基础又不具备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9.
随着学界对确立侦查讯问中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研究确立律师在场权制度的目的和模式显得尤为重要,而如何从操作层面上对律师在场权制度进行合理建构也成为确立该制度要思考的迫切问题,在建构该制度时必须从讯问前、讯问中、讯问后三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设计,以期达到设立这项制度的初衰.  相似文献   

10.
美国适用律师在场权的案件范围是除情况紧急影响公共安全以外的几乎所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讯问时有权随时沉默,随时要求律师在场。警察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拥有沉默权、律师在场权,获得法律援助权,以及在侦查人员面前陈述的法律意义、后果。警察有义务为贫困者提供法律援助。在羁押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在无律师在场又获取口供的情况下,警察有责任举证证明犯罪嫌疑人是自愿放弃其律师在场权的。如果警察无法证明这一点,其讯问所得的口供为非法证据,不得在诉讼中作为指证当事人有罪的依据。  相似文献   

11.
刑事辩护中律师的作证豁免权与律师伪证罪问题密切相关,在规范律师执业中作伪证的同时,我们应注重律师作证豁免权制度的建立.律师的豁免权和刑法要不要规定以律师为主体的犯罪是两个问题,我国刑法第307和第310条的规定已经能对律师执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规制,也就没有必要专门规定律师伪证罪.赋予律师以刑事辩护豁免权,主要在于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保证控辩双方的地位平等.因此,在防止律师伪证的同时,要使律师受到法官和检察官的尊重,关键还是在制度上确立律师的豁免权.  相似文献   

12.
侦查模式是侦查结构和侦查运行程序的表现形式,是对侦查系统特征和侦查运行程序特点的提炼和抽象.侦查模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分为多种类型.侦查目的是国家所追求的通过侦查制度的确定和侦查活动的运行所要实现的法律价值目标.侦查目的主要有公诉准备说、侦查独立说和审判准备说三种基本类型.我国的侦查目的具有混合型特点.  相似文献   

13.
现代社会中的公司已不仅仅是商事工具 ,而成为经济关系中的基本主体。广纳先进律师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司律师制度 ,是司法体制改革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引入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要注重本国的需要与法律文化的积累 ,从司法现状出发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司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14.
现代主要法治国家,普遍以公正和高效为价值目标,调整本国侦控构造。大陆法系国家,警察机关成为实际的侦查主要力量.而检察机关虽然享有全部侦查权,但其侦查权逐渐弱化,成为形式上的侦查权主体;英美法系国家,检察机关逐渐强化对侦查程序的影响,检警关系逐渐紧密化。我国侦控构造无论在公正还是在效率上都存在问题,应当以公正和高效为价值目标,强化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确立检察机关的侦查指挥权。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的“律师伪证罪”引起的争议一直居高不下。不少律师认为该条款是悬在辩护律师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是对律师的歧视性规定,限制了律师的正当执业,强烈要求取消该规定。但经过对有关刑事司法实践和刑法思想的分析可以发现,刑法“306条”的规定不是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根本原因,更不是单纯对律师的歧视性规定,法律规定的粗疏、对正当程序的忽视以及司法专断思想的存在,才是一些司法人员屡屡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根本原因,应当通过对该条款的完善及有关制度的健全来确保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相似文献   

16.
刑事审判程序简易化构建蓄纳在权利与权力双向协调组合型的诉讼结构内,且以律师有效参与为权利保障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为优位价值。现代刑事简易化审判的程序意义首要的就是满足权利主体人性尊严的程序保障要求。  相似文献   

17.
在律师权利体系中,具体执业权与执业保障权是律师权利的基本分类方式;具体执业权利就其来源,又可细化为固有权和代理权。固有性辩护权包括证据调查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和在场权。基于此,在立法规制方面,《律师法》规范律师权利的重点在于执业保障权;《刑事诉讼法》则侧重于具体执业权,一方面增加规定概括性的代理权,另一方面完善辩护律师的固有性辩护权。  相似文献   

18.
律师执业豁免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的权利,可以保障当事人的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律师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也有利于审判方式的改革。修订后的律师法规定了律师享有庭审言论豁免权,意义十分重大,应该完善相关立法,扩大律师执业豁免权的内容,并强化律师管理、完善律师惩戒制度,防止律师滥用执业豁免权。  相似文献   

19.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律师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演变为社会的法律工作者,现又把律师事务所定性为中介机构.为正本清源,从律师工作的目的、任务、法律业务入手,参照国外先进律师制度,批驳了律师事务所为中介机构之定位,提出应从本质属性上予以定位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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